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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 (第2/3页)
,说了一会儿话,了解了一下孩子还有大人的情况之后,便让他们明天早上把孩子送来幼儿园,让孩子正式开始适应幼儿园的生活。 给孩子报上名了,这是又解决了一件大事,两口子都很高兴。 丁小甜提议去给孩子买两身童装,让孩子穿得漂漂亮亮去幼儿园上学。 “好!不但要给孩子买两身衣裳,还要给老婆买两件衣服,你也很快要去红星饭店上班了,买两件穿得出去的衣服也很必要。”何忠灿大声说。 丁小甜笑着点头:“嗯。” 两口子随后去了县城供销社看孩子和大人的衣服。 丁小甜手里正好有去年曹老太等人来宜南,她跟曹飞霞比试谁做的四菜一汤好,赢了曹飞霞得到的那些布票的奖励。 她买了两件城里的二十多岁的女工人们喜欢买的灰色和条纹格子的列宁服,这种衣服是当时很流行的春装。 至于秀琳穿的衣服,是红色和黄色的,上面绣了小动物的童装。 买完了衣服,何忠灿又看到了柜台里卖的手表,便说可惜钱不多了,不然应该给丁小甜买上一块手表,毕竟她现在进城工作了,也该像城里工作的女人一样有一块手表。 丁小甜一听挺高兴,说:“那就过几个月,等你给我寄钱来了,我攒一块儿再买。” 何忠灿:“好!” 其实丁小甜手里攒了一千块钱了,她要想买一块手表是很容易的事情。 然而,这些钱牵涉到空间的秘密,她当然不能对丈夫说。 并且她对丈夫说要用他寄来的钱买手表,丈夫会觉得这是个生活目标,目标达成了,他一定会觉得有成就感。 家里还有个闹钟,平常也可以看时间。 不过,丁小甜也觉得进单位工作了,是该有一块手表,并不是跟人家攀比,而是方便些。 进城了,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去上班,去幼儿园送孩子接孩子。 随身空间里的储物箱子里还静静地躺着一块女式上海手表,那块表,却是丁小甜不愿意拿出来用的。 如今到城里的红星饭店当厨师了,也没时间去西城丈夫所在的部队探亲,这块表,看来要在去西城随军,见到韩健之后才会还他了。 丁小甜又想到黎主任说的,等她去红星饭店上班一个月之后,发工资的时候,会额外发她四百元钱,那就从这个钱里面拿出一些来买一块手表算了。 两口子逛完县供销社,又买了些日常用品之后,就回家了。 晚上一家人在电灯底下吃饭时,曹飞霞过来串门儿,还带着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 曹飞霞的丈夫名叫倪明德,在县财政局工作。 她的孩子一个八岁,是个男孩儿,一个五岁,是个女孩儿。 丁小甜和何忠灿请他们一起坐下吃饭,曹飞霞笑着说:“你们别管我,我们已经吃过饭了,我知道你们今天请了客,知道你们搬过来住了,下班之后就带着我丈夫和孩子们过来串门儿了。没想到,你们吃饭挺晚,本以为你们已经吃完了。” “我们今天给娃娃去幼儿园报名”丁小甜把晚回家的理由说了,顺嘴问曹飞霞是从哪个嘴巴里晓得她搬来住了。 曹飞霞“哦”一声,告诉她是退休老厨师老魏的儿子,在后厨工作的厨师魏森说的。魏森今天在后厨工作的时候,告诉她,丁小甜搬来住了,还请客了,借了他们家桌椅碗筷,昨天下午还的。 原来是他,丁小甜记得老魏是说过,他有个儿子在红星饭店后厨当厨师的。 何忠灿看见曹飞霞带着家人来,几口把饭吃完,碗筷放下,请他们去小茶几旁的藤椅上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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