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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3/3页)
初三时无意在电视上的中韩歌会看过他们的现场后,她就成为了他们的歌迷。 后来在2009年7月31号,他们传出解约纠纷,她还没来得及看他们的演唱会,他们就解散了,没看到五人同台唱歌,一直是她心中的一件憾事。 只是没想到,原来沈天星也喜欢他们。 嗡嗡嗡。 这时有手机振动的声响传来,沈沐树找了几分钟,才从书包的暗层翻出坚持不懈震动,有些脱漆的小灵通。 沈沐树记得在2007年,智能手机还没兴起,诺基亚是人手一部的标配,而小灵通也在逐渐退出手机历史舞台,连一向手机当手表用的她,mama也给她买了部当年最流行的诺基亚n95。 习惯了智能机高清大屏的沈沐树对着小灵通的蓝色迷你屏幕看了半晌,才看清跳跃着四个字是:讨厌二号。 讨厌二号……沈天星讨厌的人还是排着队? 沈沐树很是疑惑,按下了接听键。 “天星,到家没?”几乎是接通的瞬间,一道微微喘息,听起来很是青春阳光的男声响起。 沈沐树摸不透对面是谁,只含糊“嗯”了声。 闻言男声笑了笑,再开口已带有一点撒娇的意味:“今天奶奶过寿,我跟着老爸接待了一天客人好累,媳妇,我要你给我一个爱的鼓励。” 轰隆。 顿时一道惊雷在沈沐树头顶炸开,对面称呼沈天星为“媳妇”,显然就是叶熙明,而沈天星给他的备注是“讨厌二号”。 既然讨厌,那沈天星为什么还要和他谈恋爱? “媳妇?”见沈沐树半天不回话,叶熙明感觉到有点不对劲,“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听他左一句媳妇,右一句媳妇,沈沐树不由起了身鸡皮疙瘩。虽然以前是同一个高中,可她之前从来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还真想不起这个叶熙明究竟是何方神圣。 她思忖了几秒,找了个比较稳妥的说法:“有点感冒,嗓子不舒服不想说话。” “感冒!”没想到叶熙明立刻炸了,不多会儿那边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以及一声惊呼,“熙明你要去哪儿?奶奶的寿宴马上开席了。” 叶熙明却没理,只着急道:“媳妇你先喝点热水躺着休息,我马上赶来送你去医院!” 沈沐树差点一口血呕出来,慌忙摇头:“我喝点板蓝根就好了,你千万别来!” “媳妇……”果然叶熙明停了下来,声音逐渐低落,“你不想看到我?” “……”是的,沈沐树完全不想看到他!只是这话当然不能说,不管沈天星对他的备注是“讨厌二号”还是“讨厌n号”,总之叶熙明现在的身份还是沈天星男朋友,她不能露馅,“不是,我确实不严重,而且你奶奶的寿宴马上开始,你现在离开不好。” “我就知道媳妇什么都为我考虑。”闻言叶熙明声音恢复了元气,“好,媳妇说的话就是我的圣经,是我人生的灯塔,我全听你的!” “……”沈沐树又抖了抖鸡皮疙瘩,“嗯。” “那媳妇你好好休息,我不吵你了,要是有不舒服立刻电话我。”叶熙明正准备挂电话时又补了句,“多喝热水。” “好。”见他总算打消了来看她的念头,沈沐树忙不迭挂了电话,拍着胸脯吐气,打开角落那个手工制作,有些脱漆的红木衣柜。 她身上的校服到处都是脚印,想坐床上休息会儿都不好意思。 衣柜里的衣服叠成了两摞,一摞颜色比较老沉,款式也很成熟,应该是沈天星mama的。而另一摞虽然摸起来质量不怎么样,款式也比较简单,但颜色很是水嫩青春,几乎都是绿色系,看来沈天星很喜欢绿色。 沈沐树挑了条淡绿色的半袖棉布裙换上,明明是条毫无设计感,布料还有些粗糙的裙子,穿到沈天星身上却瞬间上了好几个档次。 沈天星虽然偏瘦,但该有的地方一点儿不含糊,放在别人也许是直筒裙,于她倒更似旗袍,衬得身材前/凸/后/翘,加上她肤若凝脂的皮肤,整个人简直是在镜子前发光,漂亮得纤尘不染,似是张精心修片过的画报。 在袖口的地方,还有四五朵显然是沈天星自己缝上去的小向日葵,又给整体添了几丝别致和精致。 尽管沈沐树觉得自己也算长得不错,但和沈天星比起来,两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类型,用2017年的词语形容,大概她是萌萝莉,而沈天星是漂亮御姐。 沈沐树收回视线,突然明白为什么十年后她会成为苏让的女朋友了,也只有她这般样貌的女生,才足以和完美的苏让般配。 难受从心底蔓延开来,只是她还来不及伤春悲秋,肚子就适时叫了起来,扯得她被踢伤的部位一抽一抽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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