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花星雨_落花星雨 第二卷(2)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落花星雨 第二卷(2) (第11/12页)

不够谨慎。刘

    子青想的一点没错,原来,伍云龙深知“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道理,这些年

    来,他在贿赂拉拢刘子青的同时,也没忘了收买他手下的其他领导干部和普

    通民

    警。今天,伍云龙本来都准备去赴约了,但出发前觉得心里慌慌的没有底,就偷

    偷的给一个和他关系非常好的民警打了个电话,那民警感念以前收了伍云龙不少

    钱财,就把实情告诉了他。伍云龙知道真实情况后,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暗叫

    好险,看来人心难测,一点不假,要不是自己多了个心眼,那一定是有去无回了。

    刘子青见伍云龙已经识破自己的用心,索性撕破脸皮,在H县电视台和报纸

    上打出了悬赏捉拿伍云龙的公告,公告说:凡能协助警方抓获伍云龙者,赏奖金

    五万,提供有价值线索者,赏奖金一万。

    钱这东西的确神通广大,伍云龙用钱摆平了刘局长,摆平了H县公安局的民

    警,摆平了H县各个行业的许多领导干部,把不合法变成合法,把偷偷摸摸变成

    正大光明,在H县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的横行十多年。但他万万也没有想到,自

    己最终也栽在了钱上。

    一个星期后,伍云龙在自己的一个铁哥们家被警察抓获。出卖他的,正是他

    的铁哥们。因为他的铁哥们经过反复考虑,最后得出结论:现在的伍云龙算是折

    腾到头了,和他继续结交的价值根本就比不上五万元钞票。……

    听到伍云龙落网的消息,陈三非常高兴。在刘子青的盛情相邀下,他亲自带

    上几个人奔赴H县。见面后,刘子青异常热情,说上次陈局长来去匆忙,自己未

    能尽地主之谊,今天晚上略备薄酒一怀,请陈局长一定要给这个面子。陈三见推

    辞不掉,便让几个手下把伍云龙先押回去,自己明天再回市里。

    当晚刘子青在“碧云轩”宴请陈局长。在这里,陈三第一次见到了刘子青的

    情妇于薇,原来此时的于薇已经在刘子青的关照下成了碧云轩的老板。关于于薇,

    陈三早有耳闻,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已经三十出头的于薇,看上去就象二

    十五、六岁一样,皮肤光滑白嫩,穿了件合体的西装套裙,看上去高雅大方。陈

    三和于薇握手时,见她白白嫩嫩的小手十分的纤巧可爱,忍不住握住不放,于薇

    脸一红,用力把手抽了回去。落落大方的说了声:“陈局长,里面请。”

    声音如珠落玉盘,清脆动听,逗得陈三心痒难耐,暗道:“不用她妈的跟老

    子装清纯,早晚把你弄到手。”

    席前就坐的除了陈三、刘子青之外还有三个人,一个是县公安局一个姓马的

    科长,不用问也知道肯定是刘子青的心腹。另一个是H县的县长叫孟远达。还有

    一个也是最吸引陈三注意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姑娘。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四

    五岁,长得白白嫩嫩,穿着一身蓝色的西装,内着雪白的衬衫,看上去有一种知

    识女性的特有气质。陈三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可一时又想不起来。

    第二章:蝶飞凤舞雨濛濛(八)

    经过刘子青的逐一介绍,陈三才知道这个姑娘是县电视台的主持人,名叫庄

    梦蝶。怪不这么眼熟呢,原来在电视上见过。这庄梦蝶是H县近来最火的主持人,

    不仅是因为人长得漂亮,主持节目也的确有些水平,陈三也是听别人说过,就留

    意看了几期她主持的访谈类节目,当时就被这个长相出众、口才一流的女主持人

    给吸引住了,虽然心中蠢蠢欲动,但一直没有接近的机会。

    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这里相逢了。

    酒席宴上,几个人谈笑风生,边吃边聊,当然聊的都是些与工作无关、天南

    地北的奇闻趣事,表面上一片和谐,其实却是各怀心腹事。原来这县长孟远达也

    是伍云龙一伙的行贿对象之一,这些年和刘子青一样没少暗中为伍云龙撑腰。现

    在伍云龙一伙瞬间全军覆没,他和刘子青便立时成了同病相怜之人,他们知道,

    只要伍云龙在受审之时嘴一歪歪,不但他们努力拼搏了大半辈子的果实要付之东

    流还难免会招来牢狱之灾。

    两人密谋多次,最后达成共识,只能把“宝”押在市局陈局长身长,只要陈

    局长能为他们办事,定可摆平此事。现代社会也好,古代社会也罢,要想疏通关

    节,只有用金钱和美色。钱对两个人来说不成问题,这些年早搂了个盆丰钵满。

    但这美色就不太好办,想陈三身居高位,什么样漂亮的女人没玩儿过?费了好大

    劲,最后还是在于薇的帮助下从H县二高中物色到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名叫岳

    春晓。答应完事后付给人家一万元钱,岳春晓也同意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