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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2节 (第2/4页)
下了公交车,麦叮朝着婆婆挥手,疾步走上前,拉着婆婆走进甜品屋。“妈,这是我的好朋友莎莎。” 莎莎板着脸,轻挑的看着楚母,这么大年纪了,怎么和叮叮勾搭在一起的?听到好友喊对方妈,这位老太太不是叮叮的亲妈,是叮叮的婆婆!她脸上的挑衅变成讨好,“伯母好,我是莎莎。” 这个小姑娘脸部表情真丰富,楚母冷淡的回应,“你约妈出来有什么事?” “妈,你今天不是没事吗?你做的鞋和织的毛衣莎莎很喜欢,她想跟你学几招。”其实她也想学,不好意思开口,叮叮借好友想学的名头,想跟在两人后面偷师学艺。 “伯母,手艺活已经失传了,如今市面上流通的毛衣和鞋都是大机器生产的,真没有自己织的好看,而且独一无二。”莎莎眼热好友的旗袍,软磨硬泡好友就是不肯给她。好友婆婆送给好友的东西,她要去了真的有些不合适。她半信半疑好友婆婆真的有这样的能耐? 有人喜欢她做的小玩意,楚母心里开心,脸上仍然不动声色,淡雅如常,“想学可是要吃不少苦,现在的姑娘吃不了苦。” 莎莎知道楚尘像谁,楚尘不动如山的性格跟老太太一模一样。“没事伯母,只要你能教我,我愿意吃苦。”她要为好友验验货,好友身上的衣服和鞋是不是婆婆亲自做的,如果真的是婆婆亲人为好友做的,这个婆婆真的不错,至少对好友是真心的,甭管婆婆打着什么目的。 “妈,莎莎最能吃苦。”麦叮保证道,主要是她也想跟在后面学习。 楚母傲娇点头答应,儿媳妇都开口说话了,她要是不给儿媳妇面子,有些说不过去。 莎莎和叮叮好奇,楚母为什么会这些?现在大家生活好了,很少自己做衣服。买衣服不贵,做衣服布料不便宜,款式也没有买的漂亮。 楚母开始回忆她过的苦日子,“妈以前是下乡知青,眼瘸看上贫农的你爸。当时男女交朋友含蓄,我到农村后,好多小伙子看上妈,偷偷送一支野花、时不时送一些鸟蛋。当时我妈交代我,一定不能和农村男子处对象,妈不理他们,没想到最终栽在你爸手里。”楚母怨念说道,“早知道和你爸在一起,还不如在那群男生中挑选一个,当年追求妈的有的成了大老板,有的成了干部。你妈眼瘸找的什么也没成,成了一个小员工。” 莎莎和叮叮互望一眼,真的够惨的,楚母最终挑选一个最没有出息的。两人起了八卦心思,当初楚母为何会看上楚父。 “妈,证明你和我爸缘分天注定,要不然怎么会选上我爸呢!”叮叮说道,期待着婆婆继续说下去。 “呵!”楚母冷笑一声,都怪她年少不懂事,母亲忘了告诉她和她处朋友不送礼物除了尊重她,还有一点就是抠门。“你爸这个憨货追求妈时,用柳条编一个帽子,上面插满花;偷偷的忙妈干活,总是让人发现;妈去供销社买东西时,总是劝妈少花钱,一圈下来,妈一分钱没有花出去……反正啊,教妈各种省钱方法,几年下来,妈变成一个大抠门,和其他男人相亲,看不上他们,主要他们太败家了,花钱大手大脚。妈恐惧的发现唯有你爸最适合妈,最后嫁给他。” 莎莎拉着好友说悄悄话,楚母回忆当年的事,她真的好悔恨,为什么当年觉得丈夫是最正常的人? “楚尘继承了你婆婆淡雅的气质,你公公的心机。你想想,你公公潜移默化改变你婆婆的思想,让你婆婆只能看上他,最后一文钱也不花娶了你婆婆。”莎莎趴在好友耳边说道。 麦叮也认为公公是家里最聪明的一个人,“妈,是不是公公舍不得花钱买衣服,一直穿着你做的衣服?”她回忆和公婆接触的几天,公婆穿的衣服好像都没有商标,难道都是婆婆自己做的。 “当初穷,买不起衣服,只能自己做。你爸喜欢带妈逛商场,看到喜欢的衣服我们不买,扯了布,回家自己做。起先妈嫌弃商场上的衣服布料不好,后来手里有钱了,想去买衣服,发现一件衣服至少一百多块钱。老娘当年十几块钱的衣服都不买,质量比你还好,现在让我买一百多块钱的衣服,真当我是冤大头。”楚母自得说道,还是她聪明。“我家里不是嫌贫爱富的人,当年我嫁了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死了爹妈,可怜的要死,吃百家饭长大的男人,我爸妈没有责怪我,反而觉得你爸无爹无妈教养,能长的如此正直,绝对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最后知青回乡的时候,我顶替了我妈的岗位,家里人想办法把你爸弄出农村,到我那个厂里工作。” 两人听的入迷,七八十年代离他们太遥远了,楚母家里的人真的很好。 麦叮坚信她也会和阿尘一直走到老,就像公公婆婆一样。“妈,爸说的没错,勤俭是美德。但是人手里有了钱,提高一下自己的生活质量,也没有毛病。” 情感专家莎莎分析,楚父之所以抠门,和他小时候经历有关。一个孩子自己把自己拉扯长大,一定会把钱看的比什么都重要,最反对的就是浪费。好友第一次上门的时候,楚尘父母不知道好友的家世,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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