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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1/3页)
当然好看,这是她亲手挑的笔,怎么能不好看! 这支笔是刚入s大那年的事,她从莫婉婉那得知温浅对s.n的签字笔情有独钟,为了能赶在他生日之前买到,她利用课余时间连打了两个月的工,发传单做家教送外卖,甚至去街头替美容院推销产品,没赚到多少票子,反而招来满满白眼,期间有几个小混混指着她臃肿的腰身与脸上疤痕放肆嘲笑,“这么丑站在街头吓人,还有没有社会公德心?” 她窘迫到无地自容,换了一家保险公司做电话销售,一天几百个电话中,她说到喉咙沙哑嘴唇发裂,得到的是客户不耐的拒绝与厌恶的谩骂。 那一天,她经历了人生中最多也最脏的羞辱,但工作结束后,她捏着那张单薄的红票子,心里充满了喜悦。 一天赚一百,再硬着头皮被骂半个月,那支签字笔就可以做他的生日礼物了。 半个月后,她终于买到了那支笔,莫婉婉却突然告诉她一个消息:“樊歆,他跟齐湘在一起了,前天的事。” 她哦了一声,紧捏着手中的笔,在心脏针扎般的疼痛中扬起一抹笑,“是吗?我见过齐湘,艺术系的女神嘛,很美,他们很配。” 这强颜欢笑过后,她还是借莫婉婉的名义将那支笔送了过去——尽管知晓他的恋情,但那支她努力很久的笔,她仍想善始善终。当然,她禁止莫婉婉透露这笔的真正出处。 莫婉婉问为什么,她只一笑,说:“有时候,我们喜欢一个人,只是想让他欢喜而已。至于这欢喜是谁给的,不重要。” 那个夜晚,莫婉婉带着她的笔去了温浅的生日派对。而她,留在学校练功房独自练舞。 跳跃,扭腰,旋转……累到气喘吁吁,脑中却不停回想着那支笔,不知道他收到了没有,不知道他喜不喜欢,不知道他日后会不会用,是会拿来画他最爱的五线谱,还是给齐湘写下歌曲般动听的情诗? 此后她便无法忘怀的在脑中烙下笔的模样,精致流畅的宝蓝色笔身,笔帽上的宝石莹莹闪烁着光,像她幼年看过的童话剧,爱上了小王子的精灵,得不到王子的爱,在黑夜中整宿整宿的跳舞,最后一秒,她滑下一滴蓝色的泪,悲伤如破碎的星光…… …… 车窗外小雨淅沥,高速两畔物景移变,在车灯中幻出迷离流光,前方蜿蜒的高速公路漫长到没有尽头。樊歆沉浸在往事之中,而车内cd放到那首《匆匆那年》。 “如果再见不能红着眼/是否还能红着脸/就像那年匆促/刻下永远一起/那样美丽的谣言…… 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我们要互相亏欠/要不然凭何怀缅……” 王菲空灵而微含慵懒的嗓音轻悠传来,低处如春燕呢喃,高处又通透婉转,拖长的尾音与独特的颤音巧妙融合,透着一种奇异的美,加之林夕缠绵刻骨的词,更是将这滚滚红尘里红男绿女的悠远痴怨,诉说个淋漓尽致。 樊歆默默听着,任由雨丝飞过半开的车窗扑到脸上,过去的悲欢离合随着旋律电影镜头般回放,她抹掉脸上的雨珠,瞥了一眼身畔的温浅。 那一刻她想,这首《匆匆那年》写的真好,她此时心境被那低吟浅唱刻画的入木三分。 她曾为温浅不顾性命,然而事隔经年,一切都不再重要,倘若此生得不到他的爱,让他愧疚愧疚也是好的——不然,这一生痴恋,凭什么怀缅? 樊歆想着想着,竟轻笑起来,不知是因为慰然,还是悲哀。 而车厢里汪姐的话题还在那支笔上,“温先生,这支笔越看越有味道,送你笔的人眼光真好!” 温浅面上腾起一丝恍惚,好久后道:“一个慕姓校友送的,她很有才华。” 汪姐没再问,话题到此为止,而副驾驶上的樊歆却扣紧了腰上的安全带。生硬的金属扣触到掌心传来冰凉的冷意,她丝毫感觉不到似的,大脑里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温浅知道了这笔的来源,二,他居然用才华两字来形容她。 呵,车厢里的樊歆无声嗤笑。原来在他心里,除了厌恶与歉疚以外,他还有其它认知。 她一时百味陈杂,后面汪姐见她久久不说话,以为她是累到了,忙道:“樊歆,比赛完了你就回去休息几天,反正秦晴这两天在米兰陪慕总看时装秀,你们专辑的mv也拍不了。” 驾驶座上的温浅眉头微皱,“还有空去米兰?我不是让她快点把歌再录一遍吗?上次唱的根本不合格。” 见温浅不悦,汪姐赶紧打圆场:“温先生您别生气,虽说秦晴歌曲功底不如樊歆,但我们慕总对她宠爱有加,她跟着慕总上了那么多期头条,知名度也是大涨,冲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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