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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3/3页)
外。 酒意渐渐弥漫上来,其实人体很简单,一个载体而已,和机械没什么区别,装进去什么东西,就会有什么反应。吃到好吃的东西就开心,喝到酒就愉悦,吃冰就凉爽,大冬天呼着白雾,坐在路边吃一碗热腾腾的馄钝,加几滴辣油,整个人都暖得像一团火炉。搞我们这行的多少会反思自身,生活方式和普通人有些差别,这才做出和自己性格相衬的作品。我选择了封闭和美食,写的是无病呻吟的都市小情小爱。元睿选择了辽阔的草原和原始生活般的苦修,现在就在复兴粗犷大气的民乐。 林小白选择了小剧场,陆宴选择了影视圈,更多的人选了酒精,选了大麻…… 我想把自己剖开来给他看,却发现皮囊之下的自己乏善可陈。我迫切地想证明我不是个亟待上位的过气艺人,我比他们多了点什么。 但我其实什么也没有。作品,态度,信仰,一无所有。 他直接送到我家楼下。 “你把车开过去吧,改天还我也可以。”我不想让他误会我在要他联系方式:“放我楼下就行了,钥匙放信箱里。” 他手还放在方向盘上,听到我说话,转过脸来看我。 午后阳光明亮,大叶子杨树在车前盖上撒下大片阴影,他的眼神温润如墨,我才发现他的瞳仁在阳光下是非常漂亮的淡琥珀色,只一个眼神就让人心旌摇晃。 “我走回去就好了,”他平静笑道:“我就住在附近的酒店。” 挺好,有家不住住酒店,也算是一种情趣。 我一败涂地,不想再说话,拔了钥匙下车,连再见都懒得说,转身上楼。 嘴贱果然有报应,陆宴大仇得报了。 我小时候也住家属楼,跟我阿姨姨夫一起住,我爸是个混混,我小时候就欠了赌债然后跑了,从此没再回来过。六七岁我妈改嫁了,怕我找过去,连我外婆都没告诉地址。我外婆带我到快十岁,我阿姨没生孩子,把我带过去,想收养我,结果我一去她就跟母猪下崽一样,一口气生了三个。 他们都是小职工,人人都以为城市好,农村贫瘠,其实农村里至少有山有地,城市里的人穷起来,才是真正的无立锥之地。一层筒子楼可以住四五户人家,在楼道里做饭,每家有几块蜂窝煤都要每天数好,真是一块布头一片草纸都有它的用处。我阿姨兼有小市民的市侩和农村的刁蛮,我姨夫更上一层,他们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就致力于让我明白我在家里的位置是底层,还好他家没有剩饭养狗,不然我的顺位可能还在狗后面。 说起来,我和哈利波特的区别大概就只有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通知书而已。 这种环境下长起来,我本来应该长成一个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的。可惜我从小性格阴沉,精通卧薪尝胆之术,我姨夫爱好喝酒睡觉打老婆,老婆打完还没消气就打小孩,我一般会避其锋芒,有次不小心撞到枪口,被他一个耳光打到鼻血直冒,耳朵嗡鸣了一整天。我记得我当时还找了棵树在上面刻字,我小时候就很有志气,哭都不出声,一边掉眼泪一边咬牙切齿地刻:我要报仇! 真是中二度爆表。 我有时候做梦还会回到小时候,醒来之后还是觉得那种无力感弥漫全身。我迄今为止最好的一首歌就是那时候写的,叫做《街灯》,给叶蓁唱了。 “若有时光机,我愿穿回过去伴你入睡。 …… 但谁会伴我入睡。” 刚刚在车里,有一瞬间,我忽然想唱这首歌。 但搞不好纪容辅以为我是想睡他。 真是一败涂地。 第8章 叶蓁 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住着这房子不肯搬。尤其是在他们爬了整整六层楼之后,这问题的答案就显得犹为重要了。 其实没那么多为什么。 这间楼的楼梯大概是整个北京最像我小时候住的那栋楼的。 没办法,我就是这么谦恭自省的一个人。 我喜欢忆苦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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