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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第2/4页)
,我穿赶制的短裤和薄汗衫。要是太热,就用绝缘布胶带把车壳封上;要是太冷,就把胶带扯掉。 1号电池用光之前,差不多能跑两个小时。快速eva切换电缆,然后回车内继续这一天的下半旅程。 地势非常平坦。漫游车的底盘比这里的每一块岩石都要高,小山丘的斜坡也都很平缓,这都是亘古亿万年的尘暴冲刷的结果。 2号电池也用光的话,就该轮到第二次eva了。将太阳能电池板从车顶卸下,平铺在地面上。头几个火星日我还把它们排列整齐,现在只是随手往地上一搁,离漫游车越近越好,方便某位懒人回头再搬上去。 接下来是一天中最最无聊的时段。干坐12小时,什么也干不了,况且我已经受够了这辆漫游车。它的内部空间跟面包车差不多,听起来真的不算小,但是让你在面包车里待八天试试。我每天都期待着回到栖息舱,在开阔空间里侍弄我的土豆田。 我居然对栖息舱产生了思乡之情,还有比这更cao蛋的吗? 我手头有一堆超逊的70年代老电视剧,还有看不完的波洛电子书,但大部分时候我还是在思考该怎么去阿瑞斯4。总有一天要出发。靠这些,我能在3200公里的跋涉中活下来?很可能要花50天。我需要水循环装置和氧合器,也许还要带上一些栖息舱的主电源,外加更多的太阳能电池板来给所有东西充电……问题是,我放哪儿呢?每个又长又无聊的日子,我都在为这些事情纠结烦恼。 末了,天黑了,我也乏了。我躺在食品包、水罐、补充氧气罐、一堆二氧化碳过滤器、一盒尿、一袋大便以及其他个人物品中间。我有一大堆船员们的连身衣裤来铺床,来当我的毛毯和枕头。简单来说,每天晚上我就睡在一大堆垃圾里。 说到睡觉……晚安吧。 日志:sol80 根据测算,现在离探路者号大约还有一百公里。严格说来,那里现在叫“卡尔·萨根纪念站”。不是我不尊重卡尔,但只要我乐意,我可以叫那个鬼地方任何名字。我是火星之王。 如我所唠叨,这是一次无聊的长途旅行。而且,我还在去的路上呢。唉,算了,我是宇航员。我的工作就是忍受恶心的长途跋涉。 导航有点棘手。 栖息舱的导航信标的最远距离是40公里,对我走了这么远而言,它已毫无用处。刚开始计划这个小小的旅程时,我就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所以我想了个绝妙的主意,但是没起作用。 电脑上有详细的地图,我以为可以靠地标来导航。结果证明我错了,事实是:如果什么地标也找不到,你他妈就没法靠地标导航。 我们的登陆点在一个干涸河床的三角洲地带。nasa认为,这是一个可能发现微观化石的绝佳地点。此外,水流有可能将数千里之外的岩石和土壤样本带来沉淀在此。只要花点时间挖掘,我们就有机会探究相当广泛的地质历史标本。 这对科研来说当然是件大好事,但这也意味着栖息舱所在之处是个彻底的不毛之地。 我还考虑过做个指南针。漫游车上有很多可以产生电力的东西,医药包里有针。唯一的障碍就是:火星没有磁场。 结果,我只能靠弗波斯了。这家伙绕火星跑得实在太快,每天都要升起和落下两次,从西向东。这算不上是最精确的导航参考,但至少能用。 从sol75开始,事情变得简单起来。我到达一个山谷,它在西面升高。谷底很平坦,适合驾驶,我所要做的就是沿着山脚开。我以我们那位无畏的头儿命名这个山谷,“刘易斯谷”。对于一个地质宅而言,她肯定会喜欢这里。 三个火星日后,我穿过刘易斯谷,来到一块大平原。再一次失去所有参照,只剩下弗波斯可以作为指引。这简直有点象征主义味道,弗波斯是恐惧之神,拿他来作指引,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 今天终于时来运转,在沙漠里晃悠了两个火星日后,我找到了可以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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