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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第3/3页)
是在这个时代见不着的。 而老人随便打个电话, 警察就来了……在民国,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主角一开始以为自己是到了神仙住的地方, 只感叹原来神仙住的地方也有警察,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是到了未来,就被震惊了。 百年后的警察,竟然对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好言好语的! 换做是在民国……就算他好运不挨枪子儿,肯定也会被送进大牢,或者被打上一顿。 “这部小说,写得实在是好!我去过国外,小说里的有些东西曾在国外见过,也就更觉得真实。”魏亭念完后,感慨着说道:“当然,最让我喜爱的,是这个作者遣词造句的方式!他的文章,和我们写的文章都有所不同,读着更通顺更舒服……我们的国家想要发展起来,我觉得就应该摒弃那些拗口难懂的文言文,用这样的白话文!” 新文化运动前后,很多字词的用法都是不太一样的,穆琼写《留学》,写《求医》的时候,很注重这些方面,因而他写的小说虽然很白话,但算不上出格,还是在原来的框子里的。 但这篇《我在百年后》不同。 这部小说,他完全就是照着自己在现代的文风来写的,而他在现代的文风,早就已经跳出了这个时代的框子。 这相当于是在手机刚被发明的年代,拿出一部智能手机给别人看。 说实话,这有点欺负人,同时,这也很吸引人。 “是的,这文章写得非常好,就是好像还没写完。”盛朝辉道。 “应该是连载的!”魏亭道:“最近好书实在多,先是《留学》和《求医》,现在又来了这一部《我在百年后》!” 穆琼被人这么夸,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魏亭这时候,却又道:“这样的书,等下我们一定要读给学生听听……你们等等,我再出去买几本回来!”他说着,就往外走去。 但走了几步,他又回来了,看向穆琼:“穆琼,又要跟你借钱了……”盛朝辉一直是跟家里拿钱花的,他不好去找盛朝辉借钱。 穆琼就不一样了,他自己赚了稿费。 穆琼当即拿出几个银元给魏亭。 “一个就够了。”魏亭道,希望月报每份十个铜元,一个银元能买十几份,足够了。 魏亭拿了银元,不多时就买了十多本希望月报回来。他在每个班刚刚布置好的阅读角都放上了一本,还让学校里的两个国文老师下次上课的时候,一定要给孩子们读一读。 于是,这天下午,穆琼时不时的,就能听到朗诵自己小说的声音在学校里响起。 这部小说,想来也会很受欢迎。 穆琼低下头,继续给自己写的英文短文做注释。 魏亭对《我在百年后》很推崇,其他看了希望月报的人,也都对这篇文章爱不释手。 这样新奇的小说,谁不喜欢? 至少,傅怀安就对这小说喜欢地不行。 要是自己也能去百年后看看就好了……傅怀安已经打定主意要多买几本希望月报了。 这天上完课,穆琼早早地回了家,然后给希望月报的编辑部寄出了自己早已写好的接下去的稿子,足足两万字。 而这个时候,以前一直卖得不怎么样的希望月报,早已卖断了号。 租界的夜晚一向热闹,但最近天气实在太冷,出来的人也就少了,原本要很晚才会关门的一些店铺,便也早早地关了门。 新新书店里逗留的客人已经陆陆续续地走了,掌柜的打了个哆嗦,瞧见天色已经暗下,便让伙计去关门。 “掌柜的,今天这么早就关门?”伙计一边关门一边问道。 “大晚上的,肯定没人出来买书,在这里守着,还不如回去喝点热汤泡个脚,早点睡。”掌柜的说道。 不想,掌柜的话刚出门,就有人拍上了他们刚关的门:“等等,别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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