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爷渡劫失败后[星际]_第2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8节 (第1/2页)

    “安神符和清心符。”兰斯从兜里摸出清心符,“能不能赚到信用点,我们可以先做个试验。”

    “什么试验?”元羲虚心请教。

    “精神受损的星际人通常会有精神力活跃和精力不济的后遗症,从而导致长期失眠、心绪不宁、烦躁等症状……”兰斯语气不急不缓,充满诱惑力。

    元羲眼睛一亮,长期失眠、心绪不宁、烦躁……安神符和清心符简直为这一类病症量身打造!

    第32章 安神符、清心符

    “这样就行了?”元羲看着兰斯一通cao作,

    还有些惊奇。┏┛

    倒不是特别复杂的cao作,他只是将安神符和清心符用检测仪器检测,

    出具了一份安全鉴定,

    然后将两样拍照挂到了精神力治疗实验平台。

    这是一个全星系通用平台,因为第五星系中星际人的数量占据最多,而且也只有人类才有精神力方面的各种问题。

    因目前精神力问题困扰了太多的星际人,

    尤其是那些机甲战士和从事与精神力有关工作的人员,

    各个实验室和研究场所都没能研究出有效的方法治疗精神力受损后遗症,遂建立了一个治疗实验平台,不拘于是否拥有研究资格,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能够治疗或者缓解后遗症的药物、产品等。不管何种治疗方式,

    都需要经过专业的检测,尤其是入口的药物,要求会格外严格。

    不过安神符和清心符的成分简直再简单不过,而检测仪器根本检测不出灵气,

    所以发布到实验平台审核只用了不到一分钟。

    “如果不用灵气画符,安神符和清心符会有效吗?”兰斯问道。

    “无效。”元羲肯定的回答。

    兰斯点点头,

    那他就不担心有人学着符纸上的符文自己在家画符了。

    按照元羲的意思,兰斯将安神符和清心符做成一套,

    100信用点一套,一共只有十套,

    因外星球距离过远,

    因此设定了试用范围为海蓝星。

    “我看有很多人是免费试用啊,

    有人会花100信用点买了试用吗?”元羲问。

    兰斯:“爱买不买,

    不买吃亏。”

    元羲:“……”说得好有道理。

    “有条评论。”元羲忽然道。

    每款放上实验平台的物品都有一个单独的面板,一般是提供者对物品的介绍,平台检测后的安全认证,物品的使用方式和留言板。

    安神符和清心符的介绍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介绍,使用方法更是简单无比,随身携带即可。

    留言是兰斯编辑的,内容为:[清心符]01号,[安神符]01号,试验阶段,期待试用者的反馈。

    之所以标注01号,是因为元羲说还可以改进,比起用矿石磨粉添入墨中画符,他觉得植物更适合,不过目前还未去验证。

    留言板一共有三块区域,一块区域是实验品提供者留言板;一块是公共区域,可以让路过的游客留言和咨询,提供者可以选择回答或者屏蔽某些留言;还有最后一块区域是试用者留言板,申请试用者可反馈留言和点评,以供参考。

    目前公共区域里有一条留言——

    [心悦诚服]:什么玩意?两张纸,画几个破符号就要100信用点,发布者穷的没裤子穿了吧(鄙视)(鄙视)(鄙视)

    第二条留言很快顶上去——

    [房东大大大大]:拿两张纸糊弄人呢?举报!(鄙视)

    紧接着又是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几乎每一条的内容都差不多,无非是两张纸糊弄人,或者说喊着举报啥的。

    “这个平台人不少啊。”元羲倒是没在意那些言论。

    “看我的id就知道注册人数了。”兰斯点了点他的id。

    一眼看过去,元羲仿佛都看到了自己在地球时的身份证号,一点不夸张。

    数一数,十六位数,九开头,可真是个不小的数目。

    [叮咚——]

    提示音响起,兰斯一挑眉:“有申请试用的。”

    “这么快?”元羲有些诧异。

    快?其实并不快,元羲没亲身经历过精神受损的后遗症,此前也不是海蓝星人,原主元羲是个满心满眼只有菲尔德的人鱼,因此不了解星际人的痛苦。实验平台上不知蹲点了多少人,哪怕百分之九十九的物品没有效果,或者说效果极低,也有人存着一份希望申请试用。

    倒不是说没有人想过利用这个平台骗钱,但一来物品会先提交检测,如果超出物品本身价格太高,平台不会通过信息发布;二来申请试用者的款项会暂时打到平台账户中,申请试用者实事求是记录试验结果,平台也会跟踪;三来无论是物品提供者还是申请试用者,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黑名单不解释。这个治疗平台用的可都是实名注册,登录时需检测身份信息,做不了假。

    回到正题。

    十套符箓不到十分钟就被申请领完了,接下来兰斯和元羲要做的就是发货。

    元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