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包子大翻身_第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节 (第3/4页)

年纪,才初三的学生,有这个能力有这个责任心了吗?!

    她上次在超市里听两位家长说起来有两个学生才初三的年纪就偷吃禁果,因为不了解,等到发现的时候孩子都四个月大了,要打都不好打了,那个男生和女生的事情被学校知道了,便直接让他们退学了,至于那个胎儿,也不知道是怎么着她了,不过不管是生下来还是不生下来,都不是好结果。

    因为这个事情,易mama就更加要严禁易靖峰和那个女生交往了,她可不想这么早就做奶奶了!而且那个女生颧骨突出,嘴唇薄,一看就不是很好相处的人,虽然表面上看着还不错,可是她这么多年不是白活的,哪里看不出那小姑娘的心思!

    那次来自己家的时候,就她虽然表现的很平淡,但是眼睛深处的那丝贪婪可逃不出她的眼睛,真是不管从哪里看,都比不上她宝贝薇薇的一根小指头,就不知道靖峰怎么就跟着了魔似的,就连她的话都不听了。

    他以为他打着薇薇这个幌子她就不知道他们私下里的交往了呢,那也太小瞧了她了,她这是不愿意和他们多计较,反正有薇薇在,她也不怕他们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只是……易mama想了想刚刚包薇薇的脸色,似乎透着一丝不健康的苍白呢!

    没过一会儿,易靖峰便回来了,易mama看了下手表,和包薇薇到的时间差不了多少,想着他们最近要中考了也就不那么细的追究了,反正等到中考结束了还可以算总账的不是?!

    易靖峰到家的时候没有看到包薇薇,微微松了口气,但是心里还是有些心虚,毕竟他当初是答应了易mama在中考之前不准和叶子昕单独相处的。

    “妈,今天包子来过了没有啊?”易靖峰尽量用正常的语气说道,其实胸口部位正跳的激烈,他在家里最怕的就是这个看起来温温柔柔的mama了,所以就怕包薇薇在他来之前已经告完状回去了。

    “刚刚走了,你找她有什么事吗?”易mama凉凉地看了易靖峰一眼,毕竟年纪还小,所以眼中的情绪也不懂得掩饰,只以为将面色维持正常就已经成功了,他不会知道,最会出卖人真正情绪的就是人的眼睛了,想要骗人的话,第一步就是要先伪装好你的眼神,当然这个对于还只有初三的易靖峰来说是难了些,易mama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在自己面前还需要伪装些什么。

    “没什么,她和你聊了什么啊?”易靖峰说的时候眼睛快速闪了两下,看mama的样子,似乎没有生气,那她应该没有说什么,易靖峰在松气的时候也暗暗骂了自己一句,明明就知道包薇薇的性格,为什么还是忍不住要试探。

    “没什么,就随便闲聊了几句,对了,今天薇薇在学校里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啊,脸色有点不大对劲儿呢,早上出去的时候还是好好的呢!”

    “她今天在厕所里晕倒了,还好被子昕发现了,就送到了医务室!”易靖峰在说的时候还不忘抬高一下自己的小女朋友。

    “子昕?”易mama说着扫了一眼易靖峰,语气中完全听不出她的心情来,“小峰你和叶子昕同学关系倒是很不错呢,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之前答应过我的事情吧,或者说,你希望我帮你回忆一下?”

    虽然话语中并没有多少的情绪,但是易靖峰还是很敏感地察觉到了自家母亲大人是不喜欢他提到子昕的,只是,“可是是你刚刚自己先来问我的嘛!”

    “我记得我刚刚只是问了薇薇在学校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罢了。”而且,看他的神色,那个所谓的“还好被子昕发现了,就送到了医务室”多半也是掺了水的吧,不过易mama并没有打算将心里所想的告诉他。

    “你知道薇薇为什么会晕倒吗?”

    “不知道。”易靖峰的神色有些闪烁,他从小就不会在易mama面前撒谎,虽然事情的真相是什么他不是很了解,就他们所看到的和叶子昕所说的,他也无法判定那个才是真实的,但是有一点,包薇薇晕倒应该是和子昕有一定的关系的,只是他不愿意去深究。

    “好了,你自己看书去吧,等下可以吃饭了我会叫你的。”

    “嗯!”易靖峰应了一声便跑了上去。

    易mama看着易靖峰的背影有些失望,她从易靖峰出生就放弃了自己的事业,将自己所有的精力放在了教育他的上面,因为之前的那个女儿就是因为她的疏忽早夭了,所以她为了不重蹈覆辙,甚至抛弃了自己最爱的事业,甘心呆在家里做一个家庭主妇。

    可是承担了她这么多美好愿望的孩子却没有承担责任的心,甚至连辨别真假的能力都没有,这岂不是让她失望透顶了。反倒是那个被她当做女儿一样疼爱的女孩儿,有着一颗单纯干净的心,这让她多了一丝欣慰。

    只是她不知道的是,那颗单纯干净的心,因为她的儿子,也已经蒙上了一层阴霾。

    易mama微微叹了一口气,虽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但是看到挡在自家孩子面前的那颗不安分的石子儿,她总是有一种冲动,想要将她清理掉,不过想想,孩子还是要经历一些挫折才会成长的,至于那颗石子儿,就暂且先留着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