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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2/3页)
,不时被阻挡下,竟没追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食物咯咯叫着越跑越远,眼看就要看不见,这时,一支木箭咻地飞过,准确的射中那只野鸡。 随着一声不甘的鸣叫,野鸡挣扎几下,咽下最后一口气,然后不动了。 叶君书抬头望去,繁茂的草木枝丫被拨开,一个高大壮硕的汉子走了出来。 来人一身精简短打,腰上别着一把刀,挎着一个箭筒,手握一把弯弓,他皮肤黝黑,有着农家人的粗犷,五官不扬,但一双黑黝黝的眼神无比锐利。 此人正是村子里唯一一个猎户,姓李,十几年前孤身来此落户,到现在已经三十多还是一人,独来独往,但人缘在村里意外不错,因为他时常将多余的猎物半卖半送的卖给村里人,吃人嘴短,村里人自不好说他闲话。 “李叔?”叶君书直起身子,“你怎么在这儿?”才刚问出口,叶君书就懊恼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李叔靠打猎为生,进山里,肯定是来打猎了,不然还能有什么事?他远远就闻到一股血腥味扑鼻而来,显然收获颇丰。 叶君书低头一看,李叔后边不远处堆满猎物,野兔野鸡甚至连狍子都有,显然是因为发现他这边有情况,才扔下一堆猎物过来,然后射出那一箭。 李叔走到叶君书面前,低头打量他几眼,反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叶君书坦然回道:“我来找找有没有可以吃的。”他家里如今的情况,村里人谁不清楚,没什么可回避的。 果然,李叔不再问,低头看了眼他的背篓,说了句,“一个人不要随便进深山。”然后弯身捡起那只刚被一箭射死的野鸡。 “我知道了,李叔。”叶君书没什么躲闪,老老实实的应声,他知道李叔是担心他一个人会遇上危险。对于李叔将那只野鸡占为己有的行为没有任何意见。虽说是他先发现的,可如果不是李叔,这只野鸡早就逃走了,他一样得不到。 不过,看着李叔将那堆猎物捡起,挂满全身,叶君书有个小小的纠结,他不知该不该帮忙拿一点,万一被误会想讨要怎么办?叶君书看看自己的小胳膊小腿,又看看虽说挂满猎物,走路仍健步如飞的李叔,颓丧的叹气,算了,他背个背篓都觉得沉重了,还是有点自知之明为好。 叶君书跟在跟在李叔后面一起下山,勉强跟上脚步,他还很有闲情逸致的想,李叔这是练过的吧?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不知如果他向李叔讨教打猎的技巧,会不会答应…… 单设陷阱的话,貌似有点不现实,哎,不知这里有没有传说中的武功,如果他能学学就好了,练些拳脚功夫,不说身体会更健壮,起码更有安全保障。 李叔十几年都往深山里钻,对这片山林不说了如指掌,但也熟悉的跟自家后院似的,他没按叶君书刻了标记的路走,而是自己抄近路,感觉没走多久,眼前的视野就开阔起来,远眺过去,还能看到村落的全景。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晚霞正绚烂,将整座村庄渲染上一层温暖的颜色,掩映在繁枝中的房屋露出古朴深厚的一隅,如银纱般的溪流在乡村蜿蜒,不少人家屋顶炊烟袅袅。映入眼中的景色,美轮美奂,好似一幅山水画。 叶君书的目光很惊艳,如果不是着急赶路,他还真想停下来好好看看。而李叔一点异色都没有的样子,显然早就习惯这样的美景,倒显得他有点大惊小怪。 他们很快就下到山脚岔路,此时也到了分别的时候,李叔的屋子离村落较远,孤零零的伫在山脚下,叶君书的屋子虽说离山边也近,但他的在村子边缘。 叶君书正要告别,一坨色彩鲜艳颇有重量的物体塞到他手里,叶君书:“????” 待看清手里东西时,叶君书猛地涨红脸,急急的想要退回去,“李叔,这这是你的猎物我不能要!” 李叔并不准备接,利落的甩出两字:“拿着。” 叶君书还在推拒:“李叔,你知道我家情况的,我们家目前不能沾荤腥,要来也没用,你还是拿回去吧!”他本来想抓这野鸡,只是想着明阿姆这段时间帮了他那么多忙,能抓到的话就带回去给明阿姆家沾沾荤,并不是自己家吃的。 他家有双重重孝在身,虽说乡下没有大户人家那么讲究,但是一年内不沾荤腥,不娱乐不沾酒的规矩还是要守,守孝满三年才能完全除孝,但是基本乡下第二第三年就没那么多约束,起码沾沾荤腥是可以的,当然,也不能大张旗鼓的告诉别人自己家吃rou了。 阿姆去世三个月,阿父不足一个月,他们家起码还有一年不能吃荤,如果不是他们都是小孩子,重孝在身的他们是整整三年都沾不得荤腥。 “给你就自己处理。”李叔说完抬脚就往另一条岔道走,没走几步,他回头说了句“以后想进山就告诉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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