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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是一件干净的睡袍,质地柔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帮他换的。 他整理干净自己,客厅的茶几上放了一张纸条,字体根骨利落,强劲有力。 【下午四点之前到宋氏大厦二十七楼。】 何斯言看了一眼,撕成碎片扔在了垃圾桶。 找了一间附近的西餐厅休息,给孟轲回了信息,见面的地址改到了这家西餐厅。 何斯言搅着手里的拿铁,心潮起伏,宋裴然前几天撂完狠话,到没那么慌。 昨晚两人睡了一觉,宋裴然那么柔情蜜意,他却觉得不安。 任谁也不会觉得宋裴然喜欢他,四年的时间足够让爱情变成分泌过多的多巴胺,在日复一日中消耗殆尽。 他想了一阵,把这种归结于雄性的竞争欲和rou.欲。 在理性中,合理的解释只有这一种。 孟轲来的时候,带来了何斯言要找的人,年纪二十来岁样子的男人,皮肤白,个子高挑,看着很文气乖巧。 孟轲说道:“秦笙,给你介绍一下,何斯言,我的好朋友,以后你就给他当秘书。” 秦笙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何斯言,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 何斯言点了点头,主角光环之一就是招人喜欢。 秦笙作为这本书的主角真是自带亲和力,看着都舒服。 孟轲吃饭的时候,一手晃着红酒杯,眼神在两人之间来来回回的扫着。 “你说我们公司那么多人,你怎么就看上秦笙了?” 何斯言轻轻一笑,侧过脸对着孟轲问道:“我像不像他?” 秦笙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孟轲端详一下,点了点头:“你别说,有点像。” 两人的眉眼都是斯文一挂的,只是何斯言更立体,显得俊俏,秦笙偏阴柔一点,看着雌雄莫辨。 “我找他替我喝酒去,我从回国天天喝,身体实在受不了。” 孟轲笑着说:“你啊,熬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回头酒局我都跟着你,给你挡挡酒。” “谢了。” 孟轲凝视着他的脸看了几秒,眼神不着痕迹的扫过何斯言刻意立起来的衣领,若有所思的模样,手指轻轻的在桌面扣了几下。 等着孟轲回公司了,两人坐了一阵,秦笙笑嘻嘻的侧着头问道:“言哥,我听我们老板说你和宋氏集团的宋总是同学。” “嗯,是。” “那你知不知道你们学校谁和他谈过啊?” “问这个干什么?”何斯言拒绝回答。 秦笙眼睛很亮,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啪嗒一声解开锁屏,手机的屏保是某个活动上的宋裴然,在大屏幕面前一身的精英范,好看的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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