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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煜沉默了一会儿,他当然知道这些,但他一开始就没想过两人能在一起,这话当然不能现在说出来,他跳过这一段,缓缓道:“我的腺体不能受到别人信息素的刺激,更适合跟Beta在一起。” 洛星宇捏了捏拳头,垂下眼眸:“我现在变成Omega了……” “你不一样。”原煜眉眼柔和,看着小鼓包,他很想去揉揉洛星宇的头,于是将手轻轻搭在鼓包上,“你的信息素让我觉得很舒服,只有你。” 洛星宇感受到身上搭着的手,明明只是很轻地压着他,中间还隔了厚厚一层被子,他还是觉得莫名让他很踏实。 他想起每次晚上他醒过来的时候,原煜总是贴着他的脖子,还有他问过自己的那些话,轻声道:“你是不是早就发现我不对劲了。” “是。”原煜说,“第一次去你宿舍的时候就闻到了,但是味道很淡,我一直不确定。” 洛星宇回忆起那次,他没想到竟然那么早,似乎原煜也是在那个时候对他态度有所转变的。 他脚下一蹬,从被窝里窜出来半个脑袋,平躺着瞪大眼睛看着他:“所以你喜欢我,都是因为我的信息素吗?” 洛星宇声音都颤了,他当了这么多年的Beta,就算是现在他也接受不了本能可以支配感情。 如果原煜只是因为信息素才喜欢他,那那根本就不是喜欢。 “不是。”原煜肯定地回答道,“我喜欢你是因为你是洛星宇。” 即是他的光,又是他的药。 他该有多大的运气才能碰上这么一个人。 洛星宇移开视线,在被子里嘟了下嘴,其实事已至此,他再去纠结那些又有什么用呢,就算真的跟信息素有关,那也只能是他的。 无论是什么情况,最后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他甚至都有些想感慨命运了,用手碰了碰脖子上挂着的吊坠,心想难道自己真的是幸运之子吗? 但是不管怎么说,原煜都骗他了,他应该生气。 这么一想,他又翻了个身背对着原煜,只不过没缩进被窝里了。 他微微低着头,因为脱了外套,身上只有件单薄的长袖T恤,脖颈清晰可见。 原煜看着他脖子上的牙印,咬的很深,甚至破了皮,边上还有些淤血的痕迹,他有些心疼地皱了皱眉,伸出手轻柔地贴在伤口上面:“疼吗?” 洛星宇感觉到背后微微发凉的手指,怔愣了一下,然后想起方才在盲区的经历,本来不觉得疼的腺体现在也疼起来了。 “疼死了。”洛星宇抱怨似的说了句,头低的更下,“还说什么Omega被标记会很舒服,疼都疼死了,一点儿也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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