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CP[娱乐圈]_第1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节 (第1/2页)

    热搜第五:易亦珏让球

    ……

    热搜七:余长皓万成

    ……

    回到底部的“消息”一栏,还没有点开未关注人私信,便看到一条应该是一个网友刚刚发送过来的私信:不知道就别乱放屁。

    易亦珏视若无睹,直接点进下面自己关注的一些粉丝和站子发来的消息,大多都是还是选择相信她,前来询问事实究竟如何的粉丝,易亦珏回复了其中一个粉丝:谢谢你的信任,我待会儿会统一作出解释的(⊙v⊙)。又复制这条消息,发给了其他粉丝。

    和李悦乐协商了一下,继而打开微博发布界面,手指灵活地在屏幕上飞快跃动,一气呵成:

    从看完比赛回来就一觉睡到现在,没想到网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在这里简单解释一下。

    我确有在第五局比赛打到七平时说过“万成让了余长皓?”这样的话,但是如你们所见,是明显的疑问句,当时余长皓突然停下向裁判示意了什么,万成又跟裁判摇头,看直播的观众可以从央视的解说中知道是两位运动员对是否擦边各执一词,但我们现场观众却因距离甚远,且没注意听(其实我也不怎么听得懂……)而并不知情,所以当时现场议论纷纷,有前排的观众回过头来跟我们后排的说“好像是让球了?万成让余长皓了?”,我旁边的女士当时可能没听清,问我是什么,我便复述了一遍“万成让了余长皓?”。

    但凡有一个正常的耳朵,不可能听不出我说的是问句,这位女士如果没听出来,那我怀疑你可能用了一个假耳朵。

    但议论绝不等同于事实,何况是疑问句形式的议论,但凡对此事心怀疑虑之人,大约都会在赛后自己去求证,事实如何,看一看回放就明白了。

    我只想陈述两个事实,第一,我不是裁判,不是蜻蜓队长,甚至连球迷都谈不上,只是个吃瓜群众,比赛过程和结果如何裁判已有公正的判决,余长皓已经是被认可的冠军;第二,我绝对没有把“万成让了余长皓”当做事实陈述过,只是在不明真相时,作为吃瓜群众从他人口中以疑问句转述了这句话而已。

    如果我造过这个谣,或是想借此事炒作,我一辈子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出门被车撞死。话虽然说到了这个份儿上,但是法律程序咱们还是得走一走的,我不知道这位热心网友是有心也好,无心也罢,只想借此机会告诉你,不要总是用假脑子思考问题,造谣前想想后果,何必既给自己找不愉快,又给他人找不愉快呢?

    最后如果此事给国乒队造成了麻烦,我为自己的不谨慎言论道歉,祝愿后天的男团决赛国乒队顺利卫冕,也祝愿中国代表团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再创佳绩。

    ——

    易亦珏把内容截屏下来,发给经纪人李悦乐,不一会儿便收到了回复:其他都没什么问题,但是你真的要用“出门被车撞死”这种话吗……

    易亦珏笑着飞快打字回复:多有说服力啊!你没有感受到吗?!我的诚心!

    李悦乐:……行吧,那你发吧,我这边已经联系律师着手取证了,她今天应该就能收到律师函。

    易亦珏在李悦乐点头之后立马发送了微博,想了想,又敲了敲李悦乐:李姐,你有国乒队的联系方式吗?最好是余长皓和万成的,我觉得还是应该亲自道个歉,虽说事实已经澄清了吧,但毕竟是在微博上,可能这件事情也给人家两个人带去了不小的麻烦,毕竟是奥运会的决赛,我想单独道个歉,比较有诚意。

    半晌没有收到李悦乐的回复,易亦珏估摸着她是去忙别的事情去了,便发了条分组可见的朋友圈:有人有国乒队余长皓或者万成的联系方式吗?求!今天的事情,想给他们单独道个歉。

    不一会儿,下面便有了几个评论:

    娃娃清:厉害了我的哥,这声明发得,666,一看就是你的风格。

    王大凤梨:以前我以为你是自带热搜体质,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