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炮灰私奔前[穿书]_第15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5节 (第2/3页)

柠边上,叔公扫了一眼叶方明两兄弟,“怎么着,青山不在家,你们这做大伯和叔叔的拿着锄头想打侄女?”

    “我家的事,你凑合什么?”叶老头和他这个弟弟一直不和。

    不等叔公说话,继奶奶突然拍着大腿大哭,“我这是造了什么孽?方明他爸走的早,我一个人养不活两个孩子,你爷爷是个好的,不嫌弃我带着两个孩子,可你要说你爷爷对老大比对你爸好?那真的是天大的冤枉。方明说是在老叶家长大,可他吃的穿的用的都是他爸留给他的,就连他娶媳妇的钱也是他爸以前攒的,小柠你自己看看你们住的房子,再看看我们住的老宅,要是你爷爷心里不惦记着你爸,他会把这新房子给你爸吗?你怎么能说出这么大逆不道的话来?”

    很多不知内情的人一听,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当初也是叶青山自己要分家,都把新房子给他了,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哟呵!大逆不道都会用了?”叶柠嗤笑,“你确定这房子是爷爷的?这是太公出钱造的,当初要用到的沙子石子,都是我爸去河里挖的,才13岁啊!大冷的天,一个人下河里面去挖沙子,你们谁帮过一点?好意思拿这房子说事情?没有太公和太婆,我爸怕是连骨头都没了吧?”

    继奶奶没想到叶柠是真的撕破脸了,什么话都往外说。

    叶老头气的面色涨红,“你一个小孩子知道个屁,这房子就你太公和你爸盖得起来?我陪了多少工夫?”

    “啧,叶方明造房子的时候,又是砍树,又是挖沙子,到亲儿子这了,倒是算的很清楚。”叶柠讥讽的说道。

    “太公的就是爸的,大哥没份,我总有份吧?”叶清河眼珠子一转,见针插缝。

    叶柠无语了,原身的这些亲戚都是些什么极品?

    “当初分家立了字据,一份在爷爷那,一份在老支书那里,还有一份在家,要不要拿出来给你们念念?除了这栋房子,家里所有东西都留给你,我爸跟爷爷分家,别说谷子锄头,连一根筷子都没有,如果你想分房子,行,老宅还有家里那些东西都拿出来一起分,爷爷的田地也分一分。”搞得谁不会算账一样。

    “我还没死呢?”叶老头气的大脑发昏,“叶柠,再怎么样,我们都是你长辈,作为小辈,你都不该这么说话。”

    “都说父慈子孝,意思就是父母慈爱,儿女才能孝顺,要我尊重你之前,先想想自己够资格当爷爷没有?”叶柠毫不客气的说道。

    叶青生惦念着叶老头是他的亲生父亲,有些事情都不往外说,叶柠可没这顾忌,敢让她不好受,她就撕破他们的脸。

    叶老头和叶清山分家的事情村里都知道,但分家的具体情况他们就不清楚了,听了叶柠的话才知道,这栋房子是老太公留给叶青山的,叶老头也真狠,什么都不分给叶青山。

    见村里的人议论纷纷,继奶奶一副快要气晕了的模样,婶婶还尖叫着喊妈,一边扶着她,跟唱戏似的,不去当演员可惜了。

    “行了,你也少说一句。”打听了来龙去脉,三叔公说了叶柠一句,然后对叶老头冷嘲热讽,“别说分家了,就是没分家,小柠几个的婚事也轮不上你们隔辈的长辈来管,还给小柠介绍了那么一个傻子,打量别人不知道你们家打的什么主意?”

    “我能有什么主意,我是真的为了叶柠好才开口的。青山身上担子多重?还不是因为三个孩子的学费,叶柠只要点点头,大学的学费生活费都有人出了,说不准连你弟弟meimei也都出了,那你爸都不用外出打工。”继奶奶一脸冤枉的表情,还别说,还真有不少人觉得她真的为叶柠好,反过来说叶柠主意太正,不听老人劝,早晚要吃亏。

    “别把别人当傻子。”叔公扫了眼自家的二嫂,“就算青山不在家,这婚事也轮不到你做主,我们小柠是大学生,嫁给傻子?我们叶家丢不起这个人,也亏你想得出来。”

    叔公在村里说话还是挺有分量,他站在叶柠面前,老宅那边的人动都不敢动,再说把村里唯一一个大学生嫁给傻子,确实丢老叶家的脸。

    “姐,咱们今天可是得罪奶奶了,以后她看我们就更不顺眼了。”叶兰担忧的说道。

    再怎么不是,都是他们的长辈,村里的人一开始可能会觉得叶柠说的有道理,但是之后就会说叶柠目无尊长,没大没小,也有人会觉得叶柠嘴巴太厉害,不饶人。

    如果要定居在这里,叶柠说话不会那么呛,他们过些天都要走了,以后每年清明回来一次,所以她无所顾忌。

    “没关系,她几时看我们顺眼了?”叶柠懒得再想老宅那边的人,问叶兰,“你明天就出成绩报名了,想想报哪所学校?”

    环山县一共三所高中,他们镇上一所,县城两所,叶柠就在县城的高中,她这个学校属于普通学校,另一所才是重点高中,叶柠觉得叶兰能考上

    “还不知道呢,等成绩出来了再说,反正高中肯定能考上。“叶兰看了一眼叶柠,”姐,明天我自己去就行了,你真不用跟我去。”她还是想要去读个中专护理专业,出来就能去上班,大姐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