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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3/4页)
,你就在这里呆着,呆着就行。” 人人都说卢思薇是个女强人,是个金刚。可他见过她哭,见过她手足无措,只认为她是他的母亲。她刚动了手术,哪怕是个不那么要命的手术,她也需要休息。 他如愿考上nus。母子的关系也有所缓和。哪怕他去念的是中文系,卢思薇也没阻拦。他还算过了几年无拘无束的生活。他迷上架子鼓,敲打了一年,后来更是去学dj,偶尔去酒吧里兼职表演。卢思薇都未再拿那套“靠不靠谱,挣不挣钱”敲打过他。 等到研究生毕业,她让他回国,他也就回了。十年不曾朝夕相处,他们好像对彼此都在尽量忍耐。忍耐总有个限度,凌彦齐太明白了。 他渐渐地习得另一套本事,知道哪些事情,就算卢思薇不喜欢,也会让步,甚至他还能判断她会退让到哪个程度。反过来自然也明白,哪些事情又是他该让步的。 台灯摁开。他坐下来,继续画那张“谢里丹”风格的唐草样图。他有绘画功底,当初买回教材,稍一翻看便能上手。一张唐草,无论图案怎样复杂多变,总是花、叶子和卷草的衔接与组合,而且都是以圆圈绕着花,以s曲线连接叶子和卷草。 画出来并不难,可今晚他画得心浮气躁,遂掷笔拿起手机,发微信出去:“忘了把买衣服的钱给你了。多少?” 过一会儿收到回信,司芃把小票拍下来传给他。钱不多,才四百八十六元。 他回:“好,我转给你。” 转账金额填好,正要输密码,他又瞥到置物架上摆着的那个短夹钱包。做好已有些时日。他关掉转账的页面,回信息给司芃:“微信里没钱了,我过来给你。” “不用这么麻烦,支付宝也行。要不下回你来店里再给我。” 城市另一端的咖啡店,生意一如既往的冷清,司芃趴在吧台上发信息,心想,至于嘛,四百八十六元,开迈巴赫的人,微信里这点钱都没有? “不,我就在永宁街附近。”凌彦齐撒谎,“你还在店里吗?” “在。再过半小时就打烊了。” “我就过来。” “我和孙莹莹约了去吃烧烤。” “正好,上次我说要请孙小姐吃饭。” “那你等会,我问问她意见。”两分钟,司芃再回信息,“孙莹莹说,要是你请客的话,她就不去吃烧烤了,就在我们店隔壁的日料店里,吃碳烤阿根廷大虾。” “没问题。”凌彦齐拿起那个钱包,熄灯下楼,玄关柜上拿起车钥匙,像一阵风,刮了就跑。窗外依然光辉耀眼,窗内依然豪奢冷清,只剩那不可捉摸的光束,在天花、吊灯、墙纸与家具间跳跃起舞。它才是这个家里的常客。 凌彦齐和司芃说半个小时就能到“旧时时光”,实际上就算不堵车也得一个小时。他争分夺秒,偏偏住的楼层太高,电梯下行的时间也让他心焦,手指便在皮夹上不停摩挲。 即便电梯里的光,多被他颀长的身影遮住,皮夹的亮泽也无法被阴影笼罩。它黑得透亮匀称,光看一眼,就能知道它饱满细腻的好品质。 原本他想做一个皮雕长夹。玩唐草皮雕的多是男人,女孩子可能更爱精致柔美的款式。但司芃不一样,皮雕长夹粗犷又细腻,和酷酷的她也很配。可做到一半,凌彦齐又觉得,司芃从不特意地追求酷。一个追赶酷炫时髦的女孩,不会经常不梳头,不会留着五年前的校服,更不会舍不得买件外套。 她的酷只是那些她不想被外人知道的成长经历,所衍生出来的副产品。就像除夕那晚,她突然跨个马步,目光越过大钟来找他。眼神澄静清明,不掺一点世俗。看上去有着复杂经历的人,反而拥有最简单的心思。 他找了一块日本新禧出的油染马臀皮。质地这么好的皮革,也无需要有皮雕这样的复杂工艺,做一个短夹钱包好了。司芃很少带包背包,送个长夹,明显是个负累。 做起来也没什么难的,无非最简单的最考验手上功夫。 无论是裁剪、挖削,凌彦齐都做得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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