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灵笔录_第25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254节 (第2/4页)

面的四大战神竟然无法刺破那傲天目透射的神光。

    可毕竟韩煜的法力有限,不可能和五极战神所汇集的万仙之力相提并论,傲天目透射的神光虽然暂时抵挡住五极战神,但他们手中的枪尖依托万仙之力依旧缓慢的向韩煜刺来。

    直到外阵众仙再次催使青红仙气灌注于阵中,五极战神顿时法力大增那傲天目也无法抵挡,五把神枪同时破光而出,韩煜倾尽全力举雷影相抗,当的一声,韩煜再也无法招架那不知高过他多少倍的仙力,手中雷影掉落在地上。

    没有雷影韩煜寸步难行,我们都大吃一惊,五极神将见韩煜手无寸铁毫不迟疑,五枪齐攻眼看韩煜命悬一线。

    当!

    一道金光出现在韩煜面前硬生生抵挡住五极战神,韩煜回头看见太子一步跨了过去,那金光便是他手腕的金光念珠,太子祭出法器金刚降魔杵挡在韩煜前面。

    “你我合力即便不能破阵,阵亡于万仙阵中也虽败犹荣。”

    韩煜点点头拾起雷影和太子靠背而立,两人合力攻守皆备相得益彰,虽然不可能在五极战神面前占据丝毫上风,可韩煜因为有太子协防身后再无顾忌,手中雷影剑气萧杀灵动进退自如,而太子手持金刚降魔杵刚勇无匹,龙蛇漫天金光耀眼宛如一条破缚金龙气势惊人。

    这万仙阵果然非比寻常,虽然太子突然闯入万仙阵令五极战神措手不及,可即便太子的金刚降魔杵舞的密不透风和韩煜攻守皆备,但阵法没有丝毫松动,五极战神的神枪就在他们方寸之间闪动,万仙聚齐一阵四面八方严丝合缝的没给韩煜和太子半点喘息时间。

    太子越战越猛,手中金刚降魔杵横扫乾坤攻守兼备,一时间无一能进其身,韩煜手中雷影青冥剑气所向披靡不守反攻,那五极战神攻势不减,连绵不断有进无退。

    太子和韩煜虽然在万仙阵中渐渐又落下风,太子应该是想到五极战神依托万仙之力在万仙阵中虽看见只有五人,可变化万千而且仙力源源不断不灭不熄,五极站神会一直这样轮番持续密不透风的攻袭,僵持下去早晚会坚持不住,一旦有破绽哪怕只有一个被抓住都是万劫不复。

    韩煜手中雷影剑光灵动一招横扫千军逼退缠斗的五极战神,看样子他是打算为太子争取时间和出手的机会,太子心领神会持金刚降魔杵振臂一呼凌空跃起,金刚降魔杵用尽全力向攻上来的五极战神砸下去。

    嘣!

    一声天崩地裂的巨响,太子那用尽全力的一击全准确无误的砸在五极战神的头顶,等声响消退我惊讶的看见,五极战神手中五把神枪交织在一起稳稳架住太子的金刚降魔杵。

    五极战神持枪的手一曲再反手轻轻一推,太子整个人竟然被逼退几步,五极战神同时飞身上去,长枪挥出直刺太子和韩煜,太子好不容易才站稳,见五枪来袭完全没有招架的空隙,电光火石之间韩煜雷影一剑刺来帮太子硬生生挡住五极战神的神枪,可雷影完全无法承受五极战神合力一击,雷影再一次掉落在地上。

    之前韩煜和太子合力虽依旧不是五极战神的对手,但至少还能相互照应守护,如今韩煜雷影落地五极战神硬生生把韩煜和太子逼了回去,连拾起雷影的机会都没有,如今相当于只有太子一人可以应对,他和韩煜一样一己之力根本不可能抵挡万仙之力,形势陡转直下。

    “画中仙只说若在这里使用上古神力会祸及三界。”顾小小忽然眼睛一亮拿出封神图。“这虽是上古神物,可还未被开启并非拥有上古神力。”

    听顾小小这么一说我也反应过来,若这封神图真有上古神力怕是早在破诛仙阵的时候契约就被破坏,既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想必是因为这封神图只是被唤醒还没拥有无上神力。

    “小小,祭出封神图护住韩煜和太子,就算不能破阵至少也能暂时帮他们抵挡一阵。”我点点头对顾小小说。

    小小连忙拿出封神图,七彩之光从封神图中闪现,顾小小单手一挥封神图缓缓展开,慢慢变大把韩煜和太子环护在中间,五极战神不知是何物从五行方位奋力跃起,汇集所有万仙之力势在必得猛然刺向封神图。

    当!

    五把神枪同时刺在封神图上的瞬间,七彩之光顿时耀眼夺目呼啸而出,令万仙阵中那万千仙圣凝聚仙力而成的青红仙光都顿时黯然失色。

    五极战神非但无法刺破封神图,反而他们所驾驭的万仙之力纷纷被封神图吸收进去,青红仙光透过封神图源源不断的汇集于韩煜的身上,然后快速的向韩煜双手涌动,我们惊讶的看见两把金光闪闪的金锏出现在韩煜的手中。

    这金锏我们曾在琉璃虚空中韩煜的真身手里看见过,想必这才是韩煜真正该持有的法器,也是他在三清天中所存放最后一部分神力,借万仙之力韩煜终于聚齐所有的神力,当那两把金锏持在韩煜左右两手上,韩煜猛然相两把金锏合二为一。

    透过封神图万仙之力全被吸收到这金锏之上,韩煜举起金锏大喊一声势大力沉的一锏重重的击在地上,随着一声巨响被完全凝聚在金锏之上的万仙之力顿时猛烈的向四周扩散,围绕在封神图外面的五极战神以及万仙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