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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2页)
也就是大队长老婆面前自荐,要给她儿子当媳妇!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般情景。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孔嫣再次醒过来时,就看到纸糊的窗口那儿光亮亮的,心口一突,赶紧坐起来穿衣服。 大红色的花棉袄套在身上,下面是黑色的棉裤,臃肿不堪,头发已经有四天没洗了,随意扎成一个丸子。 下床穿上鞋,抠了抠眼屎,端着盆出去了。 谁能想到三个月前还是c大校花的她现在竟邋遢成这般模样? 孔嫣叹了口气,然后装模作样的扶着腰去了厨房。 厨房就在对面,烟囱已经冒着白烟了,进了屋就看到一个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个子高高大大,圆脸细眼,后脑勺绑着一根大辫子,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棉袄,这是她现在的大嫂曹氏。 坐在下面看火的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四五十岁妇女,脸瘦长发黄,堆着细纹,剪着齐耳短发,但精神奕奕,这是她婆婆。 看到孔嫣过来,原本还有些不满的宋妈见她手撑着腰一脸难受的表情,目光闪了闪,赶紧拍了拍手站起来。 热情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这么早啊?也不多睡一会儿,既然起来了就先洗洗,待会儿男人们就回来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点点头,“知道了妈。” 演戏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头嘀咕道:“我都说了要起早,清风他……” 宋妈一听,笑的眯了眼,赶紧拍拍她手,哄道:“这孩子刚成婚不懂事,你多体谅体谅,回头我说说他,待会儿给你蒸个鸡蛋,好好补补身子。” 孔嫣听了眼睛一亮,见目的达到,赶紧懂事的道:“谢谢妈,那我去洗了。” 转个身子拿着脸盆去打热水。 一旁挥着锅铲的曹氏见状,忍不住撇撇嘴,总觉得娶回来的这个弟媳妇不太老实。 孔嫣刚洗好脸,门口就传来声响,应该是公公和宋清风回来了。 果然,从门里往外看去,就见两人满头大汗,直接阔步往客厅走去。 宋清风就是原书中的男配,个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壮实,而是瘦高型的,脸白净,长得一副不太像会干活的样子,这个时代是崇尚劳动的时代,所以这幅样貌在农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欢迎。 再加上他小时候发烧引起失聪,成了聋哑人导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阴郁,所以哪怕是大队长的儿子,也没女孩子愿意嫁给他。 这也是为什么宋妈一听孔嫣愿意嫁给她儿子时,也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喜得赶紧在三天时间就将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饭是辣白菜,萝卜和鱼炖豆腐。 家里九口人,宋大哥已经上班去了,他在镇子的广播站上班,还有两个孩子也去上学了。 “吃饭吧。”坐在上首的老爷子开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风旁边,见人都动了,赶紧将筷子伸向炖锅里的鱼,急吼吼的夹了一大块鱼肚。 一旁的宋清风见了,视线随着人的手看向旁边人的嘴,最后还是默默地低下头吃自己碗里的饭。 孔嫣一点都不知道客气,她是真饿怕了。 这时候粮食紧张,能吃到鱼已经很难得了,这鱼还是前段时间农忙过了后大队组织人去河里打的,那时候她还没嫁过来,他们知青点也分到几条,但不过几天就吃完了。 每天半碗粗粮,卡的嗓子难受不说,还吃不饱,饿的人面黄肌瘦。 他们这里还算好的,听说有的大队还吃不上粮食,社员有的找树根啃,有的则跑到外面借粮食。 日子苦不堪言! 孔嫣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生怕吃少了。 她都想哭,三个月前的她还想着减肥,现在却觉得当初学校食堂的饭菜都是美味。 吃完饭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厨房洗碗。 差不多歇了一会儿,宋爸带着家里人都出去干活,只剩下孔嫣一个。 现在是十一月份,农忙结束了,不过也有事情做,生产队的社员们要去帮自己队或别的队、别的公社、别的县“修水利”、挖河渠、挖河泥当肥料,或“改良土壤”、积肥。 这个年代,农民除春节外,唯一能休息的机会就是下大雨,生产队只有在下大雨的日子才不要求社员们出工、上工。 不过,她刚结婚,所以能抽空偷偷歇息几天,这还是因为她嫁的好,而且宋妈跟她说了,要把她换个轻松一点的工作,听的孔嫣感动的想哭。 早知如此,她就该早点自荐来给她儿子做媳妇,白吃了那么多的苦。 将口袋里的鸡蛋小心的剥开了吃,连蛋壳上沾了点点的蛋白都给啃了,吃完后乖乖拎着一桶衣服去了河边。 他们家住在二队这边,村子口那里就有一条大河,妇女平时都在那儿洗衣服。 孔嫣拎着桶踉踉跄跄走了过去。 有几个老妇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过来都面带好奇,挤眉弄眼的。 当她眼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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