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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徒弟的报告1 (第2/2页)
“可这是事实,而且您让我觉得,只是因为逃掉了两节选修课去打球,我就必须要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虽然不怎么了解,但我国的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吗?” 轻视他了,这个男孩儿看起来很低调,骨子里却有一股傲劲儿,一旦反抗,就不遗余力。 赵庆田暂停了视频,不知道该在本子上备注什么,毕竟没有任何证据做支撑,目前还不好判断,他在自己有意的心理施压之下所表现出来的淡定,是真正的坦然,还是强大的伪装。 徒弟总结的内容很简练:有作案时间和作案动机,但身高一米八五左右,声音很有男子汉气概,通过门岗混入女生宿舍的可能性极小。 赵庆田写下一句:有必要查实案发当天,杨茗逃课的原因和离开宿舍两个小时的行踪。 总觉得视频上的男生还有什么不对头的地方,却一时找不出来,翻了一页,赵庆田决定空出地方以后再写,先接着看报告。 李木涵,女,财经学院大二学生,之前住八211宿舍,被认为是班上和受害人董晓悠关系最为亲近的女生,学校艺术团团长,形象气质出众。 徒弟标注的疑点有三处。 “当天晚上必修课的签到表和签退表上,董晓悠的名字是你帮她写的?” “嗯,因为那门课平时出勤情况在期末考试中占很大的比例,晓悠拜托我帮她签一下。” “你模仿了董晓悠的字迹?” “没刻意模仿,就写的比较端正,和我的岔开了。” 签名表上‘董晓悠’三个字是很正规的楷体,没什么个人书写风格,和八号楼门岗处借用钥匙登记表上八211那一行的字迹类似。 向后快进了七八分钟,停在徒弟标注的第二个地方。 “火灾前一天晚上,你们宿舍里的四个人一起去了酒吧,是吗?” “那是因为诺林失恋了,我们想要帮她发泄一下心情。” 在刑事案件中接受讯问,一般情况下,回答问题的人不会轻易提及他人。 蓄意纵火,导致董晓悠受伤,肯定是住在八211宿舍的成员嫌疑最大,当时明明只需要回答一个字就可以,李木涵却主动解释了去酒吧的原因,并且牵扯到宿舍的另一名成员许诺林。 这种不慎重,确实有些异常。 而另一个问题更令人起疑,徒弟还在第三个标注的后面画了黑色三角。 “是谁提出来要去喝酒的?” “我。” 赵庆田看着画面上定格的脸庞。 应该是化妆的缘故,让她相比于其他女生而言,多了一点儿成熟的感觉。 越亲近的朋友之间,越有可能出现其他人所不知道的矛盾,就是说,越有可能存在作案动机。 但,李木涵在回答是自己提议要去喝酒的时候,完全没有迟疑,假如真是她设计的一切,那应该知道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才对。 要么,她是因为好朋友受到伤害,出于关心,想把心里对许诺林的怀疑传达给我们;要么,她是早已意识到,那天是谁提议去喝酒的问题我们一定会查清楚,藏也藏不住,模糊回答反而引人怀疑,所以才会直接坦白。 抓了抓脑袋,又在下面添了一行:不排除神经大条,回答问题不经过深层次考虑的可能性。 毕竟是学生,大多还比较单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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