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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赘男婿_分节阅读_1 (第3/3页)
条件不富裕,可是从来不拿这件事说事儿,路远心里还是感激他们的。对于刘杰说他俗,他还是感到难过的,因为他不像他们一样,他想帮着父母减轻一点负担,刘杰看到路远低下头默不作声的样子,就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赶紧道歉道: “瞧我这张嘴,就是没把儿门的,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生气。”“没关系的,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意思。” 路远是知道刘杰心直口快的个性,所以也没有真的去计较他说的话。刘杰见路远没有生气,就伸手摸了摸路远的短发。 其实在刘杰心里,路远除了性格木讷一点外,人还是不错的,长的虽然够不上帅的级别,但那双眼睛还是为他加分不少,路远属于耐看的那种人,就让人感觉看仔细了,其实路远长的也不差,健康的肤色,脸上很光滑,不像一般的青少年,满脸的痘痘痘印,路远的脸上是一颗痘痘痘印都没有。 路远和刘杰在食堂吃了晚饭,就托刘杰帮自己把书带回寝室,就打算去餐厅打工了,刘杰把自己脖子上的围巾取下来围在路远的脖子上,并嘱咐他晚上早点回来,别冻感冒了,路远只“嗯”了一声就走了。 来到餐厅,客人并不是很多,可能由于是天气太冷的关系,出门的人少了,都窝在家里头了。跟Jack打了声招呼,路远换了制服,就上工了。在九几年的时候,西餐在中国并不是特别流行,因为中国人还是比较热衷于白米饭,对于那些个半生不熟的牛排大多数人都吃不惯。而且,在中国都一直弘扬着酒桌文化,吃饭大多数都不是单纯的吃饭,西餐可就不同了,西餐有专门的西餐礼仪,很多人都搞不懂桌子上一排的七八个刀叉有什么用,所以在当时,能去吃西餐的人大多都是非富即贵,而且都是有一定素质文化熏陶的人才能吃得了那些个洋玩意儿,一般的平头老板姓也负担不起那巴掌大就要好几百的牛排,而且还吃不饱。 Jack从小在美国长大,对西餐了如指掌但同时也对西餐的口味要求特别高,所以路远工作的西餐厅还算是比较正宗的,厨师都是Jack聘请的专门做西餐的老外,虽然收费比较高,但正因为口味正宗,平时生意倒也还不错,来吃饭的老外海归,达官贵人都不少。刚来的时候,路远一看菜单就咋舌了,一份最便宜的牛排都要两百多,最便宜的一杯红酒要七八十,路远在心里犯嘀咕,这么贵,哪有人吃得起啊。可是工作了一段时间,路远就感觉自己见识太短浅了,在北京,街头上的有钱人一抓一大把,从天桥上随便仍几块砖头,都能砸中几个局长厅长。记得第一次,给一个老外客人点单的时候,路远吱吱唔唔了半天也说不出英语来,其实路远的英语还算是可以的,就是口语不太好,但在Jack教了他一段时间后,说话也逐渐流利了起来,跟客人也能应答自如自如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有改动…… ☆、工作 路远干的工作其实挺简单的,客人来了就去招呼一下,把客人点的东西寄下来,然后交给厨房,客人用完餐了,就去收拾一下桌子,不费什么脑子。路远还是满喜欢不动脑的工作的,因为他平时应付学习就花费了很多脑力了,就分不出干其他脑力活儿了,这也是他不喜欢去当家教的原因,再说了,给别人当老师,怕自己的性格也不适合。 店里的服务员来来回回走了好几批了,有些是嫌这工作太无聊,每天这样重复着,有些是嫌工资太低,那些走了的人还大多属于没有什么学历的外地来打工的年轻人。只有路远在这里干了大半年了,是干的最久的一个服务员了,所以老板对他也是很照顾,毕竟现在的年轻人都心浮气躁,像路远这样踏实的人并不多。 “小路,这些给靠窗的那位客人送去。”老板对路远指了指靠窗的那位客人。 “嗯,好的,老板。”路远望了过去,只见又是前几天来过的那位客人。路远刚想放下餐盘,随知一直望着窗外的男人突然就站了起来,碰到了餐盘,这下餐盘里的杯子盘子稀里哗啦的洒了一地,杯子里一大半的红酒都洒在了男人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衬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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