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夫君惹不起_第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3节 (第1/2页)

    林妙音眼前一阵阵晕眩,冷汗不断从她的额头沁出,她的面颊因剧痛泛起些许惨白,双唇颤抖地回道:“没有人派我过来。”

    萧承煜的眉头再次皱起,眉间泛起不耐烦之色:“去拿拶子过来。”

    “侯爷,这……”谢飞鸾面色变了。

    拶子是大燕国对女犯惯常使用的一种刑罚,将拶子套入十指,再用力收紧,莫说娇滴滴的女子,便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也受不了。

    这个林妙音虽说会一点拳脚功夫,但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又受了伤,决计承受不了这样的酷刑。况且她口口声声说与萧承煜相识,必是有些蹊跷。

    “侯爷。”说话间,已有侍卫将拶子取了过来,双手呈上。

    萧承煜取了拶子,一步步朝林妙音靠近。

    林妙音先前中了一箭,血虽止住,伤口已经恶化,这回又被萧承煜卸了胳膊,早已痛得神志模糊,双膝一弯,险些跌倒在地。幸亏有两名侍卫一左一右,将她架住,才没有倒在地上。

    萧承煜冷厉的面庞映入她的眼帘。

    林妙音费力地扬起脑袋,挣扎了两下,没有挣动。她的面色越来越苍白,视线也越来越模糊。

    十指微凉,是萧承煜将拶子套在了她的手指上。

    林妙音轻轻地笑了一声,眼前越来越黑,周遭的一切在她的眼中化作虚影,唯独萧承煜的眉眼愈发得清晰,好似时光轮转,又回到了桃花谷的那段时日。

    她还记得,那段时日萧承煜伤了腿,走不了路,她为了他,爬上山崖采一株草药,结果不小心跌了下来,擦破了胳膊。

    那时,胳膊也是如这般火辣辣的疼,唯恐他看出来,她用清水洗了伤口,又用长袖遮掩。

    可萧承煜竟像是长了狗鼻子似的,一下子叫他闻了出来。他托着她的胳膊,对着伤口轻轻吹气,眼底泛着心疼之色,好似她受了什么天大的伤。

    林妙音从小到大就爱在山间到处跑,大伤小伤不断,莫说是小小的擦伤,便是摔断胳膊也是时常发生的。

    萧承煜就那样托着她的胳膊,像是捧着世间最珍贵的瓷器,又是吹气又是哄她的,连带着林妙音自己也莫名的娇气起来,觉得伤口疼地不得了,想委屈地掉几颗眼泪。

    林妙音神志模糊,仿佛又回到了受伤的那天,萧承煜满面温柔之色地哄着她,替她处理伤口。

    “承煜哥哥……”林妙音低声唤了一句。

    萧承煜的手像是被烫着了一般,猛地抖了一下,半天没下去手。

    堂堂神武侯,审问犯人从来没有自己动手的道理,萧承煜定了定神,移开目光,丢下拶子,对谢飞鸾道:“你来。”

    “我?”谢飞鸾指了指自己,叫苦不迭,“侯爷,你也知道的,我向来怜香惜玉……”

    “少废话,快动手。”萧承煜斥道。

    谢飞鸾叹了口气,认命地蹲到林妙音面前。

    林妙音唤了那一声“承煜哥哥”后,人早已坚持不住,昏了过去。

    谢飞鸾摊开手,一脸“我也没有办法”的表情。

    萧承煜移开目光,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谢飞鸾的惊呼声。

    谢飞鸾伸手触了触林妙音的额头:“好烫。”顿了顿,又道,“侯爷,她伤得这样重,恐怕一时半会上不了刑。”

    上不了刑,就意味着问不了话。

    萧承煜看了林妙音一眼,那少女半身染血,倒在谢飞鸾的怀里。

    “杀了。”萧承煜面无表情地说道。

    既问不了话,留着也没用,偌大的神武侯府,是不会养一个废人的。

    “侯爷,这不大好吧。”谢飞鸾一脸不敢苟同的神色,“她看起来的确可疑,到底没有确认刺客的身份,若是这样杀了,未免太过草率。”

    萧承煜默了一默,冷声道:“赐给你了。”

    谢飞鸾一怔,抱拳,将林妙音抱起:“那属下多谢侯爷。”

    萧承煜看着谢飞鸾抱着林妙音的那双手,怎么看怎么觉得碍眼。他恼怒地移开目光,冷声道:“既赐给了你,就看好她,若是生出乱子,必唯你是问。”

    “是。”谢飞鸾颔首。心头却腾起几分怪异,侯爷这个反应不大对啊。

    他忽然觉得怀中抱着的这个少女有点烫手,只是此时要想扔下,却不可能了。

    谢飞鸾只好抱着林妙音回到自己的院子里,请来大夫替她看伤。若她真的不是刺客,他那一箭的确是误伤了。

    况且林妙音生得貌美,他平日里就喜欢貌美的女孩子,对着她,确实存了几分怜香惜玉的意思。

    诊脉的结果很简单,是箭伤引起的发热。

    大夫顺手替林妙音将脱臼的胳膊接了回来。

    清理伤口的时候,林妙音醒了过来,看到床前坐着个陌生的男人,林妙音立时挥出一掌,警惕地捂着伤口退到床角处。

    谢飞鸾苦口婆心地劝着:“姑娘别怕,我们没有恶意。”

    林妙音满脸凶狠的神色:“走开!都走开!”

    谢飞鸾无奈,他本就是怜香惜玉的性子,不大喜欢同女孩子动粗。林妙音身怀功夫,内力不深,招式却精妙,就算动起手来,他一时也近不得她的身。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