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8节 (第3/7页)
。 天下之物,凡建于外、抱于外者,皆易拔易脱。修真若能建德而抱一,建之于心,抱之于内者,犹如参天之大树,根深基厚,任狂风摧摇,只是枝叶随风应势,而其根本巍然不动。此即是树之善建善抱之功。 俗人处世之“建抱”,皆以私欲之智巧而结,心建于外,抱之外物,犹如浅根之草,终非长久;又如屋檐漏外之椽,则易腐易坏。故舍修心修德而言建德抱道,皆非正途也。离心身而言修者,非真修;离修德而言证道者,皆非正道也。此即圣祖所言“善建”、“善抱”、“善观”、“善修”之真谛。 含德章第五十五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含德之厚”,“含”者,藏蓄而不露。“厚”者,纯全而不薄。全句之意,即含藏道德深而厚。有厚德之人,天地像父母关爱孩子般地呵(hē)护。人之天德,皆含于本性之中,无论贵贱贤愚,个个都是自然具足。但人因后天欲望过强,损德败性,德性渐失,德能不足,故不能合道,只能顺人道下滑。上德有五,五德分层,如仁德之爱,义德之利,礼德之敬,智德之明,信德之忠(中),皆是性中本来所含藏,从先天带来,因感而用。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失礼者,忠信已薄,人心必乱。所谓德,应当是唯道是从。失道而后德。失道才需重德、修德、守德。礼义仁德,都是道的人格体现,也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赤子”者,如婴儿呱地一声,脱离母腹,浑浑沦沦,一团天真在抱,无知识,无念虑,静与道同,动与天随,性中之天,纯是一派先天状态。初生婴儿之体,真气充足,皮肤色赤,故称为“赤子”。 “比于赤子”之句,是言人体性命的自然合一。人身本是半阴半阳之体,其性虽善,但因累世的积尘所蒙蔽,历劫轮转中造业的消耗,所以性德已不完备,性光已残缺不全,故失道而成为人身。若能知返而修,修心累德,全天命之性。少私寡欲,清静心身,本性不迷。修性炼命,苦修苦证,刮尘不止,炼己不断,精诚所至,五德必全,性命双了。返老还童,乃至返到娘未生前的真面目。至此,则妙性圆明,真性显现,做人做事,无不自然;德光之明,无不朗照。纯纯然,人欲之私净尽;浑浑然,事物之理自明。五德养到此等纯熟境界,则天地之大,皆在我德的包涵之中;万物之多,皆不出我性心之外。身心内外,家国天下,无处不是此德之妙,天下万物,皆是我性德之全。 修真者的根本目的,在于去私立公,舍己奉献,造福天下众生。修真人既是大道所生,万物所养,功成自当回报天地之恩,以尽赤子之心。空净师有诗云:“兴民族旺国家,赤子舍己!”孟子曰:“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也。”修士若能达至真性寂静,真气纯粹,不知不识,神气相抱,含蓄极厚,德道一身。无为无作,却又无所不作,岂不是含德深厚的赤子吗? 【毒虫不螫(shi),猛兽不据,攫(jué)鸟不搏,】 “毒虫”者,泛指蜂、蝎、蛇等有毒害之虫。“螫”同“蜇”,毒虫刺人之谓。“猛兽”者,狼豺虎豹等伤人兽类。“据”,兽以瓜捕物的举止。“攫(jué)”,猛禽捕食按拿的动作。 此三句是说,赤子本无害物之心,所以物亦不会伤害赤子。婴儿仍在父母怀抱之时,足不能行,手不能作。虽有毒虫,亦不能蜇;虽有猛兽,亦不能据;虽有攫(jué)鸟,亦无从搏(bo)。赤子道德完备,无伤害虫兽之心。无虞于毒虫,故毒虫不蛰;无虞于猛兽,故猛兽不得据。且常静居其室,不被攫(jué)鸟所窥,何能来得搏之。倘若长大成人,行动自如,心生捕杀游乐之心,则难免被恶物之伤害。 物物有心,人与物都有自身的生物场,物虽无言,而心却通。人若怀善德之心,善待一切生灵,不有伤害之心,此善性即可与虫兽心息相应。人若内忘其心,外忘其形,人物两忘,即可入于物人混一之妙。既与物相忘,人与物相应,心息即通。人物虽不能以言语交流,但其场性信息却无不沟通,所以物亦不会加害于人。河上公解曰:“太平之世,人无贵贱之心,凡有剌之物,反还其本,有毒之虫,不伤于人。”是说只要道德行于天下,不仅人人德化归道,即使毒虫害兽也会改恶从善,复归天然善性。由此可见,万物皆本善,物我本一体,人与万物,息息相通,共荣共存。即使这些毒虫害兽,亦不例外。 【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朘(zui)作,精之至也;终日号而不哑,和之至也。】 “据固”者,手掌五指屈卷至指根,即握固之状。“牝,音聘,雌性,为阴。“牡”,音亩,雄性,为阳。“牝牡之合”,即阴阳交合。“朘”,音最,即男孩的生殖器。“朘作”即勃举之意。以上数句,是说赤子之无心,不但与物相忘,而且其生理状态也复归至婴儿状态。 “骨弱筋柔而握固”,是言新生婴儿之手,骨弱筋柔,非常柔软,这是婴儿一元真炁充足的表现。婴儿虽无心握物,但五指却常握而自固。虽不无男女交合之欲望,但其生殖器却常自勃而举,这是由于婴儿先天精气俱足之故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