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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2/3页)
好,没有复读两年,是枚纯种学霸。莫黎黎以为他想强调这个,点点头把身份证推回去,“我知道啦。” 你知道什么了?林故警惕地望着她,横竖没瞅出她看出什么了。 莫黎黎两只胳膊都放在桌上,半个身体趴着,叼着吸管随着饮品店内的音乐摇头晃脑。 店里的椅子都是酒吧常见的高脚椅,她坐上去脚挨不到地,垂在半空中一晃一晃的,两条马尾辫随着她的动作小幅度飘摇,看上去活泼明快。 而且幼稚、蠢。 要被你蠢哭了。 “那个,我是说我二十岁。”林故再次提醒,甚至翻出之前黑历史,“我上次告诉你二十二岁。” “哦!”莫黎黎恍然大悟,坐直身体看着林故,虚心求教,“你老家这边是怎么算虚岁的啊?我们那里都多一岁,你们怎么多两岁啊?” “……”林故准备好的说辞讲不出来,噎在喉间,憋得他想吐血。 见鬼的虚岁! 第24章 从南大侧门右拐, 往前走五十米外有条卖平价衣服饰品的小胡同,胡同里有零星几间门面房。巷子里空下的地方, 围满了密密麻麻摆摊的人, 在冬天的冷气中, 裹紧军大衣挥舞小手绢朝过路人吆喝。 廉价胡同街没有丁点贵族气质, 林故近水楼台, 可从来没在这里捞过月。倒是吃土青年莫黎黎经常来淘宝贝,对这片地方相当熟悉。 大冬天的,胡同里人来人往热热闹闹, 大家不觉得怎么冷。莫黎黎拉上林故, 挨个服装摊转过去, 给他挑过冬的衣服。 “这里衣服好多啊,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风格…” 平常工作累成狗, 莫黎黎连逛街给自己买衣服的时间都没有。 程序员不配谈恋爱这话不是说假的, 她从来没交过男朋友,也没有来往密切的男闺蜜, 更不用提给异性选棉装了。 早知道就带许哆鱼来了,她有经验。莫黎黎走了好几个摊,看得眼花缭乱,又不能随便选一件糟蹋林故,把他弄得像村头老王家的小伙子。 “要不, 你自己选?”莫黎黎揪住他衣角轻轻晃了晃, 抬头小心翼翼的问。 即使用最毁颜值的仰角看, 林故的脸依旧无可挑剔, 下颚线流畅漂亮。要他真是自己男朋友,这脸就够舔一辈子的,莫黎黎脑袋里忽然冒出个念头。 要是他穿东北大花袄,会是怎么样的效果?应该也很高级吧,把东北大花袄传出乡土风格的国际范。 想归想,莫黎黎可不敢付诸行动,真买件东北大花袄给林故。否则传出去,以后他的女朋友会嫌弃的。 他以后会有真正的、学历好、并且互相喜欢的小女朋友啊。 “…我宿舍里还有两件外套,没必要买了。阿黎姐,我是真的不热。”再捂就真的要长痱子了。 弄脏的那件是林故唯一的厚外套,原本买来忽悠莫黎黎的。往常冬天再冷,他穿单衣照样活蹦乱跳,横行霸道。 林故正准备解释,转头扫了眼,发现莫黎黎埋头用发旋冲着自己,头顶的乌亮细软的黑发看上去很好摸。 不知道摸上去怎么样。 他是个行动派,思维还没彻底到位,手已经摸上去摸了两把。经过大半天的折腾,原本梳顺服帖的头发乱了点,蓬松顺滑,触感比想的还要好。 像是养了只可爱的小动物。宠物女友,想想真是萌。 林故多揉了两把,声音都随着她发梢的触感柔和了,“想什么呢。” “呀,不要摸我的头。”莫黎黎傻乎乎让他顺了一会毛,本来就下线的智商跌倒负数。 她脑电波忽然短路,没想到往旁边跑躲得远远的,而是原地蹲下,拉起披风外套上带着的帽子,低头两只胳膊牢牢护住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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