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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3页)
李红梅和迟小敏的位置。” “是!” 宿舍内部没有监控,但校园里的露天区域却有多处高清摄像头。技侦组的队员很快调出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点31分,李红梅手持直柄刀,出现在距离东九栋最近的食堂,之后沿着东区大道离开校园。 她最后一次被摄像头捕捉,是在冬邺外国语学院东门外的“老同学客栈”。 易飞亮明证件。前台接待是个中年妇女,从未见过这么多警察,吓得赶紧关掉电脑里正在播放的肥皂剧,立即将众人带去3楼的客房。 这家旅馆环境糟糕,低档招待所的级别,墙壁斑驳,栏杆全是黑锈,为了赶时髦,才将名字改为客栈,是附近收费最低的旅馆,50块钱一间房。 接待哆哆嗦嗦开门,“你们要找的人,就,就住在里面。我只是开旅馆的,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啊。” 面对女大学生,重案刑警们实在不愿持枪以对,但509的惨状又不断提醒他们,一门之隔的也许是一名丧心病狂的杀人魔。 门向内打开,生锈的转轮发出的吱呀声令人头皮发麻。 不少恐怖片使用的,正是这种音效。 屋内只有一扇狭窄的通气窗户,玻璃上全是积攒了不知多少年的厚重污渍,光几乎透不进来,唯一一盏顶灯关着,阴暗与霉味像具有实质一般,层层叠叠向刑警们扑来。 明恕手中的枪,正隔着两米远,对着一个年轻女人的额头。 正是李红梅。 李红梅坐在仅铺了一层草席的床板上,浅黄色t恤,七分牛仔裤,脚上是一双劣质“洞洞鞋”。 证件照上的她双目无光,面部线条僵硬丑陋。而真人比证件照更加难看——小眼睛,塌鼻子,翻鼻孔,厚嘴唇,宽脸盘,大脑门,脸颊与额头都有痤疮,稀疏的头发在脑后挽了个松弛的马尾。 人是视觉动物,喜美厌丑。可想而知,李红梅的长相很可能让她在童年时代就遭受歧视与排挤。而这种被边缘化的境遇一直如噩梦一般跟随她。 看见警察,李红梅既不惊讶,也不害怕,视线虚虚地在每个人脸上走过,最后定格在指向自己的那把手枪上。 明恕缓慢将枪放下,余光瞥见床尾塑料绳上晾着的衣物。 那上面,似乎还能看见没能洗掉的血迹。 李红梅就是穿着这身衣裤作案。 易飞已经走了过去,将半湿的t恤与直筒牛仔裤取下来,放进大号物证袋里。 “你们是来抓我的吗?”李红梅开口,短短一句就夹着语调滑稽的方言。 她的声音很难听,即便是正常音量,也显得刺耳。 方远航一下子就想到了农村扯着嗓子骂街的女人。 明恕问:“是你杀了509的三人?” 李红梅不回答,却慢慢弯下腰,手在床下探了探,拖出来一个破旧的纸箱子。 “小心!”易飞喝道。 明恕并未避开,在看清纸箱子里的东西时,眉间狠狠一皱。 那是一把满是血迹的直柄刀! “是我。”李红梅将刀拿出来,这才说:“闻静静她们三人都是我杀的,因为她们都该死!” 她们都该死。 509寝室墙上赫然写着的,正是这句话。 “再让我洗个澡吧。”李红梅站起来,拉开一扇木板,“洗完澡,我就跟你们走。我有体臭,谁都忍受不了,你们也忍受不了的。” 刑侦局,重案组。 经检验,直柄刀上的血迹来自三名受害者,刀柄上有李红梅的指纹。现场的足迹、监控全都指向李红梅。而李红梅也已认罪。这起骇人听闻的宿舍杀人案,李红梅是毫无疑问的凶手。 明恕透过审讯室的单向玻璃看着她,一股旺盛的怒火在胸中燃烧。 萧遇安走了过来,在他肩头很轻地拍了拍。 “你们只看到我杀了她们,你们有看到她们也杀了我吗?我是被她们杀死的!”面对易飞、方远航,还有刑侦一队的一名女警,李红梅竟然显得十分从容,“她们都是魔鬼,我被她们欺负了整整三年,她们还想玩死我,怎么就没有一个人能来救救我呢?” 女警问:“她们对你做了什么?” 李红梅抿住唇,陷入了一段漫长的思考,最终笑着摇头,“你们这些从来没有经历过不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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