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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 (第1/2页)
“一定是你!你这个带来霉运的妖怪!就是因为你所以我王府才家破人亡,所以我的夫君才会弃我而去!我当时怎么瞎了眼救了你!!” 他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她咆哮,看着她发疯,看着她在他身上留下一道又一道血痕,最后也是看着她纵身跳进火里。 那小妹脖子上的掐痕是她掐的,这把火是她放的,他的到来不过是让她所有的怨气得以发泄,然后纵身赴死,只留他一人站在原地,一颗真心被捅得鲜血淋漓。 …… 其实也不过是回到了原来的生活而已。 他躲在巷子里,刀片在头上轻轻刮着,细小的毛茬碎碎地落了他一身。 还是白色的。 他捧起一把碎发,面无表情地看着,然后发狠似的用刀片刮向头皮,细小的血珠凝结成缕,顺着头皮滑下来。 “哎!谁家的孩子!” 手突然被抓住,他猛地别过脑袋,刀片毫无回手之力地被夺走了。 “你是哪家的小孩?” 那人不走,蹲下身轻轻摸了摸他光光的脑袋,手暖极了。 他依旧不说话。 “怎么不说话?”那人奇怪地歪了歪脑袋,绕到他面前去,他又别过头。 这样折腾了几次,他觉得有些烦了,终是把脑袋抬了起来,反正他见到自己的眼睛就会逃走吧。 那人果然愣住了,然后说了他完全没有想过的一句话。 “真好看。” 好、好看? 他也愣住了。 那人打量着他,他感觉自己已经被看了个透彻。就在他控制不住想要拔腿就跑的时候,那人突然笑了,伸手到他面前,笑着问道:“那小家伙,你要不要跟我走?管你一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他心底突然涌起澎湃的、莫名的感情。 面前这个人,他会成为南风馆的馆主,他会手掌生杀大权,他会像金丝雀一样锁在笼里,他的身上会遍布伤痕,他会陷入浓稠的黑暗,他……也会成为他的、他的……生命。 他身在黑暗,却成了他这一生的光。 就好像他在世间颠肺流离的十年,就是为了等到他一样。 他伸出了手,小小的、布满伤痕的手,轻轻地放在了一片温暖上。 为你沾血没关系,为你挡刀没关系,为你一头扎进泥沼没关系,为你付出生命也没关系。 因为我这一生,就是为你而生。 他好像分裂成了两个人,一个内心茫然,不可置信,不知道为什么手突然就不听使唤。一个穿过十余年的时光,将自己的这颗千疮百孔却依然炙热的心脏,再次轻轻地交到了对方手上。 “真乖。”那人眉眼弯弯,眼角的一抹嫣红越发艳丽,颜色灼灼,比他身后的阳光更要暖上几分。 “我叫李麟。” 咦? “你叫什么名字?” 他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人,有什么好像不一样了。 当时、当时…… 当时什么? 他是不是忘了什么东西? 李麟看着小孩呆呆的模样,想了想,道:“以后就叫你阿默吧,明明声带未损居然不和我说话,哼。” 李麟戳了戳小孩的脸颊,把他的面颊戳上了一片绯红。 什么遗忘啊,本来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第一次低低出了声,“……阿默。” “你可算开口了!”李麟笑的越发开心,他的心啊,好像被泡进了温水,不知为何就红了眼眶。 本来就是这样的呀。 阿默跟着李麟一路闯荡,他们走过千山万水,李麟教他武功,但是他年纪太大,最后用的最熟练的却是轻身功夫。李麟也不气,笑着点点他的额头,“这样也好,以后就不用担心你受伤了。” 后来他一路跟着他,从十岁到十八岁,在十八岁那年,李麟误被山匪抓上了山,他上山带着他一路奔逃,迎着微凉的夜风,恍惚间感觉自己背上了整个世界。 在二十岁那年,李麟向他求婚,他有了姓,那天的天空就像他的眼睛一样蓝。他们喝了交杯酒,摇落了罗纱帐,青丝与雪发交缠之间,他莫名地就落了泪。 “阿默,是不是弄疼你了?”他连忙停下动作焦急地问着,他忍得一头的汗,全然不是平日里的冷静洒然,却依旧温柔得让人心悸。 他摇摇头,哽咽着说,他只是觉得幸福到不真实,害怕有一日醒来,发现过往种种不过一梦。 于是李麟就松了口气,将他抱得紧紧的,好像要将他融入身体里,再不分离。 “阿默,我爱你。” …… 直至许多年后,两个人具是垂垂老矣,就找了一个山清水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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