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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节 (第3/3页)
睛立刻就睡着了,睡觉也是一种修炼,睡觉的时间越长,修炼的速度越快,此功法称作懒功。 他不指望这家伙能把这双媚眼拿走,放在他身上也好,总比刘婶有一双狐媚眼强。 楚尘躺在床上闭上眼睛陪着母女两睡觉,一定要抽时间到县里找黑市,自家里有一辆自行车,到县里也方面。 一中午的时间,大家都知道刘婶被送回娘家,并且娘家哥哥把她逐出家门。村子里没有刘婶了,大家再也不用时时刻刻紧闭大门,也不用害怕突然窜出一个辣眼睛的人吓他们。 辣眼睛的人走了,又来了一个拥有一双漂亮如媚的眼睛,大家疑惑,最近一段时间他们村总出现稀奇古怪的现象。 或许得罪了哪一路神仙,有时间偷偷的拜一下神仙,让神仙到别的村子搞事情,放过他们村子。 有些人传言楚尘的眼睛特别好看,转眼睛忘了那种感觉,脑海中只有留下一个字媚。 当这些人说出用媚形容大男人时,他们想咬舌自尽,并且戳瞎自己的眼睛。他们怎么可以用这样一个字形容一个受过谣言攻击,以至于被村长打的遍体鳞伤的人呢!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不自觉的把这双眼睛记在脑海里,他们总觉得这双眼睛和以前记忆中的眼睛有些差别。 有人在闲聊的时候谈论到这双眼睛,有些人好奇兴趣看这双眼睛。 楚尘此刻心情特别复杂,大家像看猴子表演杂技一样,从自己身边走过,偷偷到瞄了自己一眼。 他始终保持着冷清的眼神,整个人冷若冰霜,可以降低媚眼的杀伤力。 楚尘的眼睛真的十分复杂,当他们面对这个人时,没有任何不好的想法,只是单纯的想看这双眼睛。 当他们不看这双眼睛时,脑海自己自动存档,并且用媚来定义这个眼神。 “尘哥。”大金没见到楚尘前,提醒自己不能再和楚尘随意的勾肩搭背,因为记忆中楚尘的眼神中多一些其他的东西。 可是当他见到楚尘时,没有在楚尘的眼神中看到其他东西。这是一双无欲无求的眼睛,他又嘻嘻哈哈和楚尘走在一起。 楚尘挑了挑眉毛,冷若冰霜真的能够压制住媚。对于他来说,切换成高岭之花这个角色很容易。 “尘哥,兄弟有一件事想请教你。”大金不好意思说道。尘哥和女知青结婚,一定最有发言权。他真的不知都该如何选择,当他决定放弃时,对方有给了他一个希望。 “你说。”楚尘看到大金害羞的模样,已经猜出来能工让能够让大金脸红的人是谁。 大金拍了拍脸,其实他的脸不红。当接触到楚尘的目光时,脸不由得变红了。如果尘哥是女人,一定不愁嫁,是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 “尘哥,我娘说女知青迟早要回大城市,如果嫂子回到大城市,你会怎么办?” 他犹豫了要不要继续追求王华美,到时候国家叫知青回到城市里面,知青们都会选择会城市。他只是一个农村汉子,只会种地,不能陪着女知青回到城市。 “当然和她一起走了,媳妇到哪我就到哪!”楚尘抬手揉了揉大金的大脑袋,要媳妇一辈子留在农村一点也不现实,那么他只能够跟上媳妇的脚步。 原主念到初中毕业就不念了,文凭还是有些底。媳妇好歹也是高中生,以前他想让媳妇当工农大学生。媳妇没有念成,一方面母亲怕媳妇成了大学生抛弃他,还有一方面媳妇一直怀孕和带孩子,哪有时间去读大学。 他还是没有想好让媳妇当工农大学生,还是过几年参加高考。 “哥,说的容易,那是大城市,我们乡巴佬去了能干嘛。什么也干不了,到工厂里也没有人要。”大金颓废地说道,母亲说的都对,他真的要为了王华美好,就不要拖后腿。老实找一个农村姑娘结婚,就不会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而且如果他和王华美结婚了,他怕,王华美甩了他,所有的原因全是他是农村汉子。王华美在农村他可以是王华美的依靠,可是王华美回到城市,他总不能还依靠王华美吧! “所以哥准备读书,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如果我们农村汉子成了读书人,就可以到大城市里生活,就不用在意媳妇是否回到大城市,因为我们有能力陪伴在她们身边不是吗?”楚尘说道,岳父翻案,媳妇肯定会回到大城市,他如果想要和媳妇继续在一起,一定要追上媳妇的步伐,所以要早做准备。 还有几年的时间,他可以在岳父面前刷存在感。那时岳父应该就不会对他有什么意见,会很容易接纳他。他有信心四朵金花一定会替他收买岳父。 第534章 七零我成了恶棍14 大金只想呵呵一笑, 哪这么容易成为读书人。他一读书就睡觉,写字像蚯蚓, 成为读书人的事想想就算了,千万不能当真。“尘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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