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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2页)
“那是……” “你可别说你早就料到会有人替他挡这一下,要是你知道他的存在,一定不可能让他活在金鳞身边。” 若是因为可怕的独占欲,将金鳞与众人隔开,甚至将所有接近金鳞的人都干掉,洛书还勉强能认为他是爱到了病态,但是用金鳞挡鞭、将金鳞抛下,就只能说这个人不过是用爱来粉饰自己自私与病态占有欲的变态而已。 他根本没把金鳞当一个人,而是当一个显示他情深不悔、配合他演出的物件而已。 就像是你很喜欢你的杯子,喜欢到根本不能容忍别人碰它,但是杯子摔碎了也就摔碎了,因为反正还有很多杯子,不差这一个。 然而被当众戳穿潜意识的渊临,显然是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你说的不过是自己的猜测,鳞儿他是爱我的,而我也深爱我的鳞儿!” 洛书懒得多说,走向了金鳞。 金鳞勉力支撑着身子,抱着阿默,阿默身上鲜血淋漓,洛书的内力将他的内脏都震伤了。 但不是救不活。 洛书感受了一下阿默身上带着的血气,然后塞了一片参片给他吊着命。他刚刚注意力全都放在子车痕身上,现在才发现,在阿默的黑袍子下,竟然露出了雪似的白。 竟然是白发蓝眼。 洛书对此不甚关心,阿默的呼吸平稳之后,他把目光转向了金鳞。 金鳞刚好看向了他。 洛书歪着脑袋笑了一下,向渊临的方向扬了扬脑袋。 金鳞顺着他的视线看了过去,在渊临期待的目光中突然笑了,如同百花齐放,艳丽无边。 像是卸下了一直以来的担子似的,他笑得不是懒洋洋的漫不经心,而是说不出的轻松自在。 “我恨你。” 第33章 “什……么?” 渊临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好像听见了什么全无可能的事情。接着他慌乱地直起身子来,向着金鳞解释。“鳞儿,你一定是生气刚刚我不小心让你挡鞭是不是。鳞儿,我那只是下意识的、下意识的动作。” “你知道的,”渊临看着金鳞的表情,语气中带着一丝惆怅与寂寥,“那种环境里,谁都信不过,也不敢信,唯一的信念就是活下去。我真的在很努力地改变了,但是每当我午夜梦回,我总感觉还是在那里。鳞儿,你能理解我的,对吗?再给我个机会,我一定会将你保护得好好的。” 渊临近乎祈求地看着金鳞,金鳞依然笑着,无动于衷。 “鳞儿,鳞儿。咱们从七岁就认识了,难道你还看不清我吗?”渊临动作太大了,扯动了肺腑的伤口,不由自主地咳出一口血来。鲜血顺着嘴角滑到下巴上,滴滴晕开的血将黑衣的颜色染深,他却毫不在意,焦急地看着金鳞,就好像把自己的心都要掏出来。 若不是洛书已经将渊临看透了,这一幕还真有几分渣攻贱受的意思。洛书坐到凳子上,晃了晃小短腿,想了想又拿出了一包点心招呼着自家徒弟一起吃。 那三个人显然已经完全陷入了属于他们的世界,洛书这样近乎挑衅的动作,都没让他们从对方身上移开半分目光。 “我当然看清了,毕竟咱们已经认识了十八年。”金鳞看着渊临,终于开了口,然而渊临还来不及高兴,金鳞的下一句话就将他打入了冰窖,“正因为看得清,所以才恨。” 金鳞迎着渊临的目光,笑得看起来颇有几分冷酷无情的模样,“我七岁与你结识,在十五岁之前,倒真是把你当做我的兄弟。” 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的一身鞭痕,面色古怪。 要是这叫兄弟的话,你们南风馆是不是对兄弟有什么误解…… 大概是洛书的目光太过炙热,金鳞似笑非笑地看了过来,道:“不是你想的那种,是能同生共死的兄弟。” 洛书看了看金鳞,然后又看了看渊临。 大兄弟,你该找小五挂个眼科。 洛书用意念与金鳞交流完毕,然后把自己缩了缩,竭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是不应该出声的。 “鳞儿!” 似乎是因为金鳞在洛书身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渊临不由自主地叫了一声。语气中nongnong的占有欲毫不掩饰。 金鳞对上他的目光,厌恶地垂下了目光,摸了摸阿默的额头。 过了片刻,他再抬起头来,又是那副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样子。 “我与你相识在七岁。”金鳞仰起头,似乎在回忆着什么。“那时候你看起来很狼狈。” “对,当时我在被人追杀。”提到了回忆,渊临的表情柔和下来,回忆往昔一帧一幕都是幸福,“在遇到我的鳞儿之前,我会以为自己要死在那里。” “我当时大概是觉得与你同病相怜吧,竟然把你拖回了房间。一个月后你不辞而别,再接着,我就被接到了南风馆。” “我的鳞儿怎么能在外面当乞丐,任人践踏风吹日晒。虽然这南风馆不归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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