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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 (第1/3页)
很多病,他们其实根本就没办法治疗,但那些来治病的人还是很感激他们。 他们的院子里,一直聚集着一大群孩子,这些孩子留着鼻涕,穿着破烂的衣服,鞋子也总是不合脚的,破的。 爱德华传教士会给这些孩子分糖,用极不熟练的中文向他们传教,而这些孩子拿了糖,就算听不懂,也一个个听得非常认真。 穆琼等人忙了整整一天,没有一刻空闲,不过相比于身体上的疲惫,他们更累的是心。 尤其是穆琼。 曾经有一个穆琼很崇拜的文学家、思想家,在这个时代弃医从文,因为他觉得学医救不了太多人。 穆琼能理解他。 他学医的话,以一己之力,根本救不了太多人,但他写文,却用文章唤醒了很多人。 只是,他跟这位伟人不一样,他来自现代。 他没有学过医,他对医学方面其实并不了解,但在现代耳闻目染,他知道很多对他来说是常识,对这个时代来说,却是先进的医疗知识的东西。 这天晚上忙完之后,穆琼在房间里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 他带了笔记本,带了两只钢笔,本是想要多看多记,收集素材好写自己的小说,但真的见识到农村的现状之后,他竟是不知道该写什么才好。 来治病的人,很多都是大老远过来的,他们得的大多都是慢性病,因为那些得了急性病或者严重的病的人,早就已经死了。 他在这里见到的老人,其实只有四十多岁,能活到五十岁,已经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 他们住在林寿富的家里,林寿富每日都会设法买来鸡,或者rou给他们吃,但村里的孩子……捡了他们扔掉的鸡骨头啃,还完全没有觉得不对。 穆琼突然就理解这个时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哪怕失去生命,也要呐喊什么了。 他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但已经觉得冰冷刺骨。 穆琼想了很久,最后在笔记本上写下了《我在百年后》五个字。 《求医》他还是会写的,但除了《求医》,他还想写点别的。 他上辈子,经历的到底太少,思想什么的,也就一直是他的弱点,他还不擅长写散文,写诗歌,他有的只是一颗装了很多知识,装了很多领先现在百年的知识的大脑。 而那些,他可以试着写出来。 已经来到了这个时代,已经见证了这个时代,他总要做点什么。 穆琼打算写一个民国人,穿越到了百年之后。 他在百年后见到了国家国家强盛,他见到了百姓安乐,他见到了老有所依,他见到了幼有所养。 在那里,人们兴许对医院诸多抱怨,但至少普通百姓不用担心自己得个阑尾炎,生个孩子就要没了命。 因为,当时已经有很多药品存在了,还有抗生素。 穆琼想了很久,又把笔记本合上了。 明天还要早起,他现在没有精力去写。 更何况……他真要写这个小说,就不指望拿稿费了,还要换个笔名才行。 甚至哪怕换了笔名,他也要将所有的一切,都写得像是想象,完全不涉及政治才行。 他到底还是胆小。 第39章 信仰 穆琼同寝室的两个男志愿者, 一个是当初在马车上主动找他搭话,问他学校的, 名叫郑维新, 他在这些志愿者里挺有威望,其他的志愿者都愿意听他的。 另一个男志愿者则叫孙奕尧,他长了满脸的痘痘, 不爱说话,性格有点腼腆。 这些志愿者家里都挺富裕,以前除了学习怕是没干过别的活儿,又没有治病救人的经验,因而今天一天, 他们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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