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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节 (第3/4页)
子教派里一切从简,静慈大师身为得道高僧,又一向视华袍如粪土。这直接导致了阴半死与公仪竹四目相对时,他身上仍然套着那件沾着发黑发臭血迹,皱成一团又裂了口子的积灰麻袍。 肮脏丑陋又矮小的阴半死,与俊美挺拔且整洁的公仪先生面对面站着,那对比堪称惨烈,给周围的人带来不小的冲击。在场诸人几乎有一半都不自觉地闭了闭眼。 这个被称为公仪先生的男人脸上仿佛天生自带一层华光,俊美到让人不能直视。阴半死缓缓地放下自己抄在胸前的胳膊,有些局促地把手背到身后。他低下头,发觉自己的草鞋破了一个大洞,左脚的大拇趾从洞里顶了出来,露出积着灰垢的指甲。 “……” 公仪竹几百年来一直都长得这么好看,对外界关于他容貌的反应早就不盈于心。他先是和静慈大师寒暄几句,确定了阴半死就是那个要他接手的小孩,便弯下腰问了问阴半死的年龄。 阴半死的声音有点发颤,但还是够公仪竹听清。 “这问题不难。”公仪竹轻轻松松地说:“这孩子正是个念书的好年纪,我可以领他进书院里当个学生。” 一句话敲定了阴半死的去处,公仪竹复低头跟阴半死说:“跟我走吧,平时就念念书,考考试,不用管从前这些事,以后也不用再当人形大补药。天天有rou吃,有果子酒喝,年纪够了还可以找个漂亮道侣——比做和尚强多了。” 静慈大师:“……” 阴半死凝视着公仪竹,他看着这个漂亮男人,很快便意识到这是静慈大师能为他找到的最好去处。他缓缓地点了点头。 阴半死郎心似铁,静慈花了十八天也没说动他一个点头,而公仪竹只用十八弹指就做到了。 他随公仪竹去了书院,很快便凭着药王鼎里的传承记忆在药峰获得了一席之地。他第一年初至的时候还只是个悬珠弟子,第二年就做了药峰峰主。 公仪竹没有骗他,书院是个好地方,宁静得仿佛一方世外桃源。在这里的学子除了好好修炼,学习比试以外的事都不必再想。 书院学子也多数清正弘爱,哪怕对着阴半死那张满是疤痕的丑脸,人前背后都能毫无微词。他们先是叫阴半死师弟,等了解了他在药道一脉上的深厚功底后,又尊称他为学兄。第二年阴半死成了众望所归的峰主,从此满院上下再提及他,不是叫他阴师兄,就是称他为云深峰主。 这等日子何其美好,比起他过往曾经经历的那些,那就岂止不坏,简直如登仙境。 然而江山信美,终非吾土*1—— 麻衣教当然不是阴半死的归属,可青龙书院就是吗? 青龙学子入院以来,都要过品行一关,常年养浩然之气,心胸博大,行事宽宏,为人仁爱,三千世界内也是清名赫赫,少数的几个德行不足之辈,显眼稀少得像是上等白米饭里的石头子。 而阴半死却是个少年时期落在正派手里,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日后可能报复与否,都要先把人脸记个全的家伙。 成了峰主后他掌一峰事务,几次命令下去,就发现了自己和满药峰弟子思维上的南辕北辙之处。 这差别不是出在对药道的了解,只出在好心和坏心。 原本做弟子时,阴半死还能自我欺骗几句,然而等做了峰主之后,虽然还没有师弟师妹怀疑,可他对着自己已经再遮掩不住。 他就像是一棵空心的参天大树,别人看他枝繁叶茂,郁郁葱葱,岂知他不止一张脸比老树皮还难看些许,就连骨子里都被蛀空朽烂,心思里只包着一汪泥水一样的污浊漆黑。每逢阴天下雨,风吹草动,他树荫底下的小花小草未必有动静,他却总要先提心吊胆自我怀疑一番,警惕得像是害了牙疼。 阴半死平生只呆过三个地方,麻衣教虽然口口声声称他为圣子,但手上cao持的全是屠夫的活儿。书院弟子倒是言行如一,敬他如师兄峰主,可是阴半死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配不上。至于人间这地方,他只在没有记忆时在那儿过了几年,和他的距离实在太远了。 不过远也有远的好。 至少阴半死还能隔三差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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