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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第1/4页)
这种神经病一样见义勇为习惯了的病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治好? “你不要以为我帮你是对你这个人还有什么想法。”周尽欢说:“我只是看不下去这种碰瓷的人。” 霍期笑了笑:“我没有那么自恋,以为你还在喜欢我。” 周尽欢瞪了他一眼:“什么喜欢不喜欢,恶不恶心?” 大约人总还是有几分残存的人性,虽然百分之八十是人渣,也总有百分之二十的善良。周尽欢给霍期解围让霍期内心里还是有几分感激。 可能人就是如此吧,败于细节,也成于细节。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容易被细节感动。 “其实我调你到我部门来,是想补偿补偿你。”霍期说。 “得了吧。补偿我让我一个人在那旮旯角落子里办公?” “那是因为你来我身边的心思不单纯。我想磨你一段时间,就调到我身边来。”霍期低垂眼睫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事情到了今天也没什么好解释的,发生的都无法避免了,但还没发生的事情都是由着我们去书写的。 “周尽欢,我只想问问你,我们可不可以当做以前的事情都没有发生过,重新认识一次?” ……周尽欢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内心还是觉得很震颤。可这种震颤和宋演说这话的时候感受完全不同。 到了今天,到了这一步,他们都说想要和她重新认识。如何重新认识? 人是有记忆的动物,不管好的坏的都会记得,不论她如何承诺,她都无法做到真的和一个人重新认识。这个问题亦或这个答案,都只是两个人想要旧梦重温、破镜重圆的一个烂借口而已。 周尽欢抬头看了一眼霍期。此时此刻霍期脸上并没有以往的阴鸷,也没有虚伪的温暖,只是真实的表情,真实的反应,他在等待周尽欢的答案,似乎也做了很多的准备,可周尽欢还是看到他眼神里带着几分飘渺的期待。 她抿着唇,勾着嘴角笑了笑,斩钉截铁地对霍期说了两个字。 “不能。” 第四十八章 年近三十,周尽欢自认算不得温和,也不算非常嫉恶如仇,只是一直以来闷头闷脑的爱憎分明。怎么叫闷头闷脑呢?就是喜欢一个人都写在脸上,讨厌一个人,即使不说,也是默默远离,做不来阳奉阴违那一套。 说不上当初有多喜欢霍期,大约就是女孩子的公主梦吧,觉得自己好像拯救了一个落魄的王子。对他暗生了几分情愫,周尽欢也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感情。 当她得知霍期从头到尾对她都是利用的时候,她确实觉得很受伤,对霍期从欣赏变成憎恨,但因为对宋演的内疚,她并没有去关注这种憎恨。 曾经她以为这辈子应该是和霍期这个人誓不两立,也曾想象过千万种报复的方法,甚至曾经幼稚地想过,见他一次扇他一次巴掌。 但是如今,她想象的一切都没有发生,成年人的世界没有那么多直接的行为。不管是爱还是恨都是拐外抹角的。因为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证明自己是成熟的。 周尽欢想,自己也许是真的成熟了一些,在霍期的部门工作,每天都有机会面对霍期,却不会把内心那点想法全数表达出来。用霍期的话讲,她也学会了笑里藏刀,喜怒不言于色。她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还是坏。 “碰瓷”事件之后,霍期将周尽欢的办公位转移到了正常的格子间。总办的人对她虽然没有太多好脸色,但总算是可以正常工作了。 即便不接触霍期的核心工作,总办的工作量依然把周尽欢累得内分泌都变得不正常。霍期的秘书似乎看周尽欢有点不顺眼,根本不管工作性质,所有杂七杂八的活都留给她干。周尽欢这个人在工作上一直有几分逆来顺受的贱命,越是感觉自己被整了,越是要做得完美,她自认为这是绝佳的打脸方式。 周尽欢最近每天都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干活,因为最近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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