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水谣_第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9节 (第1/3页)

    纵然穆清在出嫁之时对姊妹易嫁的把戏已然认命,又暗自认定三五年后便要脱离朝堂回到华蓥,但若真让她日日顶着“阿词”的名字,心里终归不爽快。思来想去,除却穆清这个冷冰冰的封号,大抵只有兮远这二字是真真正正属于她且能为宋修远所知晓的称呼。

    宋修远唇角微微勾起,喃喃道:“兮远...兮远......”低沉而喑哑,未几,似终于从穆清的小字中品到了个中深远意味。抬首望着穆清,眸光清亮。

    ——夏国明安帝垂拱三十四年,蜀国宛帝延和四十六年,琅王府郡主莫氏女,年十五,柔嘉居质,珩璜有则,赐字兮远,册为穆清公主,仪服同郡王。

    透过这七百多个日夜的时光,宋修远似看到了不过十五岁的穆清,身着公主舆服,花钗宝钿,款款受封。

    兮远,路兮远矣。

    宋修远的目光太过直接而炽热,穆清有些羞赧,微微侧身,搜肠刮肚想要开口说些什么打破屋内静默诡谲的气氛。

    “咕——”

    .......

    她的肚子竟先她的嘴发出了声响!

    宋修远亦听见了这轻微响声,循声望向穆清的腰腹,微不可见地抿起唇角。穆清一时尴尬,用手虚掩了肚子,道:“饿了。”

    宋修远瞧穆清此时撅了嘴的模样极是娇憨,笑言:“方才进来时我已吩咐了小厮送两碗面来,只今日驿传人多,除了啬夫也无人知晓你我身份,恐他们未来得及做你我的饭食。”瞧了瞧穆清,发觉她细细地咽了口唾沫,“夫人若是受不住,我这便去烧厨房亮个身份。”

    说罢,作势要起身出门去。

    穆清自然不愿宋修远因为自己而莫名亮出身份,怕无端生了麻烦,伸手便拉住了宋修远的衣袍,正欲开口说话,却听屋外一阵嘈杂喧闹之声,未几便有仆役敲门吼道:“后头马厩起了火,烧了好几辆马车,惊了不少马,啬夫大人道那匹止不住踢人的马是贵人您家的,贵人快去瞧瞧吧。已有好些人伤着了!”

    ***************

    宋修远出门不过片刻,便有人敲门。穆清正坐在床头镜前摘了搔头重新打理被风吹散的发髻,听闻声响,只以为是烧厨房的仆役送来了饭食,随口应道:“进吧。”

    话音方落,蓦地想起此时后院马厩走了水,屋外又纷杂不堪,怎会有仆役挑着这个时候送饭食过来?转过身,见那应声进屋的人果真不是仆役,竟是厉承。

    厉承瞧见穆清拉着一张脸,笑嘻嘻地掩了门上了闩。

    穆清看见厉承的小动作,心中顿觉不妙,不动神色地将手中的搔头拢于袖中,故作淡然问道:“又是你?”

    “正是我。” 将目光从穆清脸上挪开,厉承心口一窒。

    先前见到穆清的时候,厉承只瞧见她身上质朴的鸦青纹银斗篷。而此刻穆清褪去了斗篷,身上的钿钗礼衣尽数显露出来,青衣加身,双珮小绶,极尽尊贵。再瞧了一眼桌上的珠钗首饰,竟是七钿花钗!朝廷外命妇服制随夫,一品九钿,二品八钿,三品七钿。他想过这女子夫家的官阶不低,却没想到方才她那夫君瞧着年纪轻轻,竟已官至三品?

    然而厉承向来是个不怕事的,更何况一诺千金可谓江湖游侠的四字箴言。厉承暗暗发狠,豁了命染了官司也要将这桩事办好。

    看着厉承一步步走近,穆清咽了口唾沫,道:“方才我已说了,我府上并不缺人。”

    厉承闻言止步于,瞧了眼桌上仍冒着热气的杯盏,笑道:“方才你那位夫君也说了,道你的周全自有他护着,我这便瞧瞧他此刻能护你不能?”

    厉承这话令穆清更是不安,蓦地领会,出口询问:“马厩的火竟是你放的?”

    厉承顺口喝了宋修远留下的半盏茶,瞧着穆清虽神色淡然,却掩盖不了眼底流出的惊慌,突生一股逗弄之意,便也不顾穆清方才的疑问,道:“贵人生得好看,我一眼难忘。如若不能跟在贵人身边做活计,将贵人绑了让贵人日日夜夜只能对着我一个,不也是一桩美事?”

    穆清大骇,这才明了这个厉承竟是想设计掳走自己,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眼前这般情状,厉承若想掳走自己,简直易如反掌,且后院马厩里此处甚远,指望宋修远去而复返却是不可能了。

    厉承继续倾身上前,穆清只瞠目瞪着他,咬着牙道:“你入这门前,可打听了我是谁?夫家又是何府?”

    见厉承一股子无赖相,却又不出声,穆清方才的骇意渐渐消去,心中升起一股难言的情绪,遂将手中的搔头往妆台重重拍下,厉声呵道:“放肆!我乃蜀国穆清公主,你可想好了,今日你若掳了我,得罪的可不仅是镇威侯府,更有蜀国琅王府,乃至夏蜀两国朝廷!若因你此举,夏蜀生了嫌隙,两国的安危与百姓的性命,你可担待得起?”

    穆清平日里虽装温顺装惯了,但骨子里终归还有一股子野劲。此刻正恼着,那本就生得极盛的面目中自带了些威严出来。厉承本以为穆清如同外表一般温顺良善,此时不防,为穆清冒出的气势所摄。他着实不曾想到眼前的这个娇俏娘子的身份背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