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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第2/3页)
寻笙的古琴声为引,键盘声渐起,贝斯、吉他,渐起,旋律越来越重,就在这时,一直在前方主唱的岑野突然转过身,抓起吉他,面朝许寻笙,他的面目清冷流光,他的眼神放肆孤旷,他的嘴角有不可一世的笑,竟也随着她的琴音,开始弹奏。 台下响起一阵爆炸般的欢呼和尖叫,然后某种强烈的情绪,仿佛无形的火花,迅速在观众们的头顶点燃、蔓延。伴随着音乐,所有人竟然都站了起来,开始摇摆,开始鼓掌,开始欢呼。 可是许寻笙的眼里空无一物,只有手下被她激烈拨弄的琴弦。岑野的眼里也近乎空无一物,只有眼前的许寻笙。他看到了她眼中的放肆,也看到了她满脸的无情与满身即将被唤醒的多情。她整个人都已经在音乐里,他的音乐里。岑野忽然感觉到一种更热烈、更悸动、更加义无反顾的情绪,将自己包裹住。他的眼眶竟隐隐发热。那感觉是陌生的,可竟也是他期待了小半生的。他几乎来不及捕捉那是什么,整个人已被淹没,被这一曲,被这个舞台淹没。 一个琴音,一个吉他音,越来越清亮,越来越激昂,渐渐超越了所有声音,相互追逐、相互放纵,缠绕在一起。岑野看着许寻笙,许寻笙没有看他,只看着琴,可这毫不妨碍他们俩的琴声如同两只飞鸟,交颈飞翔在剧院上空。 人群再次爆发出激烈的欢呼。几个评委甚至都一副听傻了的模样。 这和他们排练时不太一样,那时这两个人的音乐,还没有这样水rujiao融,锋芒尽显。张天遥一愣,下意识看向舞台上的那两个人,手上竟弹错了一个音,惊得他心底一凉,好在没有人发现。辉子、赵潭、张海也有些意外,但大家表演经验都丰富,也排练过无数次,只坚持自己的演奏不变,竟也算配合得天衣无缝。 在某个瞬间,岑野丢下吉他,一把抓起话筒,闭上双眼。他的表情是幸福的,他的表情是痛苦的,在许寻笙忘乎所以的琴声中,在所有兄弟的齐心演奏中,那是自他肺腑中发出的最热烈的嘶吼—— “我就是困在这城市里的兽, 上古繁华于我梦中, 血与火铭刻在我骨上。 每一天都是战场, 贫穷、病痛、饥饿、孤独, 都不能令我回头。 我就是让你害怕让你热爱的兽, 城市听到我的怒吼, 未来会听到我的怒吼。 没人可以回头, 看到我踏破千山穿越万水, 看到我的名字终于铭刻在荣耀碑上。” …… 灯光亮起。 掌声雷动。 满场欢呼,久久不息。 …… 黑格悖论乐队等在休息室里,大熊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年龄最大的那名贝斯手,戴着厚眼镜的工科男,忽然低头,用手按住了脸。 朝暮乐队同样等候着,就在刚刚退场的台下。每一张映着光芒的脸庞,再无一丝胆怯,甚至仿佛经过这场比赛的洗礼,这群人看起来比比赛前还要沉稳、骄傲和不屈。许寻笙站在他们当中,帽檐依然压得很低,面容清秀无比。可现在她和他们在一起,平生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身体里、骨骼四肢里、每一寸血管肌肤里,那被唤醒的热血,仿佛久久也不能平息。 …… “我宣布,经过评委打分和观众投票,今天的胜者……能够进入湘城区决赛争夺区域冠军……同时获得全国赛出线资格的那支乐队是—— 朝暮乐队!” 第28章 心里那人 许寻笙的眼眶有些发热,抬头看了看向舞台上空耀眼的灯光,便已将湿意压了下去。她转头看去,几个大男孩眼睛里居然都有泪水。而岑野眼里最浅淡,什么隐隐闪烁着,看不清到底是泪,还是光。 这是朝暮成立以来,赢得的最关键的、最惊心动魄的一场胜利。 这晚之后的一切,于他们而言,都是闹哄哄、恍恍惚惚的。上台得到评委的极大赞赏和点评,得到全场观众欢呼,睹见有人喜有人泪。黑格悖论乐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场的,他们已被淘汰。连台下坐着的、另一支闯进决赛的固胖胖乐队,看着朝暮,虽脸色冷淡看起来没什么善意,可眼神里分明透着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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