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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哦~太棒了!” “不愧是新生代的实力兼偶像派,演的真好!我都要看哭了嘤嘤嘤……” 工作人员的欢呼声几乎要掀飞剧组。 “少阳!”沈凌眼中有泪意闪烁,“你演得真好!虽然这不是我第一次这么说了,但每次亲眼看到你的演技,我都要再说一遍!你演得真好!看你眼荣墨,我甚至都将《凤凰歌》的后两部作品的构思都大致过了一遍!我甚至名字都想好了,第二部 叫《凤凰歌·凤鸣》,第三部叫《凤凰歌·涅盘》!我现在就要把这个记下来……” 灵感这种东西来得快,便能给予人无限动力,沈凌拿着笔记本,键盘敲着啪啪作响,杀气凛然,周围的一切都无法打扰这位狂热的战士。 一个真正的作家,就会有这种怪癖。 淮之恒一笑,前世的沈凌既然看过这么多书,他怎么可能不会自己写呢? 书中自有黄金屋,汲取了百家之长的沈凌却偏偏选择了最蠢笨的一种方法——照搬!还一抄便从开头抄到结尾,记忆力如此惊人。 只能说,作者内心存在着不劳而获的想法,所以把主角也设置成这副样子了。 主角既是天之骄子,也是□□控得最死的人偶。 但现在他能看出来,沈凌是真正地在享受着写作的快乐。 等到对方将大纲敲完,淮之恒才凑到对方耳边,轻声道: “你的主角,我都能演。” 第22章 三年后,《凤凰歌·涅盘》创造票房奇迹,主演裴少阳一举拿下国内影帝,奠定其一线的地位。而沈凌,也因在《凤凰歌》中饰演一个重要配角,而获得最佳男配奖。 庆功宴上,沈凌喝得醉醺醺,淮之恒拦住他,无奈道:“各位,我先带他回家了。” 傅美琪见状,连忙说:“你去吧,这里还有我把守。” 回到了两人住了几年的温馨小窝,当初虽然在附近新买了房子,但两人三天中有两天都是住在这边的。 淮之恒将醉鬼扶到沙发上,想着待会儿给他做碗醒酒汤。 “回、回家啦……热死了,脱掉、都脱掉……” 沈凌大着舌头,说话都不利索,但脱衣服的动作却很麻溜,三两下就将自己脱得光/溜溜的,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躺了一分钟左右,却又突然蹦了起来:“少阳!我跳舞给你看啊!” 淮之恒闻言险些滑倒,不由扶额,认命地跑去厨房做了碗醒酒汤给他。 “乖,来,喝汤。” “我不要不要不要!不喝不喝不喝!”沈凌喝醉了就像个小破孩似的难办,“你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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