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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第1/3页)
很自然的上前一步,去挽着他的胳膊,手向下恰好扶着他的手腕,庞京墨一顿,微微侧身恰好看到她光洁的额头,橘黄色暖光打下来的时候,有一条圆弧线,头发柔软蓬松,显得人格外的乖,抬抬手,想摸一摸她的脑袋。 最后又放下来,笑了笑,不知道谁给她今天做的头发,精致又利索,一层一层的,没法下手,碰了又要喊。 从咖啡厅出来,他就把手抽出来,庞广白在后面撇嘴,俩字,矫情。 置地广场是顶级奢侈品聚集地,和尖沙咀半岛酒店并成为港城名店,她最爱去遮打大厦的armani,除了米兰店以外全球最大的一家。 armanifiori是奢侈品跨界插花艺术的典范,这一家是全亚洲唯一的一家armani鲜花店,庞广白几乎每一次路过都要进来。 “我记得我们结婚时候餐具花艺,用的就是蝴蝶兰跟钢草,他们都说跟《斯巴达克》一样的感觉。”庞广白记得很清楚,婚礼上用的花器都是金属质感的,就跟眼前的这一朵红色蝴蝶兰一样。 她进来一眼就看中了,“麻烦帮我包起来。” 庞京墨也觉得蛮不错,这个花器也是金属架构的,利落的线条感简洁优雅,平和对冲,深红色底座配高级灰色,交叉两朵红色蝴蝶兰,看起来就蛮享受。 庞京墨刷卡,看了一下价位,挺美丽的。 “庞太太,要送到家里去还是帮你送车上呢?”sa姐很热情,做她们这一行的呢,人只要消费一次都不会忘记的,更何况是阔主。 庞京墨看了一眼,“谢谢了,交给我好了。” 他拎着,庞广白兴冲冲的跟他商量,“我太喜欢了,真的好漂亮啊,刚好我有一颗孔克珠,颜色跟上面蝴蝶兰相近,搭配起来刚刚好。” sa姐就笑了笑,真的,有钱人太多了,差不多要关门了,没想到都快要关门了,还能做成生意,进去换衣服,“这一位庞太太啊,真的很阔气,每次来都是喜欢看好就买,眼光好又痛快,我们最喜欢这样的客人了。幸亏我眼光毒辣,从她第一次进门我就知道了,拉下来这个大客户啊。” 申姜妹已经换好衣服了,她因为刚来做事,所以只能在后面打杂,还没有过试用期,“是啊,时间久了总能锻炼眼力的。” “不过,什么是孔克珠,我也研究很多珠宝,但是从来没有听过孔克珠啊。” 申姜妹本来拎着包要走,突然顿住了,“孔克珠?” 她心里隐隐有个猜测,“你刚才说的庞太太是不是很年轻,长得很漂亮?” “何止啊,旁边先生还特别绅士,虽然除了付钱之外没有别的话,但是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的心思的,绝对是真爱的。” 申姜妹闭了闭眼,那就对了,她猜到是庞广白。 因为孔克珠。 她当然知道孔克珠了,小时候黄美如曾经给她还有庞广白一起看过,是海螺体内天然形成的海水珍珠,庞广白的那一颗,应该就是黄美如给她的,从宝汉拍卖会上拍下来的,价值270万美元。 苏富比连续12年拍卖仅有3件孔克珠展出,极为难得,欣赏的人又小众。 她淡淡的想着,其实有钱人的圈子真的很小,尤其是庞广白的圈子,总是时不时的遇到她。 庞广白虽然只买了一束花,但是心里面美的冒泡泡,整个人都在恋爱分子里面发酵,满面红光,萧百何隔着庞京墨看她,“好久不见,el。” “好久不见,真难为你还记得我们庞氏姐妹啊。”她对着萧百何笑的特灿烂,你弟弟做了什么事情,心里没点逼数吗。 萧百何也是玩的一手好牌,“哇,你这么漂亮,我又是james的干爹,庞家别人我不熟悉,但是你我一定是记得的,先说好啊,不能错怪我。” 萧百成干的破事,萧百何也觉得很难为情。 庞广白眼神闪了闪,看了看门口,“他们不会坐这边吧?” 还真是鬼了,服务员真的引到这边来了,萧百成不觉明历,一一打招呼,“大哥,frankie。” “没想到庞太也在啊,太好了,甜甜还在讲大家都不认识会尴尬,有你在我就放心了,总算是有认识的人了。” 庞京墨跟萧百何一起挑了挑眉,看着萧百成,胆子蛮大啊。 萧百何张嘴要圆场,结果没来得及,庞广白已经张嘴了,她那小嘴一张,绝对不比王熙凤温柔善良半分,“哟——我哪里那么大的本事啊,苏小姐之前混的如鱼得水,社交能力肯定要比我好才是啊,大家不都是讲我很难相处,难道你不知道吗?” 她耸了耸肩,看着萧百成。 话音一落,萧百何就扭过头去了,心里暗骂萧百成,活该。 圈子里出了名的冷美人,脾气不好难相处,你还想要她照顾你的小可爱,她不给你俩一起撕了就不错了。 又心疼庞京墨,你太太这么耿直真的好吗? 却发现庞京墨一直拿着手里的酒杯晃啊晃,晃出个花儿来,萧百成碰了一鼻子灰,只以为她跟传闻中一样,自己给自己强行挽尊,语气都带着点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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