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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 (第2/3页)
手,按在余皓额头上,顺势朝下摸了一摸,让他闭上眼,翻了个身背朝余皓,“这料其实不比我爸是周来春更劲爆,我说真的。” 余皓:“……” 余皓就像完成了一项使命般,又像跑完了全场马拉松,意识变得沉重起来,他已无法再坚持清醒。 外头天亮了,余皓朝周昇说:“晚安。” “嗯,晚安吧。”周昇在熹微的晨光中说道。 年夜这天天气很好,阳光从窗外照进厨房里,周昇被晒得一头毛躁,不情愿地在厨房做四个人吃的年夜饭。但不管怎么样,今年起码比往年好——往年做饭做得烦死,今年有余皓在吃。 冲着余皓,这顿饭做起来还算有点动力。 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忌讳,喜欢的却总是千篇一律,那就是吃货眼里赞叹的神色,余皓第一次看见周昇做的饭时,下巴都快掉下来了,最后整桌菜还吃得干干净净。冲着这点,周昇就很乐意做饭给他吃,不像自己的妈,对满桌子饭菜挑挑拣拣还充满嫌弃。 周昇准备做份油炸带鱼、丝瓜红椒鸡丁嵌的翠竹报春,烤一只鸭,铺点薄面皮,再来一只椒麻鸡、一条松鼠桂鱼、玉子虾仁,外加糖醋排骨与八宝饭,竹笋炖个火腿汤就差不多了。 周昇一边给鸭子拔毛一边想,晚饭得让他吃不下就别撑着死吃。只不知道余皓在家里过个年,吃了这几顿,又要买什么礼物回他。周昇有时挺烦余皓这点,每次请他吃点什么东西,买点饮料,余皓总是固执地要还他东西。昨天周昇无意中瞥见余皓在淘宝上看鞋,篮球鞋余皓从来不穿,想必就是买给他的。往好了说是不喜欢吃人白食,往不好了说是不喜欢欠人情。 有必要么?大家都这么熟了。周昇挤着虾仁心想,玉子豆腐太容易碎了,得当心点儿。 第一次见余皓是在运动场上,那时周昇足足跑了二十公里,已经有点灵魂出窍了,余皓则坐在看台上发呆,周昇跑了一圈又一圈,每圈都能看见他,余皓那委顿不堪的模样,让周昇想起了以前家里楼下的一只脏兮兮的,一瘸一拐叫唤着讨吃的小狗。 周昇每天回家都打包东西喂它,那是只典型的流浪小奶狗,毛色很好看就是脏,有时哪怕周昇没带吃的,小奶狗也会过来蹭他的裤脚,跟着他上楼,摇着尾巴,嗷嗷地叫。周昇一度想养它,可顾忌神经病老妈,最后还是打消了念头。 坐在cao场旁的余皓就像那只小奶狗,令周昇总想过去摸摸他的头,而每次当体能跑到临界点时,周昇脑海中就全是余皓的模样,一圈又一圈,余皓余皓余皓……余皓的印象,仿佛条件反射般地与身体的极限联系在了一起。 后来连着一个月,余皓每周都会来运动场好几次,周昇有时看见他抱着个篮球,加入了打球的人,被傅立群撞得飞来飞去。慢慢地余皓放弃了打球,改在场边坐着,周昇心想估摸着是觉得自己被打球的人嫌弃了。与其说被队友嫌弃,不如说是先被自己嫌弃——患得患失,总觉得拖累队友的人,就会渐渐地不常来。 “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昨天余皓坐在自行车前杠时,突然问了这么一句。 喜欢你呗,周昇心想,但余皓同学,请注意,是喜欢你,不是爱你。 周昇把挂炉鸭提起来,吊到阳台上的铁皮炉里去烤,那铁皮炉的年纪比他还大。 为什么喜欢?就是对许多事看不下去,想保护弱小的你,让你活下去吧,周昇固定好那烤鸭。 至于为什么是你,不是别人,因为回应也很重要,他对一个人再好,若得不到回应,渐渐也会觉得这人烦。周昇嘴上虽然说不介意回报,但内心深处,仍然希望这人能给予他炽烈而全无保留的信任、崇拜的感情,以及友情。 就在余皓把图腾递给他的时候,周昇有生以来如此强烈地感动了,他交给他的,仿佛不仅仅是图腾,而是他的全部。 周昇也能感觉到,余皓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心情就会很好,搬来寝室里住,虽未喜形于色,却看得出心里很激动。 周昇那天去咖啡店里找他时,余皓本来无精打采,看见他一下就高兴起来了,仿佛晦暗的世界里,阳光照了进来,这阳光既照耀了余皓,也照耀了那天憋着一肚子火的周昇。 我不管你谁管你?周昇在心里说道,可他能猜到,余皓对他是什么感情,于是这感情,变成了紧箍咒。 余皓矢志不移地想找到他,这令周昇十分意外,但事实上,他也在期待着这个结果。余皓是第一个在现实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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