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界之我是作曲家[星际]_第1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13节 (第5/5页)

想一想那个阵容就感到头皮发麻了。因此,这段时间天籁星上的武装保安力量极其恐怖,据说背后坐阵的是一位ss级的超能者和一位度劫境(华夏专有等级名词,延用了古时的修仙等级)武者,在整个仙女座中,达到ss级的超能力者和达到度劫境的武者一共有四人,可以说是站在了整个星系的巅峰人类也不为过,有这样强大的力量坐镇天籁星,已经可以把其中可能出现的危险降至最低,由此可以看出作曲家大会的盛况。

    而除了拥有强大的超能力者和武者坐镇外,星球内外的武装力量保护也是极为严密,为了这一届的作曲家大会,天籁星方圆十光年内的通道都进行了武装封锁,除了载客飞船,其他私人舰船一律不许出现在这个范围内,联盟军的武装战舰会二十四小时严密巡航看守。

    保安力量内紧外松,像乐小凡这样的普通人根本就意识不到整个星球实际上已经被纳入特级戒备中,她跟萧景霁以及其他持有邀请函的人被此次接待的工作人员带到一艘观光艇上,观光艇升空后,顶部和四周墙壁全都转化成透明玻璃,使其中的人能毫无障碍的观赏到下方城市的面貌。

    整个天籁星其实就是一个巨大的城市,上面的建筑充满了奇幻浪漫的色彩,到处都充斥着音符与七彩光芒,城中一条人工河清澈见底,观光飞艇从其上空划过时,前方的河水突然涌动起来,水滴化做一颗颗音符的形状,被飞艇一撞便纷纷化做水雾,接着一阵叮叮咚咚的美妙声音就传入众人耳内,引起飞艇内所有人的惊叹。

    乐小凡被一路上那些美不胜收的梦幻般的景象吸引了全部注意,直到来到酒店中才从兴奋中回过神来。办理好入住手续后,萧景霁和她打了个招呼就回房间倒时差了。乐小凡兴奋了一路,直到回到房里才发现自己累得不轻,就感觉所有的情绪瞬间松懈下来,然后心底涌起了深深的疲惫感。

    幸好客房里有服务机器人,她不用担心自己搞不懂五星酒店内这些高大上的科技产品,凡事只要吩咐一声机器人就可以了,这服务机器人还设有按摩功能。乐小凡在全自动浴缸内舒服的泡了个澡,然后穿着睡衣趴到上让机器人帮忙按摩,在机器人专业的手法中,乐小凡将脑袋放空,很快就进入深深的睡眠中。

    美美的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起来神清气爽,乐小凡起身下,就见窗帘自动打开,外头柔和的光芒从巨大的落地窗涌进来,远处造型奇特美观的房屋和漂亮的绿化带景色映入眼底。洗漱用具一应都是自动化的,此时的牙刷牙膏早已成了古董,张嘴让小巧的机械手臂朝嘴里喷了下苹果味的清香喷雾,内含的纳米机器人就会以最快速度将口腔和牙齿上附着的残渣污垢清理掉,她只要再含一口水吐掉口腔就干净清香无比了,刷完牙,再接受机械手臂无微不致的洗脸洗手梳头等服务,不出十分钟,乐小凡就整个人清清爽爽的走出卫生间,换上衣服出门去了。

    已经快八点了,乐小凡正考虑要不要叫一下萧景霁,因为昨晚他们刚到天籁星时那位初级作曲家卢文锋就打来电话过他们,让他们第二天一早九点前赶到某个地点,他要见一见乐小凡,并且要让她见一见某个人。不过没等乐小凡犹豫完,就见对面萧景霁客房的门被打开了。两人一见面便相视一笑,互道了早安后一同走出酒店。

    卢文锋约见他们的地点是一个餐厅的包间内,等乐小凡两人赶到时,包间里面坐着的除了卢文锋外,还有另外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子,和一名二十几岁神色略带一丝傲气的年轻男子。一见到乐小凡和萧景霁,原本脸色淡淡的卢文锋立刻露出了一个笑脸,起身迎上来说道:“景霁,小凡,你们来啦,快过来坐。”

    这时那五十岁左右的男子也起身走过来热情的说道:“哎呀,这就是卢先生要等的两位小友吧?真是一表人才,后生可畏啊!我叫赵文康,四段中级武者,是卢先生的老朋友了,两位小友叫我赵叔,老赵都可以,哈哈!对了,学林,学林!快,过来见见两位朋友。”最后一句却是转头对坐在那一动不动只顾着低头玩虚拟光屏游戏的年轻男子说的。

    那年轻男子却对这赵文康的话毫不理睬,就像没有听到一样,然而赵文康似乎已经习惯了儿子的态度,丝毫不在意的又转过头来笑道:“这是我儿子学林,十八岁就已经达到精神力d了!嘿嘿,嘿嘿,算不上什么天才但也不错吧!这孩子生性害羞内向,你们以后和他在一起玩,多多包涵点好吗?”

    乐小凡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这极其自来熟的大叔,脑中对他说的武者等级和华夏常用武者等级称号做了下对比,发现他说的四段中级其实已经相当于“金丹中期”的境界了,心中十分惊讶:这可是个高手了!然而他这一副“大家都是熟人大家不用见外哈哈哈”的作风是怎么回事?

    见萧景霁一副淡定的模样接过自来熟大叔递过来的名片,乐小凡也急忙接过,见他笑眯眯的问着自己今年几岁了?上几年级了?精神力体质达到什么等级了?家里有没有其他兄弟姐妹?不由得有些尴尬。

    那边卢文锋连忙上来将乐小凡拉走,无奈的说道:“老赵,你这是在干什么,你这是存心把我请来的小朋友赶走啊?”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