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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2/2页)
是胡乱卷起的高低不一裤管也安分地放了下来,干瘪的书包老老实实背在双肩上,头埋得很深,一副很没安全感的样子,手指揪着他校服衣摆,整个人藏在他背后的影子里。 沈致亭推开自己家门的那一瞬,心里忍不住发笑,有种在外面捡了只流浪小狗的感觉。 可一回头,少年清冷,低垂的眸子里,干净纯澈,传递着对自己完全托付的依赖和信任。 沈致亭的脸立马就发了烫。 他心想,就算是捡小狗,这也是捡到了举世罕见珍稀贵族品种的小狗吧? 窗外的街景渐次亮起了灯光,使得沈致亭涣散的黑瞳也逐渐聚焦。指腹摩挲着发烫的马克杯,沈致亭收回游离的神思,心中不无可惜地想,出了趟国,那个人性格变得更开朗是好事,只是情感好像也随之外放了。 嗯,过度奔放了。 一开始见面只是拥抱,男人和男人么,抱就抱了,也没什么好避讳的,然后两个人坐一张沙发上的时候,陈北劲也凑过来抱。 偶尔还搞突然袭击,沈致亭自己在一边看书,陈北劲在另一边敲键盘,某个时刻一到,陈北劲就像毫无觉醒征兆的巨型飞鼠一样,嗖得一下就蹿进他怀里,额头磕到他手里的书角也不吭声,头埋在他怀里蹭两下,找个舒服位置自行安窝小憩。 甚至临睡前,陈北劲隔三差五敲他房门,说失眠睡不着,无论如何也得找他聊会儿天,不给开门就打视频,挂电话就继续打。沈致亭不困的时候,还会觉得这种粘人行为有种讨人欢喜的乖,但困得不行的时候,只觉得陈北劲像个七八岁的幼稚小孩,这种反复重复敲门确认他在不在屋里、动辄就要打视频威胁他开门出来的无耻态度,真的很能挑战人的脾气。 即便如此,沈致亭也没有拒绝过陈北劲一次。 喜欢的人,客观逻辑上再讨人厌,心里也无法对其产生真正的反感。 在媒体大众的视角下,陈北劲是个完全继承了盛铭董事长许景辉雷厉风行个性的商界翘楚,混血精英,他俊美帅气,身价过亿,光环无数,身边围绕着无数聚光灯,来往人物不是新首富的掌上明珠,就是合作集团的继承人。他能在万众瞩目的商业讲座中发言,在记者问答环节时侃侃而谈,中英法自如切换,也能在歌舞酒会的觥筹交错之间应对自如,捕捉他的目标猎物,他更能在生意场上化身成一匹冷血的狼,与人激烈地竞争角逐。 而在他们家里,陈北劲就是陈北劲,一只执拗粘人的小狗,还是沈致亭无论如何也无法拒绝那一款。 但是抱多了,这种肢体接触对陈北劲来说好像就多了层隔膜,不能真切地传达他热烈汹涌的心情。陈北劲不满足于此,就开始了上嘴啃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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