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癖_首都0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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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01 (第1/3页)

    以前那个时候,从城到首都要坐上十个小时,从昭昭明日到晚间流月,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远到每过一格窗的风景都像是经历了春夏秋冬的荣枯,还记不住它们长什么样子,就再也想不起来了。

    现在,路途缩短了一半,窗外的风景还没有来得及走出一格,就已经完全记不清了。

    温尔新用香烟上拆分下来的包装纸折成阿鸣,包装纸是彩色的,打上蓝猫的爪印,蓝猫产烟,还生产烟杆,温故知一直很想要,说含在嘴里会很有踏实感吧?

    用蓝猫香烟产出的包装纸,这些阿鸣散发出清郁的馥花香味。

    馥花是一种会勾引动物,人类的花,但是外表却一如祖先总是很清丽,温尔新说比起清纯的女人来,用男人比较好吧。

    但可惜温尔新没能找到代表馥花的人类形象,温故知不行,温尔新有时候嫌他太颓靡,甚至毫不客气地说酒过头了的烂香味。

    她将折好的阿鸣转手送给了身旁座位一直盯着看的小女孩,女孩说麻雀,温尔新纠正她——不是麻雀,是阿鸣。

    阿鸣是什么?

    阿鸣就是阿鸣。

    女孩改了口,说阿鸣。

    温尔新摸摸女孩的头,夸她:“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认识阿鸣了啊。”

    女孩问有什么难认识的?

    有啊。温尔新说:“jiejie的爸爸就是无论如何都认识不了。”

    “哇——真笨。”

    女孩的mama尴尬得不行,忙捂住女儿的嘴,“你怎么可以这么说jiejie的爸爸呢?”

    “没关系,童言无忌。”

    她送了女孩一朵馥花,从胸前的衣领上摘下来,别在女孩的头发上。下车前女孩叽叽喳喳同温尔新说话,缠着她说关于阿鸣的故事,下车后还不舍地一步三回头,不断地挥手。

    温尔新喜欢小孩子,温勇也喜欢小孩子,自家的,别人家的,如果他是动物,也一定遗传了作为人类的习惯,极度爱护幼崽。

    “他是很喜欢小孩子。我没见过这么喜欢小孩的男人。”

    “有句话不是这么说的吗?丧偶式育儿,一个家庭里好像除了mama外,爸爸这个东西就是在晾衣杆上的架子,有用时夹夹,没用时就放到盒子里,盒子么,也一定不是好的,吃掉的月饼盒啊,保健品的包装盒啊,都能用。但是你爸就不一样,你mama跟我回忆起的时候,谁都说真是好男人啊。”

    “啊……但我没有这样说。”

    那个时候,姐弟两人的mama已经和温勇领了离婚证。

    金雅是在离婚后才认识的温mama。

    温尔新回了首都后跟她约了见面,“你怎么知道我妈的事这么多。”

    “好姐妹呗。”金雅这么说,“我知道你不信。”

    温mama走后,金雅只出现在葬礼一次,道德层面上来说明,彼时正处于幼童时期的温家姐弟正是要人救助的时候,金雅应该尽到朋友的情谊,无论帮多少,它证明的是故人与在世人长存的友谊。

    “那么你来找我做什么?”金雅问,“我的时间你想用多少就用多少,一开始接到你的电话,我马不停蹄地赶过来,你都长这么大了。”

    “我mama会很高兴。”

    “我想请金姨告诉我关于我mama的事。”

    “做什么?”

    “做故事,什么形式都好,我要做个关于我mama的故事,关于我爸的,还有她去世。”

    金雅笑道:“爱情?那应该问你爸,毕竟我只是道听途说,又不是当事人。”

    但是温尔新并不在意爱情这一块,“主角是我mama,不是他,他的视角,他的感受,那都不重要。我想讲的是完全属于我mama的东西。”

    她的爱情、她的婚礼、她的离婚,还有突然的离世,但是温mama并不是自杀,温尔新一直觉得或许是别的什么,那时天不好。

    金雅思索片刻,说:“那就从你m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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