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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 (第1/2页)
虽然我不知道他想了什么办法,但我敢肯定,他一定会使手段搞到我的日常。 单独和另一个美男子出去吃东西,要是被他知道了……不知道会是怎样的一场大戏。 我选择的吃麻小的地方是个路边摊,老板是个笑嘻嘻的中年男人,个子也就比我高一个头,手脚麻利。我和钱铮都在众人的注视下泰然自若地选了位置坐下,我是某种程度上说接受过更严酷的洗礼,钱铮……她大概还没意识到大家是在看她。 那张妩媚的面孔在这个肮脏的小摊子上就像是稀世的珍宝摔进了灰尘,无人敢去拾捡。 大家只是看着她,像看着年少时候一个甚至从未有过妄想的梦,像看着青春里没能留住的宝物,像看着所有他们想要却未曾得到的东西,像看着一点希望,一个信念。 ——狐妖的天赋技能,称之为“魅惑”也没什么不妥。 我觉得很有意思,钱铮明明不是狐妖,可当她模拟狐妖时竟能把这个基本用来卖萌的天赋技能运用得如此恐怖。 她低着头无知无觉地点餐,我悄悄帮助她收敛了她不受控的能力。 周围的人们忽然收回了痴迷的眼神,仿佛一刹那的集体呆怔后,小摊子上又热热闹闹地玩笑起来。钱铮也点好了餐,高高兴兴地招手让老板过来。 但我的注意力放在更远的地方。 我听见一阵摩托车的轰鸣,由远及近,越来越响亮。一个漂亮的急刹车之后,戴头盔穿皮衣的女人打开面罩,对老板说:“照旧给我来一份。” 看不清全脸,但那极具辨识力的嗓音,更确切地说,是某种感觉,让我认出了她。 齐风。 第112章 这时候合适的感叹应该是“人生何处不相逢”或者类似的话,但实际上,我只是有些想笑。 为什么想笑呢?这是个好问题,不过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好问题。有时候人们笑是因为心情愉快,有时候人们笑了,就只是笑了而已,不去深究是最好的做法。 齐风两手握着把手,一只腿踩在地上支撑着摩托,这个动作做出来显得她尤为四肢颀长,英姿飒爽。我在心里打着腹稿想待会儿怎么和她说话,还没想好,她就长腿一跨,以我的眼力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她大腿根部用力时鼓起的肌rou群,那条修长的腿从她腿间的坐垫另一头飞跃,像是一条柔软的鞭影最终着地。 她下了摩托,取下头盔抱在腰部冲我走了过来,脸上还带着兜风后兴奋的潮红。 “不介意我坐下吧?”她一边问着,不等我们回答就坐了下来,把头盔往桌边一扔,自来熟地从盘子里捉了一只小龙虾开始剥。 “……请坐。”我说。 刚往嘴里塞了一只剥好的小龙虾并且抬起了头的钱铮立刻低头继下续心无旁骛地奋斗,估计以为这是我的熟人。 某种意义上说齐风确实是我的熟人,但话不能这么简单地说。 在我的理解里,记忆是衡量两人之间的关系的重要标准,一段长期保持的友好关系往往经过了时间的洗炼,而关于对方的记忆影响了他们面对对方的态度。这种态度往往是独立和特殊的,如果失去了这种态度,即使是感情最为深刻的挚友也有可能分道扬镳。 比方说如果有一天你从小玩到大的死党忽然满脸严肃地对你说他其实是个外星人,你可能会首先大笑着嘲笑他说“请问你是个智障吗”,然后在他反复重申之后耐着性子听他讲个子丑丁卯;如果说这句话的是个陌生人,你可能会把以上的程序反过来:首先假装感兴趣地听他讲完详情经过,而后在心里嘲笑对方是个智障。 我熟悉的是那个“和我熟悉”的人,而非那个人本身。 所以我确实对齐风为什么忽然过来坐下,还津津有味地开始吃我的麻小十分莫名其妙。 她一边吃,一边饶有兴致、毫不掩饰地打量钱铮,而钱铮呢,在她堪称如狼似虎的眼神里泰然自若,飞快地剥开小龙虾鲜红的外皮,灵巧地抽.出完整的嫩白泛红的虾rou,然后塞进嘴里咀嚼——过程流畅,专心致志,我毫不怀疑就算下一秒就会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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