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门贵媳_第35章(已修)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5章(已修) (第1/2页)

    3.5

    上仙宫殿内,气氛凝重,御座上银发华服的诡圣,摇着仙羽扇道一句:“所以你之所以答应江家婚事写下婚书只是权宜之计?”

    大殿上的少年沉默,耳边的玲珑耳坠暗淡,俊俏的脸蛋上内含一丝愁绪,道一句:“是。不过我发现江乐兮就是个普通人,江家的鬼气,应该另有他人。”

    这句话一出,三圣的表情各异。隐圣与剑圣都松了一口气,而隐圣却觉得陆尘这话值得商榷。

    他放下仙羽扇,又言:“那你之所以破朱雀、白虎大门也不是因为他们欺负了江乐兮,而是你特意而为之?”

    乌发少年颔首,眼神低垂,只看着地上黑砖道一句:“是。”

    诡圣的羽扇扇坠轻摇,他心下了然道一句:“既然如此,这次白玉京大选就让你和菏煦担任考官,菏煦为主,你从旁辅助。

    剑圣、隐圣、圣君与我一同看看,是谁这么胆大包天,敢把手伸到白玉京内!”

    隐圣、剑圣听了诡圣的话,也觉得这样妥当,道:“确实,那就这样吧!”

    三圣与陆尘的会谈终于结束,让站在大殿上的陆尘松了一口气,他感觉诡圣依旧把审视的眼光打量在他身上,觉得近期绝对不能去找江乐,也不能再给他帮助。

    就因为宸渌禁君未婚妻一身份,江乐已经经历了诸多危险,若白玉京之人知晓江乐兮身负十万天书,又察觉他非江乐兮本人,一定会将他囚禁在归墟禁海,或者将他直接斩杀。

    这两种结果都不是陆尘所期望的结局。他对江乐的情感还停留在兴趣之上,乐趣之下,再没弄明白江乐身上发生的事情,搞清江乐这个人的全部。陆尘是绝对不会放手,也不会轻易的将江乐送到任何人手中。

    他走出上仙宫殿,对一直等候在外面的陆家兄弟道一句:“从现在起,不许在三圣面前提起江乐。还有,你们去准备大选事宜,这次由我和菏煦担任大选考官。”

    两人立刻领命,虽不知陆尘吩咐的原因,但少君的话,他们还是无条件听从。陆善行想,都怪自己当初大意,才会导致如今的结果。

    不过,他倒是很希望陆尘换一个门当户对的仙门贵女,这江公子虽好,但却是男子。

    在这修仙三千界里,虽然男子双修也非什么稀奇之事,可终究非正统。至少,如今还没有哪家贵族名流家的少君夫人是个男子。

    而靠在柱子上的陆善心却想着:看样子,目前可能要委屈江乐继续住在太阴少阳之境的破屋里,哎,少君的心真的是比女人还难猜。一下子要我们给江乐送东西,一下子又要我们不去管江乐。

    怎么就这么难伺候!这难道就是话本里所说的欲擒故纵?

    看样子,少君跟江乐之间闹矛盾了?

    他瞧陆尘脸上的表情,也不像是多生气,怎么就不能在三圣面前提及呢?

    他们主仆三人心思不同,一个想得比一个还多。这漫漫长夜,想的更多的江乐,正坐在客栈的桌子上,想着今日发生的事情。

    他一条条的分析,一条条的罗列,怎么想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喜欢上了陆尘。

    可是他这是初次心动,懵懂无知的少年郎整夜睡不着,一边想着陆尘何时来,自己睡着不就错过了陆尘;一边思考着自己为何要等陆尘。

    这种思考,一想就是七八天,江乐就坐在客栈里等着陆尘来找他。可是也不知道为何,陆尘一直没有来,害得江乐面容憔悴。

    就连纳兰西羽来时,都没有任何察觉。

    纳兰西羽一走进房间,就看见江乐正在拔着花瓣,一边拔还一边说着:“他来,他不来,他真的会来,他真的不来!”

    纳兰西羽见江乐这几日郁郁寡欢,本想将自己刚得到的消息分享给江乐,让他开心开心。可现在,他觉得江乐这病态模样,莫不是中了邪。

    他立刻上前阻止江乐继续拔花瓣占卜,不解道:“你这是在做什么呀?莫不是走火入魔了!”

    江乐一见纳兰西羽,委屈地道一句:“纳兰,你说有个人明明说了会来找我,可现在七八天都过去了,他还不来找我,是不是把我们之间的约定给忘记了?”

    纳兰西羽听了这话,那颗七窍玲珑心自然了解了情况,他笑着道一句:“怎么,陆尘爽约了?他说来找你,却迟迟未来?”

    江乐立刻嘟嘴,趴在梨花木桌上说着:“谁说是他了,我为何要和他一起玩!我事情多了去,跟陆尘玩什么!我这是帮我一个认识的朋友问的!”

    纳兰西羽倒觉得江乐口是心非,明明眼睛框里只装的下陆尘,却矢口否认。

    他瞧江乐那春心荡漾的模样,就知道这家伙绝对已经陷入情网,无法自拔。

    这种情况,他这个局外人看得格外清晰。

    江乐还是在一旁心情抑郁,看得纳兰西羽也有与郁闷。他立刻想起自己要说的事情,道一句:“你先收拾下心情,听我说一件事!”

    江乐点点头,依旧趴在桌子上道:“什么事!”

    纳兰西羽拍着胸脯道一句:“根据我多年情报网以及各类八卦消息,那个将你赶出江家的那群人,之前不是得到了朱雀门一个朱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