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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认识一下?” 沈韵加重了前两个字的音,表情似笑非笑,眼底一派冷凝。 “她也配吗?” 沈韵哼笑,声音很轻,消散在风里。 周琴琴和苗苗在一边就当做自己没听到,跟着沈韵上了车。 辛岚带着秦语烟先订了地方,成致是第二个到的。 辛岚看见他的时候,就皱起了眉毛。 成致一看见她皱眉,就心里一突。 “姐,我真没长胖,这几天都有控制自己的饮食,还有好好运动,楚楚监督着我呢,你不信的话你等会问她!” 楚楚是成致的助理,也是辛岚安排的人。 “这几天是不是熬夜了?” 成致表情一垮,怂怂的点了点头。 “我也不想唠叨你,自己心里明白,你要是这个年纪皮肤坑坑洼洼,以后脸上的代言可就别想了。” “我以后一定记得敷面膜!” 看着成致那样子,秦语烟在旁边乐了一声,在辛岚旁边低声说他还挺怕你。 成致那模样弄得好像辛岚是个吃人的大魔王一样,有多吓人,事实上秦语烟觉得辛岚挺好相处的,一点儿也不可怕。 辛岚对秦语烟笑了笑,看了一眼成致收回了目光。 成致和沈韵和秦语烟都不一样,对于他来说,她,或者说是原主,很重要。 原主是他的伯乐,没有原主的话,他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混。 原主是一年前在霓虹国的街头捡到成致的,那时候的成致不是现在这幅光鲜亮丽的模样,而是青涩的带着些落拓的。 成致在街头用粤语唱着《海阔天空》,声线不算完美,但是在忙碌的异国他乡,原主听到时,便动容了。 歌坛和影视圈不一样,一首好歌能够流传,必定是动听的,能够打动人心的,而且皮相也不是最重要的。 原主向成致递了名片,表达了自己的想法,成致真的傻乎乎的,也不防备,就这么跟着原主回国了。 原主后来才发现,成致歌唱的只能算是一般,如果要进军乐坛,没有天赋没有一个好嗓子,很难能出头,不过成致洗干净换发型打扮一下,那张大男孩的脸庞还是很吸睛的,所以原主让成致走了演艺圈,给他请老师,所以成致够努力,对原主几乎是言听计从。 除了瞒着原主,谈了个恋爱。 等到菜快上齐的时候,沈韵推开门走了进来。 她进来的时候特别有范儿,脸上带着个墨镜,踩着亮钻高跟鞋,看起来优雅漂亮。 她摘下了墨镜,露出那张巴掌大的脸,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对着辛岚他们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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