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令人退避三舍_第1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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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节 (第2/4页)

?”

    “他很崇拜旭日祭司, 如今得知常辉背叛, 心里不好受吧。”

    岂止是心情不好, 往日青叶总是极具活力, 即便在临光城刚被救下时也是立刻就精神十足地组织人员进行善后, 可如今远远一望他的神色却是灰败得很。

    想起过去提起旭日祭司时少年眼中满满的信赖和敬仰, 纪陌悄无声息地叹了口气,他还未查清青叶到底是何身份,不过常辉离去前不惜重金除去他,苏格也瞒着自己将他带上了方舟,想必不会是什么简单人物。

    不论身份如何, 一旦卷进天下纷争, 这个少年大概再也回不到当初的单纯模样了吧。

    心中虽是如此叹息纪陌却没有进入船舱, 只是悄然看着层层流云被方舟划破,破碎的云如烟雾般在后方飘散,轻轻铺成悠长的纯白轨迹。

    《至圣先师》中的神其实是一个偶然穿越到那个世界的飞行员。他在西域的荒漠流浪了许久,再次起飞时却被路过的修士击落,偏巧坠毁产生的爆炸从战争中救了苏格所在的国家,于是便被国民视为天降之神。

    苏格十六岁那年于荒漠遇险,偶然拾到了飞行员留下的日记,按照上面记载的方法成功得救,从此便对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放弃了继承王位,孤身一人前往世界各国寻找神的足迹。

    这便是属于苏格的过去,当初读者喜欢的是古人对现代文明崇拜不已视作神迹的爽感。可若是代入苏格的角度,纪陌不确定他得知真相时思想发生了何种转变,更不知道当他把这份从十六岁开始持续了百年的崇拜放在了作者身上,那又将变成何等可怕的执念。

    苏格作者的笔名是唐宋元明清,也是一个写了三年书的前辈了,纪陌对他的印象就是高产却不火以及《至圣先师》突然完结时的简短公告——年纪大了不做梦了,难得考上个好单位,以后该安心工作。再见,我的大祭司。

    从那之后,网络上便再没出现过唐宋元明清的身影,直到某一天,纪陌加上的写手群开始惯例清人,那个曾经活跃过的id也被当作尸体号踢了出去,一些还记得他的老人才把这当做深夜话题讨论了一波。

    “咱们这行吧,能一辈子靠写书吃饭的才叫写手,饭钱都不够的就只是扑街而已。时代变得这么快,谁敢保证自己能火几年,谁又知道什么时候江郎才尽,如果火不了,也就是个连五险一金都没有的廉价打字工……五代兄回归现充也好,他好歹是名校毕业,在那个单位混几年,以后娶媳妇和养老金都不成问题了。”

    当同为老作者的深黑写出这样一段话,大家都沉默了起来,最后他自己也觉谈现实没意思,便用一贯语气回复,“不水群了,码字码字,我家叶魔头今天可得杀几个皇帝压压惊。”

    “老黑你悠着点吧,才写到一半就死几百万人了,古代哪来这么多人口让你杀?”

    “我杀几万敌国军民保主角兄弟,读者最后只会叫杀得好,你信不信?”

    “信,谁不知道你家主角一个比一个报社,但偏偏就能火。”

    “大众缺什么,写什么就能火。五代兄要是早点明白这个道理也不至于走人了。不过他那性子,八成宁可去上班也不这么写,他把主角当儿子在养呢……”

    那之后群里聊了很多,当时纪陌才刚刚签约,不怎么敢插话,只是暗暗记住了教训,更加努力地去研究市场和大热文,他告诉自己妥协不等于认输,一定要成为写自己的故事也可以吃饱饭的人。

    只可惜,梦想才刚刚踏上了第一步,便已被迫终结。

    久违地回忆起了过去之事,晨星祭司望了望不论哪个世界都盘旋于天际仿佛永远也触摸不到的流云,终是在微寒的北风中回到了现实,只偏头对身后的仙人淡淡道:“仙君,能否放下我的头发看看外界风景,你不是喜欢新奇事物么?”

    这个熊仙人,趁他沉思就一直偷偷捣鼓他的头发,真以为他想入神了不知道吗?做这种事很好玩吗?原谅他不懂给宠物梳毛的乐趣。

    就算被纪陌发现夜明君依然丝毫不慌,只指着自己为他扎好的马尾笑道:“云层我在九重天就已经看腻了,我帮你把头发扎了起来,看上去是不是精神了很多?”

    这就是你进军宠物美容业的理由?作为一个仙人你就不能研究些对世界有意义的技能?

    自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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