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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 就像是现在这样,明明拼命地想要站起身来,却像是被人死死地按住一样。 没有办法做任何事的洛柒只能一遍一遍回忆梳理原主的记忆。 原主是在他3岁的时候,被人给拐走了。在一家mama常去打麻将的麻将馆门口玩泥巴的时候,这个光头以迅雷不急掩耳的动作抱住他,奔向了停在路边上的黑色面包车。 再次醒来时,就在一个昏暗的房间,房间里全是小孩的哭闹声,都是不满6岁的小孩,就像是货物一样被安置在这件房间里。 他们也就成了货物一般的存在,偶尔有一个大人过来,用挑货的眼神看着他们,选中了一个就给了光头一大笔红色钞票,将挑中的小孩给带走了。 被挑走的大部分都是身强体壮的男孩子,或者是样貌上佳的女孩。碰巧的是原主两者都不是,从小就是瘦瘦小小弱不禁风的样子,长相倒是不错,但却是个男孩。 就这么被圈养了两年不到,光头见没有人对原主感兴趣便当着其他小孩,将原主拖了出去,回来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右手。 再之后,原主就由一个缺了一条腿的大概十一二岁左右的男孩领着,每天就跪在路边上乞讨。 也不知道这么过了多久,这种莫名的压制才稍稍缓解,洛柒才缓缓站起身来,天色已经暗下来了,从前面走过了一个穿着仅仅只算的上是盖住身体的破布的女孩,女孩用着平稳的声调说:“我们该回去了,要是晚了,他一定会打我们的。” “嗯?”洛柒还没有回过神来,夜晚的风不是很大,吹起了洛柒的右边的袖子,“我,这是,没有右手了吗?真是稀奇啊。” “喂!你们两个!快给我回去啊!两个混蛋!”一个戴着粗壮的大金链子的光头手里拿着一根铁棍走了过来,不耐烦道。 女孩看到光头眼神变得慌张起来,拽着洛柒的左手就往光头那里跑,弯着腰使劲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们这就回去。” 光头将他们俩狠狠往前一推,嘴里骂骂咧咧的:“老子一天要给你们这么多狗崽子喂那么多吃的,你们一天天的就给我这么点钱,快给我滚回去!” “好了,把碗端过来,没完成任务的给我在一边老老实实的待着。别挤!要是把饭给我洒了,我揍死你们。”一个围着黑色围裙的女人披着厚重且凌乱的头发,左手拿着一个大铁勺、右手扶着装着饭桶。 说是饭,其实也不过是放了不知道是从哪里找来的剩饭剩菜混在一起,添上一点水再煮一遍就成了这群小孩生命得以继续的食物。 这些蓬头垢面的孩子手里捧着他们白日要钱的碗,就像是饿极了的小狗吃着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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