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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野狗啃走了半条腿。自从老大被扣上十恶盗贼的帽子,在官府的人眼里,我们连狗屎都不如,他们那么忙,才不肯理会这种小案子。” 狄仁柏沉默了一瞬,对胡七七道:“外面雪这么大,他们一定熬不住,不如让他们今晚在你家暂避风雪,你和阿初先到我家住一晚。” “我干嘛要去你家?”胡七七瞪大眼睛,“而且你父亲也很看我不顺眼。” “你身上有伤,需要好好休息!”狄仁柏看着她,语气中充满了不容置疑。“如果你不愿意住我家,便让阿初和他们住我家去,我今晚住在你家的左厢房。” 胡七七这个人脾气很怪,她有时候顺毛,有时候容易炸毛。如果是看得顺眼的人用这种命令的口吻跟她说话,她也觉得这句话很顺耳。就好比狄仁柏现在命令她住到狄家去,她没什么反感,既觉得狄仁柏很顺眼,也觉得他的话顺耳。 其次,他对这些乞丐很和善,他一向心地善良,胡七七很欣赏他这一点。平心而论,她不算是个善良的人,她知道自己是个刻薄又自私的人,所以更欣赏狄仁柏这份善良。 虽然她刻薄又自私,但她跟人交往却很有原则。要看这个人是否懂得尊重比他弱势的人,说白了,就是这个人不以欺负别人为乐趣。还要看这个人是否愿意凭着自己的能力帮助弱小。大概是她从小跟着酿酒胡长大,所以看男人的眼光也是朝着酿酒胡那个标准去看,要看这人是否善良、是否心胸宽广。 狄仁柏身居高位,懂得怜悯弱小,又愿意毫无保留的帮助弱小,所以她对他越看越顺眼。 “好啊,我和阿初去你家!”胡七七笑眯眯的,嘴角的两个梨涡尖尖,一看就知道肚子里正冒着坏水。她很期待看见狄夫子吹胡子瞪眼的表情。 狄仁柏点点头,又转过身去跟四狗子说话,“我可以帮你救出徐书生,但我有条件!” 四狗子欣喜若狂,“真的吗?那可太好了,你说吧,有什么条件?哪怕你要我的命,我也愿绝不皱眉头!” “我不要你的命!”狄仁柏道:“我要你最珍贵的一样东西!” 四狗子犯难了,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喃喃道:“可我身上连一个钱都没有,现在对我来说,我最珍贵的就是这条贱命了,要么就是我的右手,要不然我把自己的右手剁了送给你?” 狄仁柏不解:“徐书生对你来说这么重要?值得你为他付出性命?” “那当然!”四狗子拍拍胸脯,道:“我们是一个乞丐窝里长大的,小时候我差点饿死,是他从野狗嘴中抢食,或从家家户户乞讨,把我给喂到这么大!我这条命,算是他给的。如今他有难,我当然愿意把这条命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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