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美食担当_第1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2节 (第1/4页)

    完完全全不用担心盖住比他颜值低一点的男主风头,这正是影片要表现出来的,毕竟不可能所以的初恋都是帅哥美女。男主的长相虽然不是帅的惊天地泣鬼神,但是这更加容易让人挖掘到他的内心隐藏的帅气和温暖。

    故事的最后,女主和男主大学毕业回到家中,在长辈的见证下决定举行婚礼,却在结婚前夜,女主突然从梦中醒来,没错,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

    失魂落魄的女主回到家中,却发现一切早就物是人非,与梦中的场景完全不同,这世间从来没有后悔药,亲情友情逝去就不会再有弥补的机会。

    女主跌跌撞撞离开家,却在车站碰到拎着行李箱下电车的男主,两人四目相对,彼此在对方的眼中看见了错愕,还有惊喜,然后镜头转向了天边美丽的夕阳,电影戛然而止,留给所有看客无限的想象空间——

    虽然错过,还好一切还不晚,上苍让我们再次相遇,我们依旧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彼此守候……

    有的时候,在你以为世界失去光明的时候,生活其实依旧充满了希望,多多关注身边的人,不论亲人,友人,还有默默关注着你的人,比如男主,比如那个出现短短几幕戏的k。

    穿越时空是否存在?珍惜当下才是最重要,这才是影片真正的含义。

    这次莫少卿终于有钱看完了这部电影,虽然和前世情节可能有些不同,但是作为一部自己亲身参与过的电影,比起前世那部电影带给他的意义尤为不同,不再是一部停留在前世记忆中经典影片。

    并且电影获得如此大的成功,莫少卿还是十分激动的。不过他并没有多少可以分享喜悦的人,韩子逸和邢志鹏都和他分别在异地,班上面的同学们都没有意识到他有参与这部戏,所以最后他只能通过手机,和朋友家人分享这份喜悦。

    半年以后,冬季来临,冬日温暖的阳光照进宿舍唯一一个鼓起的床包,揉了揉头发和眼睛,莫少卿终于有醒来的迹象了,伸出一只手探探温度,还好这群的家伙还真没到一点人性都没有的地步,热空调没有关掉,伸了个懒腰,莫少卿从床上爬了起来,眼睛无意瞄到闹钟,九点十五,吓得他立刻瞌睡都没了,赶紧爬起来,收拾收拾自己。

    过了这个寒假,大三下学期就来临了,可能很多大学生已经开始实习,作为艺术学院的学生,表演系已经有人在外面接戏拍广告了,不过对于他们这些学习乐器的学生来说,实习工作就很难找了。

    除了莫少卿住在y市靠近s市,高铁方便回家以外,其他三位室友都是外省的,路途遥远不说,而且又有春运,所以期末考试一结束,收拾收拾东西,一个个立马就急着回去了,倒是莫少卿一点都不急,帮着教授做完事情,才定了高铁票回去。

    这不十点半的票,差点睡过头。他拖着行李,一路狂奔到校门口,也不管价格,赶紧拦了一辆出租车,一路赶到高铁站,等到放好行李坐下,才松了一口气。莫少卿这发现周围有不少偷偷打量自己的眼神,不过他已经习以为常了,这两年他的身高已经窜到178了,虽然只是随便穿了一身大衣,但是鹤立鸡群的身高和帅气的外表还是引得周围女生频频偷看。

    y市距离s市,高铁只要一个多小时,非常方便。出了车站,莫少卿直接拦了一辆的士回去。一路上风景刷刷从眼前略过,这几年来,y市发展的很快,就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十年前城郊完全是大片的农田,六年前,房子拆迁那会儿,城郊已经陆续开始建起写字楼,高级小区以及全国连锁的大型超市。

    李丽儿与莫少宏离婚以后,那二十多万拆迁款随后也下来了。大家被李家骗得团团转,莫少宏短时间内不可能再结婚,考虑到孩子都长大了,莫家夫妇把东湖公馆的房子给了莫少卿,平时都是两兄弟一起住。

    莫少卿以一个成年人眼光,加上多年对房产业的观察,觉得y市经济发展中心估计要转移到原来的郊区,如果买下写字楼附近的店铺用来招租的话,将来发展应该不错,所以强烈建议父母买一个店铺用来投资。

    可惜的是,他那个时候受到年龄限制,父母对此不太赞成。老一辈都觉得,把钱放在银行是最安全的,一直犹豫不决。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的人看见了商机,郊区的房价也在逐渐攀升,莫家父母急了,留了五万块钱做积蓄,准备用剩下的十几万买下两个办公室,可是那时候房价攀升太快,已经不够了,更别说用剩余的资金用来简装,所以经过一番考量,也就放弃了。

    后来又去实地考察一番,发现在距离中心商业区几千米,步行大约十分钟左右有一些店面,最终选中了一个巷子里面的三间两层楼的店面,进行简单装修以后用来出租。

    第023章 事业

    最后挑中了三间距离商业街不远处的二层商铺,莫父莫母还是很公平的,东湖公馆的房子和这个店铺都有升值空间,所以他们把房子写在了莫少卿的名下,店铺写在了莫少宏的名下,这几年赚的租金全部都是贴补家用,兄弟两人都没有异议。

    之前莫父曾经答应过他,大三以后可以把餐厅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