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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3/3页)
何种表情。常为安的皮相不错我自然知晓,但客观来说,还达不到男神级别,至少在我心中还达不到。安琳和雅如如此推崇他,大抵是被他这几年所做的事而征服。 要知道,常为安做事一向细致自律,该他要做的本分他从不懈怠,就连我有时候都会被他的表象所迷惑,会误以为我们是真正的恩爱夫妻,更遑论安琳雅如她们这些局外人了。 她们看到的都是他美好一面,自然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迷人。 我顺着她们话头附和,“替我家马路男神谢谢你们的夸赞。” 安琳横我一眼,“得了便宜还卖乖,得瑟死你。” 雅如跟她一唱一和,她段数更高,“也没什么好得瑟,在别的女人眼中,不过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当然,显然,你不是那朵鲜花。” 我被气的不轻,“喂,你们够了,有完没完,我今天可是特地丢下我的鲜花老公出来找你们的,你们再继续这般埋汰我,我就回去了。” 安琳雅如马上姿态亲密的一左一右挽起我胳膊,说出的话却让我依然想吐血,“不行,不要你独占鲜花,能留你一会儿是一会儿,以免鲜花被你蹂腻过度。” 对于她们的态度,我其实已习惯,在她们眼里,常为安是个体贴温和的好男人,虽然她们并没有真的与他有多少直接接触,然而他表面功夫太到位,几年下来,早已逐渐在她们心目中构建出一个颇为稳健的好形象,反观我,则成为她们眼中走狗屎运霸占了好东西却不知好歹不知珍惜的恶人。 这当然怪不得她们,因为就连我自己第一次见到常为安也对他感觉甚好。 跟他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家里,我那时才上高一,学业并不算太紧张,但也开始被重视起来,下学回来不允许再随便外出,晚饭后便要乖乖进房间复习功课。 mama是家庭主妇,除了丈夫和家务外,剩下的时间全用来盯在自己孩子身上。 我跟明媚两个真是苦不堪言,夜夜枯熬在书桌前,只盼家中来客或有事发生,好让我们偷的一时闲。 所以当mama晚上来告诉我们不要乱跑家中来了贵客时我跟明媚简直是喜不自胜,表面乖乖答应,mama一走,我们就从椅子上蹦起来。 明媚从枕头下摸出小说,我则忙着换衣服,擦口红。 明媚瞪大眼睛看我,我得意洋洋告诉她我要去约会。 我们只相差两岁,从小手拉手一起上同一所学校,姐妹之间没有秘密,我一点也没想向她隐瞒我交了男朋友的事,况且,我的男朋友志宇她也认识,实在没必要遮掩。 明媚却有些不高兴,我当然明白她的小女孩心思,于是安抚她以后绝不会丢下她一个人,但同时也希望她能帮我打掩护,就比如现在,我要出去,她就要随时帮我关注家中动静,若是会客结束,一定要及时通知我。 明媚不情不愿答应下来,我有些内疚不能带她一起出去,可志宇前几日才对我表白,我们的关系才刚刚确定下来,正处于甜蜜热恋期,不愿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待在一起的机会,只能暂时对不起明媚了。 我准备出门前给志宇发了短信,他很快回复。 我们相隔几条街,但他有自行车,飞快骑过来也不要多长时间。 我将头发梳理好,黑色直发柔顺披在肩头,然后蹑手蹑脚出发,从院中经过客厅时,不由自主心虚的往里面看了一眼。 客厅大门半掩半开,从院中看过去,只能望见厅内一半境况。 主位方向的沙发上端坐着一个年轻男人,黑发黑眸,面容清俊眼神沉静,这人就是常为安。 第一眼我心里有生出他长的不错这个念头,但他的颜并不足以让我为之惊艳和花痴,大概是因为那时候我更偏爱志宇那种唇红齿白的阳光少年型。 我只是觉得奇怪,主位那个位置一向是爸爸的专属座位,爸爸是个商人,自己开了个小公司,下面有几个工厂,靠着小县城的无污染环境和适宜种植果树的地理条件,做加工天然绿色饮料的生意,生意做的不大不小,他也逐渐越来越权威。 在厂里他习惯发号施令,在家中更是一家之主,他尤其喜欢坐在那个视线极佳的主位上,随便一抬眼,就能将厅内厅外一览无遗尽收眼底,我跟明媚谁也别想从他眼皮子底下溜出去玩耍。这个小小县城里,极少有人能让他主动让出这个位置来。 现在,爸爸却让这个男人坐在了那里,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 奇怪归奇怪,我却没有多余心思去关心此事,我只惦记着与志宇的约会,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出院门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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