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色撩人_第3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37节 (第2/2页)

后,鬼使神差地直接上了c栋电梯,直奔第50层。

    小恶魔给我找的理由是:我是去取打理三叶草盆栽的园艺工具的。

    好吧,勉为其难的接受了这个理由了。

    一进客厅,我就碰到了琳达姐,她满脸愁容,端着盛满菜式的托盘往楼下走。

    见到她,我好像做贼一样,调转身就往电梯口溜。

    我还没来得及上电梯,琳达姐叫住了我:“叶小姐!”

    很快,她赶上我,冲我露出欣慰地笑容,说:“你终于来了。”

    我一阵尴尬,只好也冲她笑了笑:“啊,那个……我、我只是上来拿园艺工具的,打理下园区里那些三叶草盆栽,我马上就走。”

    “雷先生早安排人做了。”

    “他……”我有些讶然,片刻才问,“他在家?”

    “雷先生有伤在身,行动不便,哪都不能去。”琳达姐叹了口气,忧心忡忡地说,“他这两天几乎未曾进食。”

    听她这么说,我竟不知如何应答,只好嗯嗯啊啊地应了几声。

    “要不叶小姐帮我把这些给他端过去吧。”琳达姐将托盘递到了我面前。

    “啊?这……我……”我犹豫不决。

    琳达姐一脸恳切:“我想,若是你将晚餐送过去,他应该不会拒绝。”

    说真的,一想到雷震宇诓了我那么多次,我就窝火,也不想再搭理他了。

    可我低头一看,盘中确实都是利于伤患病人恢复的食物。再一看琳达姐忧郁的神色和诚恳的眼神,想到她往日对我的照顾,纵使我有万般不情愿,还是接过了她手中的托盘,心想:算了,就当是帮琳达姐一个忙吧,她做执事也不容易。再说我上去看看雷震宇,也好……正好看他到底又搞什么花样,我以后也好有个应对。

    这么想着,我心里就坦荡多了。

    雷震宇卧室的房门虚掩着,我试探地轻轻推门而入,还未进到房间,就听到他用略显疲态的声音不耐烦地说:“说了不吃,拿走!”

    听到他这般声音,我心里莫名一紧,脚步停了一下。

    过了一会儿,我才沉住气朝他的床边走去。

    “我不想再说第三……”他的话只说到一半,转眼看到我,便顿住了。

    与他四目相接的那一刻,我感觉他的面颊比从前更为消瘦了,他憔悴的眼中似乎还闪过一丝意外和惊喜……

    我心中一动,正要轻言细语问候他一句,但不等我开口,他的眼中转瞬间只剩一片冰冷,脸上也只有冷漠。

    他兀自拿起枕边的书看了起来,完全当做没有看到我,也根本没有要吃晚餐的意思。

    似乎刚才他露出的那种眼神是我的错觉,冷漠才是他的本性。

    见他如此,我的态度也冷冰冰的,将东西重重地往床头柜上一放,说:“爱吃不吃!”

    他仍然不跟我说话,也不看我。

    我气不过,又说了句:“人好好的在家,玩什么失踪,你这个骗子!”

    他从书本上方斜眼看我:“想我?”

    “我、我……你、你……”我一时语顿,结巴了半天,才气冲冲地说,“明明是你玩失踪,你还有理了!”

    他揶揄道:“看来,真的很想我。”

    “想你?!我会想你?!你少在那自作多情了!”我气急败坏,小脸胀得通红,冲着他大声吼道,“我、要、辞、职!”

    “不同意。”他目中无人地说。

    “你凭什么不同意!”我情绪激动地反驳,“按照国家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我要辞职,你没资格强迫我留下!”

    “你说的不错,”雷震宇云淡风轻地说,“但我要提醒叶小姐……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才可解除,即便是叶小姐单方面要解约,按照第三十一条规定,你也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也就是说,你提出辞职一个月后才能离职。否则,叶小姐要赔偿公司损失。再多背一个官司和债务,叶小姐觉得划算吗?”

    他哪里记得住这么多法规、文书,居然还说得头头是道,他以前做过律师吗?!

    简直气死人了!

    我被堵得直跺脚,却不知如何反击,只能在那干着急:“你……你……”

    就在此时,我袋中的手机铃声响了,掏出新手机一看,是罗岳成的电话,他应该是为了设计修改图定稿的事吧。

    早前我承诺过今晚会把设计的最终定稿给他,但直至此时,我还没有未完成修改。

    我烦躁地甩了雷震宇一眼,拿起了电话,走到一边,语气柔和地对着电话那边说:“岳成,不好意思,那个……我现在有点不方便,能不能晚一点找你?”

    罗岳成并未刁难我。

    我挂断电话,刚舒了口气,却又一眼撞到了雷震宇森寒的目光,好像我做了什么特别不可原谅的事一样。

    不由地,我一个冷颤。

    若不是雷震宇真的有伤在身,怕是会狠狠惩罚我吧……但现在……

    我提了提气,挺起身板,说:“你瞪我干什么?你瞪我也要辞职!”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