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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2/2页)
真实生活中。 陆雅琴已然走了,这个家里没有留下她的一丝痕迹。 明笙从书柜的最底层,抽出一个盒子。 里面的纸张都有烧过的痕迹。忘了是几岁那年,她目睹陆雅琴把一大捧的信,扔进火盆里。出于好奇,她把没来得及烧完的那些捡了回去,一直保存至今。 这个姑姑对她而言是神秘的。 她在八十年代不为人知的爱恋,数十年来的独居与喜怒无常的脾气,造就了浑身秘密,让人想一探究竟。而明笙踏出了这一步。 那些信为年少的她打开了通往情爱的一扇门。平淡而缱绻的词句写着分隔两地的遥远相思,一年又一年,一封又一封,曾让她觉得,这就是真心。 而信的落款是,江绍年。 *** 临近周末又下了雨。 明笙提前一晚跟江淮易联系,他大约在泡吧,精神有一丝不清醒的亢奋:“吃饭?哦……我不喜欢出去吃。” 她说:“那改时间?” 江淮易狡黠地说:“不喜欢出去就是不喜欢出去,改时间有什么用?” “你想怎样?” 最终,江淮易约了她周六去他的公寓。 明笙居然答应了。 周六的清晨仍旧细雨纷纷。高档住宅楼的门禁把她拦住,明笙撑着一把伞,闲闲按响第三遍呼叫。 江淮易的声音终于从通话器里传来:“谁啊。” “是我。” 明笙走进电梯,忽然有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来这里。 当然不是因为人情。 那是因为《》的合约吗?——她遇见过更财大气粗的金主,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躺着平步青云。 或者,是因为他和江绍年的关系? ——太荒谬了。 她想,人从来不会真正懂自己。大脑一分为二,前额叶为她记录理智与记忆,而杏仁核掌握她所有隐秘而不能言的情绪。 前额叶不懂杏仁核,就像她现如今不懂自己到来的原因。 明笙的性格里有一种毫无底线的随遇而安。她踏进他的家门,把伞放进伞筒,换上一双拖鞋,如入无人之境。 江淮易睡眼朦胧,穿着一件交襟的真丝睡袍,深紫色的光泽衬得他领口的皮肤白得像一只吸血鬼。而他光脚将一双长腿交叠跷在茶几上,看向她的目光有点幽怨。 很久没有人让他周末十点之前起过床了。 他转着手上一只玻璃杯,问:“带早饭了吗?” “没有。”她以为她是来吃午饭的。 江淮易不满地撇嘴,“还说要请我吃饭呢……” “你不是让我过来给你做?” “那个不包括早饭。” 明笙被他胡搅蛮缠了一通,确认他是在犯起床气,“你不需要去洗个澡吗?” 宿醉后的痕迹还遗留在他脸上,睫毛下有淡淡的青色,意识也不见得清醒。 没料到江淮易挑起眼梢,眯着眼笑:“洗澡,洗完澡做什么?” 明笙把包侧手一扔,去找冰箱,“吃饭。” 她这么一本正经,真是太没意思了。 江淮易哀怨地哼了声,果真滚去洗澡。 十五分钟后,他换了套衬衣出来,还喷了香水。 如果不是她在某一线大牌的春季发布会上见过这件衬衣,她几乎以为他把一座花园套在了自己身上。 白底,黄色印花,搭一条同系列的亮黄色紧身长裤。 她觉得他在这个阴雨天散发的光芒,与日月同齐。 江淮易坐上餐桌,震惊地看了眼那碗简简单单的葱油拌面:“你就用这玩意儿糊弄我?” “你的冰箱里还有别的东西吗?” 葱是厨房里的调料,面是从他冰箱最底层抠出来的。 江淮易讨厌在他的冰箱里闻到任何食物原材料,连这圈龙须面都是因为无色无味,才被批准住进冰箱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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