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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1节 (第2/2页)
主宰,我的主神大人啊,天都峰倒塌了!” 主神苍老的声音响了起来:“天都倒,天刀成!竟然是无坚不摧、无人能敌的天器……传说中的至高武具!宇宙间真有此等物事?” 传说天刀横扫,连主神都得退避!天刀过处,一切都断,规则亦断! “天都峰崩塌下来的星体已经淹没了白水星系,白水军团死伤惨重……” 主神规则哈哈一笑:“这又如何?天器既成,白水星系本就经不起他一刀!” “当初不该放走他的!主神大人当时为何不杀他?” “杀了他,这个宇宙就没意思了。”主神微笑着,随即又低声自语道:“这个宇宙确实没意思!” 大阿哥重新看到了希望,“原来主神大人早有应对啊!我就说嘛,主神大人您一出马,肯定能随时杀了他!”他深深磕头,“还请主神大人出手!” 主神一叹:“天刀横扫,主神退避!苏永现在已经与天刀连成一体,我怎对付得了?” 连银河的主宰——主神规则都对付不了?大阿哥呆了,“他要杀过来了,怎么办?” 主神狠狠一巴掌,打得大阿哥满口鲜血连带着牙齿都飞了出去。 “笨,赶紧逃啊!逃到无上宇宙去,我就不信他能追得了!” 全书完,由于工作及出版问题延误了很久才更新,希望大家谅解,因为咸湿也是要吃饭的。敬请各位期待本人下一本小说,延续精彩!【结局篇的出版文集跟网络是不同的,明天开始咸湿将会把出版文集陆续放在番外里,各位有时间不妨去看看】 番外 关于楼兰与一把刀 #.序章 完婚之后的第二天,娘子决定去楼兰。 一年以前,我们在临安认识的时候她就曾对我说:“我想去看看另外一个楼兰。”因为楼兰是一座城的名字,也是她的名字。 她走的那天下雨,家里的昙花正开。雨水中明媚的艳。 当时我问她:“既然决定去流浪,为何不等回来再完婚?” “一个人想在外面开开心心的流浪,就先要有个家,能够回得去。所以,”她把油纸伞递给我:“你要留在这里,不可中途追来。” 而她便独自走向西。。 回去家中,我在暗处擦亮一盏油灯,守着昙花微启。窗外听见雨声,眼前这寂寥花火,灵犀之间像是缘起 缘灭。 卯时。 天明。油尽。灯衰。雨歇。 昙花恰逢夜雨,你守了几个时辰,就抵过一季。 待到鸡鸣时分,花事无疾而终。 花儿最美的时分,不在姹紫嫣红的荼蘼。只待行将凋萎的清晨,恰逢一滴露水 超度。 楼兰 *********************************** 第1节#. 二百二十七天之后,家里忽然来了一个戴蓑笠的男人。他个子很高,面相削瘦惨白;他说话的时候目光并不看你,声音也低沉。 我不喜欢听他的声音;但很专注。 因为他带了娘子的一句话来—— “找不到楼兰,便不再回来。” 我本想温一壶酒给他,但他带完这句便从窗口跃出。刹那之间消失在夜色中。 我追出来,希望能追上他探问。不过转眼之间,漆黑天幕下只剩萤火虫冷冷地飞,列成阵型。 后来我才知道,这个男人的绰号叫夜飞蝠,是天下间轻功最高的游侠。 我的名字叫林秀树。我是一名工匠。 三年前我铸过一对修罗刀,并把它赠给一个江湖上的朋友。而后有过一些传闻。在兵器谱上便也写下我的名。 而我,亦不再铸剑。 其实你也可以闲下来虚度,只要你有所成。 那年大暑的晚上,我第一次见到夜飞蝠。 他走后,我温过一壶酒自饮。喝到全身湿汗的时候,我突然决定铸一柄剑。 不再将它赠给任何人。因为剑名楼兰。 取一个名不是命理辞书推推算算那样简单;每个名字都会有一个理由,亦注定某处隐忧。 爱一个人也不是风花雪月卿卿我我那样简单;每一对情人都会有一个传说,同样交缠许多煎熬。 而铸一柄剑更不是生铁黄铜敲敲打打那么简单;即便你不用它杀人,也必须嵌入一记剑魂。 我知道,这柄剑的魂即是我的魂。如此,我才会有一个理由可以去找她。 便开始一路向西。 向西—— 所以在每天最好的时辰,根本看不见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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