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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节 (第1/2页)
他眼里挑起一丝情味。 她打开盖子,抹了一点在手心里,冷冷道:“转过去。” 徐嘉茂听话地乖乖转过身,全身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细胞都敏感了起来,仔细感受着她柔软的掌腹,轻抚着他背部淤青的地方。 他皮肤是健康的小麦黄,背部肌rou紧实,身板线条流畅。 多年不见,不仅仅是她长大了,成熟了,当初那个带她泥地里打滚的小哥哥也已经长大了。 分辨男孩和男人的区别,其实很简单,看他心里有没有装女人。 “咱们有多少年没见了。” 宋茉鼻息间一声冷嗤:“不记得,也不想记得,我早把你忘了。” “把我忘了。”徐嘉茂淡淡一笑:“小公主现在是在学雷锋做好事?” 宋茉用力捏了一下他瘀伤处,徐嘉茂狠狠抽了口气。 “心够狠的。” “比不过你。”宋茉咬牙切齿地说:“比不过你当初一走了之,一句话都不留给我,噢,不,你留了,你让我滚。” 那年她才多大呢,或许刚刚步入青春期,正是动辄天塌地陷的年岁。 她去地下台球场找他,他也叫她小公主,让她快些走,这里不是她该来的地方。 她看着他身边那些男孩和女孩,放浪形骸,落拓不羁。 徐嘉茂和他们混在一起,她和他,从来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那天晚上宋茉一个人孤零零走在孤冷的夜里,把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光了。 自那以后,宋茉决定把这个人从脑海里抹去。 徐嘉茂手里的一根烟头燃尽了,他抖了抖,然后说:“我没说滚,我说的‘走’。” 宋茉愤愤说:“有区别吗。” “有。” 宋茉冷哼,却听徐嘉茂继续道:“我徐嘉茂这辈子没怕过谁,谁都揍,谁都敢惹,但有一个人,我不敢招惹。” 宋茉的手微微一顿,瞬间变得僵硬。与他分离多年,听他说这些不要脸的话,她的心竟然还会有仿若枯木逢春一般的感觉。 “你为什么要和寇响发生矛盾。”宋茉拆开话题:“别说是嫉妒他的才华。” “为什么不能是这个理由。” 宋茉冷笑:“骄傲如你徐嘉茂,会嫉妒别人?” 徐嘉茂嘴角扬了扬,这么多年,最了解他的人,还是她。 “单纯看他不爽,行吗?” 宋茉试探地问道:“不会是因为杨小吱儿吧,我看你和她走得挺近。” “你还挺关心我,连我和谁走得近都知道?” 宋茉哼了声:“谁关心你了。” 一阵风刮过,带着盛夏潮湿暖软的气息。 徐嘉茂突然握住她柔软冰凉的手,按在自己的肩膀上。 宋茉恍然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条红绳,绳子因为年岁久远而被磨损了很多,她的心突然空了那么一下子。 如果还是那条绳子,正面应该系着一只金灿灿的小狗。 那是她的生肖,也是她送给他的礼物。 他并未曾注意到宋茉情绪的变化,只沉声说:“听说有人让你不好过,我回来看看。” 感觉到她良久的沉默,徐嘉茂回头,见她这般情状,不解地问:“感动了?” 宋茉反应过来,脸色一阵急红,匆忙甩开他的手:“要你多管闲事!” 望着她匆匆离开的背影,徐嘉茂“哎”了声—— “茉小狗,我想你了。” “混蛋!” 第40章 雷雨时节 六月底, 临近期末考试,整个年级都已经进入了潜心备战状态。 寇响和时绪几人录了demo,发送给选秀比赛的制作人,很快便得到了回应, 对方先夸了一遍少年们音色不错,自作词曲也相当不容易, 节奏感很好。 但是,如果全程rap而没有一点唱的部分,恐怕会稍许单调, 也不是那么容易被现在的观众接受,所以制作人给出的建议是,希望能够加入有旋律的流行唱法进去, 因为乐队是男声主唱, 所以如果能加女声进来, 当然更好。 ** 江岸畔潮浪拍打堤坝,桥洞因为路过车流而轰隆响彻, 狂风呼啸。 时绪倚在空心石柱边, 耸肩说:“你们别看我, 流行唱法我可没谱, 能唱,但是不一定唱得好。” 沈星纬提议:“要不就caesar唱流行的部分, 我唱rap的部分。” 整个乐队, 也就寇响的嗓子能撑得起流行音乐的台面。 不过寇响一票否决:“我不唱流行。” 他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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